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形式动词研究

发表时间:2021/4/25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1年第36卷3期   作者:陈笑妍
[导读] 形式动词是现代汉语中的一种特殊动词
        陈笑妍
        中国传媒大学,100020
        



        摘 要:形式动词是现代汉语中的一种特殊动词,它们虽具有部分动词的语法功能,但不表示具体的动作行为意义。与汉语中的一般动词相比,其共性较少,差异颇大,而且数量有限。常见的形式动词有“加以”“予以”“进行”等。20世纪80年代开始,形式动词作为一类特殊动词进入了语法学者的研究视野。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语言的不断变化,其使用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本文从三个角度对形式动词进行了分析。从句法层面看,形式动词的宾语主要由动词充当,名词较少;从语义层面看,“加以”类形式动词要求有受事,“进行”类形式动词对受事有无没有严格要求;从语用层面看,形式动词有使音节和谐等独特的功能。
        
关键词:形式动词;句法;语义;语用
1  研究对象及范围
1.1 形式动词的界定
        在进行研究之前首先要对形式动词进行界定,以确定本文的研究对象。通过查阅文献和相关著作我们发现,目前学界对形式动词的概念和范围还有许多不同的意见,对形式动词并没有严格的定义。在研究讨论时,多采用“常见的”“主要的”形式动词为对象,如“进行”“加以”等。由于各家所提出的确定形式动词的标准不一,所确定的形式动词的数目也就不同。
        形式动词之所以能够独立分为一类,是因为其在句法、语义、语用上都有不同于一般动词的特点。我们可以从这些角度入手来对形式动词进行描述。朱德熙(1985)认为形式动词的特征是原来的词汇意义已经明显地弱化,某些句子里把它们去掉并不影响原句的意思;《现代汉语八百词》中,吕叔湘先生(1980)提出“‘加以’是个形式动词,真正表示动作的是后面的动词”。这分别从意义和结构两个角度对形式动词做了描述。在此基础上,结合其他学者的结论和我们观察到的形式动词的特点,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描述形式动词:
<1>本身不具有具体的动作行为意义,词汇意义虚化。
<2>必须后加宾语,并且通过宾语才能表示完整的意义,不能单独使用。
1.2  形式动词的范围
        结合我们前文归纳出来的形式动词界定标准,我们采用朱德熙先生(1985)所划定的范围。即形式动词包括:加以、进行、给予、给以、予以、作。其中“进行”出现频率最高,在我们搜集的语料中占25%;其次为“加以”,占比20%。
2  形式动词的宾语
关于形式动词宾语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其所带宾语的词性与音节上。我们将从这两个角度分别进行分析。
2.1  形式动词宾语的词性
历来关于形式动词所加宾语的词性问题,主要有两种说法:动词性或名词性。朱德熙(1985)认为形式动词的宾语不仅可以是动词,也可以是名词。周刚(1987)、周媛媛(2012)、高逢亮(2016)等认为形式动词的宾语必须是动词性的。根据对所搜集的语料进行分析我们发现,其所带宾语中大部分为动词性,小部分为名词性。
<1>动词性宾语
形式动词后加动词宾语是最为常见的用法。但也可分两种情况:
A.单个动词作宾语。其中,多数为及物动词,少数为不及物动词。
(1)新港船厂作为天津造船公司的第二名称予以保留。
(2)历史的必然要通过历史的偶然为其具体的形式来加以实现。
B.动词短语作宾语。包括动词前有修饰性成分(形容词、名词等)或联合短语等作宾语。
(3)双方都有祥瑞支持,这些祥瑞都可以加以不同的解释。
(4)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它们还不断进行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2>名词性宾语
形式动词的名词性宾语也有两种情况:
A.单个名词作宾语
(5)是否希望他们走上绝路,不给以出路呢?
B.名词短语作宾语
(6)刘邓大军在黄河两岸进行九次战役,拉开了全国解放的序幕。
与动词宾语相比,形式动词后接名词宾语的情况要少很多。而且形式动词后所接的名词也有自己的特点。观察语料可发现,形式动词后的名词宾语多为表示抽象概念的名词或指代某一事件的名词。前者如“出路”,后者如“战役”。一般的具体名词如“书”“衣服”等则不能作为形式动词的宾语。此外,并不是所有的形式动词都可以接名词宾语,在搜集语料的过程中,我们并未发现“加以”后接名词作宾语的情况。
2.2  形式动词宾语的音节
语料显示,形式动词不存在单音节宾语。在我们所搜集的2000例语料中,双音节宾语居多,其次还有三音节宾语、四音节宾语、四音节以上宾语。根据所搜集的语料显示,双音节宾语约占62%,三音节宾语仅占1%,四音节宾语约占24%,四音节以上宾语约占13%。
<1>形式动词的双音节宾语
在形式动词的双音节宾语中,动词宾语居多,除此外还有名词、兼类词等。比如:
(7)立法机关具有立法权,当然也有权对法律加以解释。
常见的双音节宾语有:
动词:解释、探索、了解、追究、支持、探讨等。
名词:出路等。
动、名兼类:创新、规定、保障、实验等。
<2>形式动词的三音节宾语
三音节宾语出现的次数非常少,并且在我们搜集到的语料中并不是所有的形式动词都有三音节宾语。

