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控制与工程合同管理的关系探究

发表时间:2021/4/22   来源:《工程建设标准化》2021年1月   作者:   王平美
[导读] 在工程造价控制中,合同是重要依据,应将项目总造价控制在合同预算范围内。
        王平美
        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 淄博 255000
        摘要:在工程造价控制中,合同是重要依据,应将项目总造价控制在合同预算范围内。基于此,本文对工程造价控制与工程合同管理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工程造价控制;工程合同管理;关系探究
        引言
        近年来,中国的建筑业发展迅速,工程部门在实施建筑项目时越来越重视合同管理。实施合同管理在项目结算,项目成本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并且可以使项目的投资回报最大化。因此,为了提高项目效率,每个工程部门都在执行过程中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结算、项目成本之间的关系,最大化合同管理应用程序的作用,并管理所需的投资。需要实现有效性并提高项目效率。
        1工程造价控制与工程合同管理的概述
        1.1合同管理概述
        在工程造价控制中,合同管理是核心内容,通过合同管理能够确保工程承包商如期完成施工,准确履行合同中的义务与责任。但是,在如今的工程造价控制的合同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合同内容不全面、管理不到位,从而影响了合同管理的效果,使合同双方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所以,应根据工程造价的实际情况规范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建设行业中,合同管理主要指的是在建设过程中对相关的工程项目进行约束的一种书面文件,合同的当事人包括承包商与发包商,二者在条件平等的情况下,针对相关施工事项进行商议,而后采用书面的形式明确双方的义务与责任。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设行政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承包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合法的情况下,对合同关系进行有效的协调、监督以及指导,从而更好地化解合同纠纷,并对一些违法行为进行制裁,从而确保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能够顺利实施。在合同内容中,主要包括结算、拨款、工程造价、设备与材料供应权、建设工期、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多方面的内容,在这其中,工程造价的合同管理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项目的承包商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能够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做出确切的保障,并对项目进度、项目投资以及施工的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
        1.2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概述
        1.2.1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关系
        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之间联系密切,关系情况如下:合同可作为工程造价管理指导性文件,在项目施工中因意外导致工程造价增加,需根据合同规定准确计价,确定承担人;合同体系中涵盖工程各部分施工设计,从而成为衡量工程量、评价质量、监督设计执行的重要依据;施工中关于合同的履行情况是导致工程造价大幅度波动的重要因素;结算环节项目合同可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重要资料。
        1.2.2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目的
        造价管理:平衡施工中各项资源,减少浪费与损失,实现工程项目综合效益最大化。合同管理:基于规范的组织机构与工作流程、专业的工作方法分解工程项目建设中招标、谈判、合同变更等多个阶段逻辑关系,并利用法律规定详细阐释产品与服务特性,保持合同双方沟通合理合法,实现工程建设与管理的秩序化、标准化。
        1.2.3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必要性
        我国建筑行业高速发展,建筑企业数量的增加,使市场趋于饱和,增加了企业发展压力,在激励竞争关系中工程发包双方经常因合同条款解释分歧、协商无效等问题诉诸法庭,从而暴露出建筑工程领域合同条款规定、管理工作中的缺陷。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具有密切关系、相互作用的两项核心管控内容,有效的管理措施,可为工程项目的顺利施工、工程项目效益目标的实现、工程款项顺利提交提供坚实保障。
        2工程造价控制中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的签订不规范
        工程项目的主要特点是范围大、投资金额大、施工周期长、差异大。所以,从客观的角度分析,签订合同时,必须确保合同内容的全面性与详细性,争取做到面面俱到。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因为合同双方缺乏合同管理经验,签订合同时,很多相关条款内容不够全面,而且内容也不够明确,相关责任与业务也无法划分清楚,甚至还有一些工程建设单位为了逃避义务,不仅选择的合同文本不规范,而且还会采用自制的合同文本,这部分文本不仅内容非常模糊,而且文本条件也非常笼统,常会出现避重就轻的情况,从而增加了工程的施工风险。此外,一部分施工单位通常会采用政府命令、口头委托的方式传达命令,待到工程竣工后再补签合同,导致合同管理无法充分发挥作用。
        2.2缺乏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违背等价有偿原则
        合同方式行为的最高准则主要指的是建设单位在承包工程项目后,能够自觉遵守与执行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要求,对全面履行合同中的各项义务,同时,合同的签订也必须建立在双方经济法律处于平等地位的基础上,而并非主从关系。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合同双方经常会在一定程度上忽略合同的严肃性,出现违背合同等价有偿原则,而且双方通常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违背合同中的条款。在合同的规范下,无论合同双方中的哪一方出现违法行为,都会发生工程的经济纠纷问题,而且如果合同文件在执行时发生双方义务与权利不对等的情况,也会对工程的施工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引发各种争论与纠纷。
        2.3合同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在如今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很多建设单位都忽略了完善合同管理机制的重要性,导致合同的分级、归口以及授权管理等工作中存在漏洞,而且还会使合同签订问题更加随意化,无法明确合同管理的具体程序。

