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习红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新区中心小学 442500
摘要:语文是中华民族传统智慧的结晶,每个学生都有传承并发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责任。同时,语文也是在日常生活中用于交流和沟通的重要语言,进行语文学习,能够培养学生的高尚情操,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精神道德品质。对于小学一年级学生而言,语文学习是帮助学生更好的习惯校园学习环境而设立的重要学科,但同时也由于学生本身的知识能力和个人经历有限,使得小学一年级的语文阅读教学存在着一定的困难。本文针对儿童心理的特点来进行语文阅读教学研究,以期为相关教学工作提供一些助力。
关键词:儿童心理;一年级;语文阅读教学
引言:
小学一年级的教学都是建立在学生的能力基础上而进行的,但是小学生本身的个人经历较少,对于课本知识的理解能力有限,使得在进行教学的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困难。而对于语文学习而言,语文本身是一门语言类学科,需要大量的知识积累,进行语文知识积累的最快捷径就是进行阅读。一年级学生刚刚开始学习生活,自身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同时,一年级学生的心理特点表现为好奇心重、求知心理强,但是不能够很好的集中注意力,同时自控能力差。使得在进行语文教学时需要及时的维护课堂秩序,建立更加符合学生心理特点的教学方式,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从而不断的发展和进步。
一、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
传统的教学模式只是利用了学生模仿能力强的心理特点,在进行教学的过程中采用老师为主体的教学方式来进行教学,老师进行领读,学生跟读。使得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处于相对被动的学习地位,不能够进行独立的思考。同时,这样的教学方式也使得课堂本身枯燥无味,不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从而导致课堂的教学效率较低。在新课标的理念支持之下,要求学生在进行语文学习的过程中,要以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为主,在兴趣的引导之下使得学生能够进行自主的学习。因此,在阅读教学的过程中,可以结合学生自尊心强、对事物有新鲜感的心理特点,在课堂上举办一些竞争类的小游戏:例如,猜谜语、讲故事、文学小游戏等。针对课前生词,可以制作成相应的卡片,在上课之前拿出卡片让学生进行抢答,鼓励最终抢答次数多、正确率高的学生。从而使得课堂的学习氛围更加活跃,鼓励学生积极的参与到日常的教学活动中来,更好的进行语文知识的积累。
二、指导学生进行语文短文阅读
介于一年级学生的能力标准而言,学生本身所积累的语文知识有限,在进行语文阅读之前,需要由老师带领,首先将文章读顺畅,在这个基础上在进行文章内容理解的教学。在老师带领学生进行文章阅读之后,可以通过让学生自主进行文章分段阅读的方式来进行抽查。例如,《对韵歌》一课,可以在老师带领学生阅读之后,从学号为1的学生开始进行文章的阅读,直到阅读出现错误停止,再由学号为2的学生继续进行阅读,以此类推,最终使得课堂上的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参与到阅读活动之中。最终选出能将全文阅读完毕或者阅读最长的学生进行鼓励,帮助学生培养语文阅读的自信心。这样的方式有助于学生在课堂上集中注意力,利用学生喜欢模仿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在课堂上能够及时的发现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能够使得老师关照到每一个学生,从而促进学生的语文阅读能力的提升。
三、利用看图说话的方式鼓励学生进行自我的表达
语文学习本身是应用与日常生活而进行的。语文本作为一门语言类学科,有着进行交流和表达的重要功能。在进行一年级的语文教学过程中,只抓住课本内容来进行阅读教学是远远不够的。小学生虽然年纪小,但是学习能力极强,利用这一特点不断的扩大学生的知识储备,可以帮助学生更好的进行语文阅读能力的培养。对于一年级学生而言,需要进行的教学不是以难点为主,而是需要建立学生对语文学习的兴趣,养成良好的文学思维习惯,才能够在日后的学习过程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利用看图说话的方式来锻炼学生的语言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是非常有效的途径。例如,在课堂上准备不同的绘画图案,发放给不同的小组,让小组成员根据自己拿到的图案来进行编排小故事,最终在课堂上将自己所想象的故事表达出来。可以让其他小组的成员进行故事的选择,选出讲的最好、语言最生动的故事,对该学生进行奖励。这样既能锻炼学生的语言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也能够帮助学生打破心里的束缚,更加勇敢的表达自己。同时,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又能够促进语文阅读的进行,从而帮助学生在进行语文阅读学习的过程中进入一个良性循环,养成良好的语文阅读习惯。
四、结束语
在进行小学一年级语文学习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更好地在课堂上集中注意力,培养良好的语文阅读习惯,从而促进文学的积累和语言的表达。使得学生能够在兴趣的引导下进行语文阅读,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参考文献
[1]王兰英. 从儿童心理特点谈一年级语文阅读教学[J]. 山海经:教育前沿, 2020(1):0037-0037.
[2]杨扬. 让学生心中的文字之花常青——浅谈小学一年级语文识字教学[J]. 名家名作, 2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