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天津市 300161
摘要: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的发展迅速,工程招投标有利于建设单位择优选取承包单位,降低工程造价,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具体实行过程中,还存在要求投标人提供材料不合理、招投标交易平台过多、招标文件中“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不明确等问题。论文分析了这些问题的原因,并给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对策分析
引言
虽然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行为被国家招投标制度所约束,但国家制度在落实的过程中还会受到一系列外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项目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不规范现象始终存在。出于对工程项目负责的态度,相关工作人员有必要探究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采取科学且合理的方式处理不规范行为、解决不合理现象,推动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展开。
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重要性
1.1规范价格行为,降低社会劳动消耗
推行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是为了选择资质最好、信用最好的施工企业,是为了尽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同时,也是为了尽可能低的降低工程造价,实施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了价格,降低了工程造价,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可以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减少人力物力劳力的消耗,从而降低社会劳动消耗。
1.2避免资源流失,净化建筑市场
在具体的一些工程建设项目中,表面上是公开招标,实际上却是暗箱操作,招投标工作中的资质审查标准都是根据“关系户”承包商的资质定的。在具体的建设项目中,会涉及到较大的资金量,面对着这样的情况,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讨好或者走后门拉关系等不公平的现象经常会出现,对市场竞争过程中的公平、公正性进行了严重的破坏,让贪污腐败的风气不断地滋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为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留下了隐患。还有一些小型的工程项目采取直接邀标或直接发包的形式进行,根本没走正常的招投标程序。这种不规范的招标行为为承包商制造了空间,对行业的规范发展不利。在对建设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相关工作时,这样的现象可以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杜绝,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需要在统一的竞争平台上利用自身的企业实力进行相应的竞争,建设工程项目的公平性在其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2问题分析
2.1要求提供只有孤本的原件
目前,在许多招投标活动中,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审查原件或者商务标得分项的原件。但有些要求提供的原件是只有孤本的原件。例如,投标人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每个单位只有1本,而投标人一天投几个标是正常现象。如果投标人在同1天或邻近2天的招投标活动中,都被要求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那投标人只能放弃部分投标活动。所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只有孤本的原件不合理。
2.2招投标交易平台过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颁布并施行以来,各省市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越来越多。水利、交通、建筑等不同行业都有各自的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和交易平台。各省、市甚至区、县也都有各自的招投标平台。某些地区招投标平台还分为电子招投标平台和非电子招投标平台。现今,具有多种行业资质的投标人在各省市、各行业投标是正常的现象。但这些不同的交易系统,让投标人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在平台上注册和维护单位信息。这已经违背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标准统一”和“互联互通”的原则。另外,一些发布在区、县级交易平台上的招标信息被关注得少,也就变相排除了许多潜在的投标人。
2.3信用等级要求不统一
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信用评级赋分后列入评分标准,有利于招标人选择信用优秀的中标人。但目前,各个招标文件对投标人信用评级的要求种类繁多,没有统一标准。要求的信用评级种类主要有:部级单位评定的建设市场信用等级、省厅或地市相关部门履约考核的信用等级、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银行资信评价等。部级单位评定的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一般只针对某个行业;省厅或地市相关部门履约考核一般只针对该地区承接项目较多的投标人;出具信用报告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一般都被要求经过当地相关部门备案,这类报告只针对当地招投标市场,在其他地区的招投标市场并不通用;银行资信评价主要对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价,对单位的资质、业绩、人员、获奖等情况参照较少。这些信用评级都较为片面,造成招投标时对各个投标人的评分不公正。特别是有的招标文件将这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作为投标的资格条件,这无疑增加了外地投标人进入该地区承接项目的难度。
3工程项目招投标问题的具体处理对策
3.1依法落实招投标过程
为避免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不公平、不公正现象,需要依法落实招投标过程及程序,营造一个良好的招投标环境。首先,相关部门应当在网络上公开发布招投标公告、为招投标提供一个公开透明的环境。其次,各单位提前准备好单位资质报告,为参与招投标过程提供保障。另外,对单位的招投标文件进行反复审查,避免文件存在纰漏。最后,完成招投标工作之后将资料进行汇总,以备日后提供给相关部门查阅。
3.2引入多方人员参与评标
为提高评标工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也为了改善评标工作过于形式主义的问题,可以积极引进专家参与评标。一方面提高对专家的资质要求,一方面增加专家的数量,全面保障评标的客观性。其次,可进一步加强行政部门监督工作,让行政部门派更多代表参与评标过程,对专家评标行为进行强有力的监督。最重要的是设置对违背法律规定之人的惩罚,如若发现有人在评标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取消其评标资质并给予严重的警告,全面保障评标过程的公正、科学。
3.3加强合同监督与管理
合同不仅是维护中标人和招标人权益的文件,更是约束和规范中标人与招标人行为职责的文件,加强对合同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十分重要。首先,制定合同需要严格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招投标文件。其次,职能部门应对合同进行反复的审查,保证招标文件和合同内容之间的一致性,避免影响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最重要的一点是,合同一旦签订不可随意变更,如若现实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原合同无法继续执行,需要中标人和招标人双方共同探讨如何补充和修订合同。
3.4各方势力共同转包行为
抵制不合法的转包行为是保障招投标工作顺利完成的关键,也是保障项目工程质量的重要举措。首先,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不合法转包行为的惩处力度,引导中标单位的规范化行为。其次,招标单位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中标单位不可对工程项目进行转包,否则将承担巨额违约资金。最后,市场和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一旦发现不合理、不规范甚至不合法的行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罚,为建筑行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结语
综上所述,在目前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还有着很多相应的问题没有在现实的实际情况中得到解决,这对目前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本文已经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相关策略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研究,其中包括了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招投标重视程度等多个方面,通过这些方面的策略能够让建设工程中的招标投标工作得到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栋.基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问题及对策分析[J].价值工程,2019,38(27):219-220.
[2]陈艳.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经济导刊,2018,26(24):200,202.
[3]韩玉芬.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住宅与房地产,2018(6):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