同时,因为缺乏有效管理机制的约束,也导致合同无法按照机制执行,不能履行合同手续,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估与审查步骤,从而无法对合同管理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除此之外,一部分工程建设单位由于自身实力的限制,承包工程后,会将合同管理的相关工作委托给第三方监理公司,而在目前的经济市场中,有很多监理公司不具备专业的资质,从而降低了合同的约束力,无法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并且影响了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和专业性。
        2.4合同变更条款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
        由于项目施工阶段的许多影响因素,合同条款经常更改。由于项目建设周期长,工程量较大,因此改造后的工程范围扩大会影响工程成本。影响一些合同项目没有明确的规格和明确的变更程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变更量和变更价格均不合格,在竣工和结算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种纠纷,投资成本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遵守变更程序并且未及时跟踪合同变更,建筑单位将及时报告项目的数量和价格,并且建筑公司也将变更合同,这需要检查并确认。管理项目投资的过程要求建筑公司管理项目变更。这有助于所有者管理合同变更。管理员应在施工现场检查设计变更,以避免在后付款阶段出现问题。业主需要及时计算合同变更问题,以避免在后续计算中引起争议,并有效节省项目成本,尤其是要查看隐藏项目的数量有。
        3工程造价控制中合同管理的有效应对策略
        3.1提高合同签订的规范性
        双方签订合同时,必须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与特点,选取合适的发包方式与价款调整条件,即由于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的工程量增加结算方法和结算条件。在项目工程的工程造价中,价款调整条件与发包的方式不同会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造成影响。在合同文本中必须将双方的商议结果详细记录并展示出来,并对签订的合同进行严格把关。
        3.2在合同管理中合理应用现代化手段
        随着现代化科技的进步与发展,我国工程建设市场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也越来越大,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难度,并增加了合同管理的内容,所以,工程建设单位在合同管理中合理利用现代化手段,可以使企业中的合同管理更加高效,例如,建立合同分析系统、合同档案库、合同管理系统等,使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更加高效,进而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
        3.3应紧密结合合同管理和招标的关系
        企业的合同管理、招标以及工程造价管理都属于建筑工程市场管理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合同管理以及工程造价管理之间的关系是紧密而不可分割的,而且合同管理有助于对工程造价的合理控制,二者之间密不可分。合同管理属于招标管理中的扩展内容,其能够为招标结果提供确切的保障。所以,应将工程造价、合同管理以及招标管理进行有机结合,从而提高对项目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3.4详细规定计量支付
        计量支付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经济纠纷以及索赔多出现在计量支付环节,因此在合同条款中须准确、详细规定,为计量支付提供可靠依据。其中关于质量保证金抵扣、工程变更支付、工程量支付的条款为核心内容,对于质量保证金抵扣应明确规定出哪类情况属于扣除质量保证金情况,如质量缺陷类型、缺陷程度,通常抵扣金以5%为标准,缺陷期满后需根据合同规定有承包人提交返还保证金申请,发包人按照规定予以返还;工程变更支付需由承包人提交详细变更申请单,其中必须具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审批及共同签字票据,变更中涉及计价清单外所用材料,或施工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之外,需重新申请新报价单,经由建设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审批后予以生效,并将变更后产生金额加入总合同价中进行结算;工程量支付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承包方应准确计算工程量、详细核对清单,发现错误纠正后由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审批,方可按照新工程量进行支付。此外,针对农民工工资以及保证金抵扣问题,需在合同中详细说明,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以农民工工资的1%为基准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提出该部分资金作为工资保证金,当工程建设中出现拖欠工资情况,监理单位可组织农民工上诉,并将保证金中的一部分支付给农民工作为工资;并可以拖欠工资为由进行索赔,赔偿金为拖欠工资两倍,承包方支付后,工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再返还;当工程建设中拖欠工资情况累积超过2次,不仅需要赔偿,可向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举报,将失信行为记录到诚信档案中。
        3.5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对企业员工的管理是合同管理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合同管理中最为活跃的角色。因此,建设单位应安排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科学的合同管理工作,并且还要定期为合同管理人员开展职业道德素养以及专业技术素养培训。根据工程建设实施合同的实际特点,企业可以从过去各项目的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管理案例中吸取教训,获得经验,对于工程建设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双方可以预先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以文字的方式列入合同中,避免出现问题后引起纠纷。
        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与合同管理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化工程,也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内容,所以,应将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及时创新管理方法,使合同管理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对工程造价进行更加有效的控制,全面提高工程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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