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远
威海市水政监察支队 264200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对水资源建设认知的不断强化,水政监察工作应运而生。水政监察从无到有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较多弊端。
关键词:水政监察;执法工作
引言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做出了系列重大部署决策,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重点任务。水政监察工作,是水利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增强水利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水利行业社会管理水平的关键举措。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开展行政执法的水政监察部门,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其执法效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要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水利改革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水政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采取得力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水政监察工作。下面,结合实际情况,就水政监察执法工作提出几点意见。
1水政执法改革现状
近年来,市水政执法工作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水利规费征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通过执法,调处水事矛盾,打击水事违法案件,维护水法治环境,保护水工程,保障供水、防洪、生态安全。市水政执法通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以水资源执法、水工程执法为重点,积极推进各类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被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方面成效显著,法制水平和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2加强水政监察执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2.1创新管理观念和管理制度
创新管理观念和管理制度是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从根本上转变执法人员的执法观念。水政执法是一项综合性较高的工作,集多学科知识与高技术含量于一体,但受到支撑理论的不成熟、不完善的影响,水政监察工作人员的执法观念仍处于较为粗放的状态。因此,创新管理观念就是要将执法人员的粗放式理念向集约式观念转变。创新管理观念主要通过实现以下几方面的转变来开展工作:①转变执法工作的管理方式,从以往单纯的管事转变成管权,占据主动地位。②将执法工作从单一的政府管理向市场参与式的服务管理转变,增加市场机制的引入,实现对水资源的科学有效管理。③从传统的严格执法向公众监督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方式转变。通过严格执法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增强其参与意识,保障水政监察执法有广大人民群众做坚实的后盾和基础,提高水政监察工作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二是改变水政监察工作的管理制度,使社会效益最大化。水政监察工作除要实现行政成本与资源保护的经济效益最大化外,还要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①执法人员要明确水政监察执法的最终目的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效益服务的,因此,在实际执法的过程中,执法人员要以社会效益为重,注意对水资源的保护和有效利用。②执法人员的执法效力要在执法成本和社会惯性之上,保障执法的有效性。
2.2组织培训,提高素质
在建立健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的基础上,要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定期组织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具体措施:一是积极推进执法资格考试和认证工作,使所有水政执法人员取得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持证上岗,同时清除或调离不合格人员;二是面向社会与高校,通过公开招聘方式,积极引进法律和计算机专业人员,使执法队伍专业结构趋向合理,便于规范执法;三是对现有在岗人员,通过边学边干、集中培训、专题培训、委托培训等多种方式,组织学习,定期考核,提升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提高执法效果和工作效率。
2.3完善水法律法规体系
行政机关在进行管理时需要制定必要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打通行政管理的“最后一公里”,从源头上予以规范。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为核心、以其他水法律法规为支撑的水事法律法规体系,整合现有水法律法规资源,将水法的整体性理念贯穿到水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的整个环节,增强水法律法规之间以及与水事活动相关的其他领域法律法规的逻辑联系,做到更有针对性、效力性、系统性,为流域管理机构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同时探索推进河(湖)长制、流域管理立法前期准备工作,更好地让国家行动计划与法律法规制度相衔接,更好地指导执法实践。
2.4部门协同,综合执法
加强与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建立市、县(区)水利部门联动的综合执法机制。根据《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及综合执法工作的要求,市水政监察支队负责全市水利执法指导监督工作;各水政监察,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巡查、监管、制止水事违法行为以及一般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水事违法行为,由审批后进行严格查处。
2.5创新监察机制
在实现管理观念、管理制度和技术应用创新的基础上,水政监察部门还要实现监察机制的不断创新。要想实现监察机制的创新,就要将水政监察工作的责任制度落实到实处。水事违法行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导致监察部门无法对辖区内的案件进行准确的管理。通过创新监察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个人,保障每个人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态度,从而提高水政监察队伍的整体效率。
2.6健全水行政执法府际合作机制
大量的水政执法实践表明,水利管理事业从来都不是单打独斗的事业。站在改革的新时期,要在现有人员机构编制基础上,整合有效的执法力量,通过建立以支队业务为指导,大队为主体,基层管理所为基础的运转机制,借助河(湖)长制平台,实现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在管理实践中,逐步探索建立以水行政执法部门为主体,交通、公安、海事、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部门参与的水行政执法合作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综治联动等形式,加大对非法采砂(取土)、侵占河道、水资源类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2.7信息综合应用
建立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在指挥中心大屏幕上可视化指挥决策。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是利用大数据统计分析技术,将各类水政数据进行融合分析,通过三维可视化工具进行展示。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对水政监察执法信息采集与运用系统、监控系统和执法指挥系统进行高度集成与整合,实现水政监察执法信息的统一展示、管理和导航,系统提供应急事件由产生、分析到处理全过程信息的关联展示,达到实时预警、辅助指挥调度的目标,为会商决策和指挥调度提供多场景支撑服务。
结语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信息化工具应用不多,监管和执法还是以人工为主。水政监察工作开展的时间较短,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难免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就需要水政监察部门从管理制度、管理观念、应用技术以及监察机制等多方面不断实现创新和改革。在执法的过程中要注意执法方式、执法内容以及执法行为,在群众间树立文明执法、有效执法的公信力和公众形象,提高水政监察工作的执行效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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