皮春蓉
湖南省澧县教师进修学校 415500
摘要:职业院校主要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以及走上社会之后更好的适应能力。在职业教育中对学生进行就业教育渗透不仅可以提升职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更重要的是可以促进学生实现升学或者就业的梦想。在新形势下,为了更好的帮助学生升学和就业,中专教育也应当也应当与时俱进,对自身的教学方式进行积极改革。文章主要从就业教育在中专语文教学中如何渗透这一角度,研究了就业渗透教育与学生升学和就业的关系,最后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希望可以促进职业中专整体的教学水平的提升。
关键词:就业教育;中专语文;渗透教育;优化措施
前言:
近年来随着新课程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各职业院校的教学通过课堂的改革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整体来看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积极性、以及课堂专注度等还有待提高。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如何推动就业教育在职业高中语文中的教学改革,更好地贴近社会发展热点展开教学活动,提升课堂对于学生的吸引力是当前各院校重点关注的改革首要任务。笔者结合自身多年教学经验针对如何在语文教学中渗透就业教育,以及对提升学生升学与就业能力做出如下探讨。
一、在中专语文教学中渗透就业教育的重要性体现
就当前中专语文教育发展现状而言,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同一个年级的学生,无论选择何种专业,在进行职业语文学习时都是同一版本。在语文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开展时,基本使用相同的教材以及课堂内容设置甚至是相关的课堂和课下活动都是一样的。在当前教育模式之下,学生并没有真正意识到语文课程的学习。对于今后成长和生活中的重要意义,只是将语文的学习当做一门必不可少不得不讲的课程。因此,在中专语文教学活动的开展中,首先应当让学生意识到语文教育对于提升其综合素养的重要性。在掌握课本基础知识的前提下进行专业的学习,能够起到中专语文教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所学的语文知识,进一步的提升其综合竞争力。
二、在中专语文教学中渗透就业教育的优化措施
(一)合理安排语文教学内容
在当前中专语文教学中,想要进一步提升渗透就业教育的教学效果,首先应当合理安排语文教学内容。按照当前中专教学目标基本原则,并根据不同年级之间,学生在心理上的差别语文教师在进行教学活动开展时应当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侧重点。首先,应当保证教学内容足够充实,让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并且能够根据所学内容,形成完整的知识模块。
例如,在对一年级学生进行教学时应当培养其写作的能力,在二年级的教学时应当侧重培养其职业表达能力。例如对一些文件专业名词的解读和公函的写作等。
(二)把提升学生的升学与就业能力作为语文教学目标之一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中专的语文教学活动开展也是一样,只有率先树立提升学生升学与就业能力,作为教学目标才能进一步指引语文教师对语文教学内容以及方式方法进行与时俱进的改革创新。在新形势下,中专语文教师首先应当意识到语文教学内容对于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以及毕业之后的升学和就业有着至关重要的引导作用。对于部分学生对语文课没有学习兴趣的现状,教师首先应当给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同时转变自身的教学风格,丰富课堂教学方式活跃课堂氛围,让学生积极参与到语文课堂教学中来。在语文教学中,以就业和实用性为导向,把理论内容从课本上迁移到实际生活中来,让学生意识到语文知识的学习对于自身的巨大帮助。
(三)引导式渗透职业道德教育
在中专语文教学活动的开展中,还应当以引导式的教学方式来渗透职业道德。对于今后每一位走向社会岗位的学生来说,无论从事何种职业,都需要行业内的职业道德,也是员工在行业内完成工作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通过职业道德能够直接体现一个员工的道德观念以及思想价值取向。拥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员工在工作中势必会更加认真负责,积极向上。只有在优秀的企业文化熏陶之下,才能培养出更加优秀的员工。因此,职业高中院校的教师在进行语文课程的讲解时应当与时俱进,向学生传递职业道德品质的重要性,并挖掘学生的潜力,进一步提升班级学生对于文章的解读能力和理解能力。
(四)教学中针对性模拟求职场景
在中专语文教学中进行就业教育的渗透,还可以通过针对性模拟求职面试的教学场景。由于中专的学生文化基础较差,甚至部分学生普通话都说不标准,因此在职业高中语文教学中,可以通过模拟学生求职的场景来锻炼学生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为日后顺利求职打下扎实的基础。除此之外,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还应当有意识让学生发表自己的见解,在表达中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在日后求职中显得大方得体。
总而言之,在中专院校的教学活动中,主要目标是培养出具有实用性的现代化人才,使其在就业中更具有竞争优势。需要将就业教育渗透在中专教育的各个环节,更好的提升中专院校学生的就业率,为社会不间断输送高质量的实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陈丽丽.分析中专语文教学困境和解决策略[J].才智,2017(03):3.
[2]印大可.浅议创新教育在中专语文教学中的运用[J].教育现代化,2017,4(03):194-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