所出现的三音节宾语也仅限于以“化”为词缀的附加式合成词。比如:
(8)不过到了王阳明,则从方法论上将这个学风给以理论化。
<3>形式动词的四音节宾语
四音节宾语出现的频率也不低,其中可以大致分为固定词组和联合短语两种。
固定词组:
(9)作为生态系统的生产者,植物体每天都要进行光合作用。
联合短语:
(10)要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4>形式动词的四音节以上宾语
四音节以上的宾语也可大致分为两类:带修饰语成分的宾语、连词连接的宾语。
带修饰成分的宾语:
(11)政府难以对公共企业加以有效的控制。
连词连接的宾语:
(12)而对于这种利益,就会只有用其整体的力量才能予以维护和促进。
3  形式动词的语义研究
形式动词的语义研究分为DVa语义特征研究和DVb语义特征研究两部分。我们首先逐一在《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查阅词条,来了解各形式动词的词汇意义。然后再结合语料对其语义特征加以总结。
3.1  DVa的语义特征
<1>加以
“加以”有两个义项。用作动词,在多音节的动词前,表示如何对待或处理前面所提到的事物。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用作连词,表示进一步的原因或条件。这一用法不在本文的探讨范围之内。
<2>给予
“给”,如“给予帮助”“给予同情”。
<3>给以
“给”,如“给以适当的奖励”。需要注意的是“给以”后面只说所给的事物(并且多为抽象事物),不说接受的人。要是说出接受的人,“给以”就要改成“给”。
<4>予以
“给以”,如“予以支持”“予以警告”。
通过总结我们发现,DVa类形式动词都具有处置意义,表示行为主体对某人或某事物的影响,在使用中必须要有受事出现,且不具有持续性。即具有[+要求受事]、[-持续]语义特征。例如:
(13)人民的权利受法律和一定机构保护,官吏不能任意加以侵犯。(受事:人民的权利)
3.2  DVb的语义特征
<1>进行
“进行”作为动词有两种含义:第一种是从事(某种活动),且总是用来表示持续性的和正式、严肃的行为。如“进行工作”;第二种含义为前进,如“进行曲”。这一类用法中进行具有实际的意义,不在本文研究范围内。
<2>作
其为动词时含义较丰富,有做某事,从事某种活动;当成;写成等。其中,后两种用法时本身有具体的含义,不视为形式动词。
观察DVb的词汇意义我们得出,这一类形式动词具有从事义,表示动作行为主体从事某项活动,因而有可持续的特点。在运用中,对是否有受事并无严格的要求。即具有[+持续]、[±要求受事]语义特征。例如:
(14)无须为了外界的眼光去作挣扎。
总结这两类形式动词的语义特征我们发现,其最大的区别就在于DVa具有处置义,不可持续且要求有受事;而DVb作为从事义形式动词,可持续且对受事的有无没有严格要求。

4  形式动词的语用功能
作为动词中的特殊小类,形式动词有着独特的语用功能。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将形式动词的语用功能总结为以下三方面。
4.1  使音节和谐
汉语在音节方面有一大特点就是音节简洁整齐。在前文中我们提到形式动词没有单音节宾语,也正是由于音节不搭配的原因。形式动词虽本身并无具体的意义,但用在句中可以起到使音节和谐的作用。比如:
(18)区域组织选举的有关问题比较简单,而时间紧迫,双方可就此进行讨论并达成协议。
4.2  改变话题和焦点
有时为了表达的需要,我们在句子中需要突出某一事物,这时就可以通过句式的变换来达到突出某一成分的效果。形式动词可以起到变换句式、改变话题和焦点的作用。比如:
(19)我们正在研究。
(20)研究我们正在进行。
形式动词在此起到了改变话题的作用,句子的侧重也有所不同,可以满足不同的表达需要。
4.3  表达正式的语气
前文我们提到,由于词语本身的特点,形式动词常出现在法律条文等正式的文体中,有着浓重的书面语色彩。因此,运用形式动词也可以使语句更加正式。

结  论
        形式动词一直以来都受到学界学者们的广泛关注,然而一些问题一直未有定论。本文首先结合前人的研究,对形式动词的概念与范围做了界定,并从句法、语义和语用三个角度分别对形式动词做了分析与研究。在句法方面,形式动词的宾语比较特殊,一般由动词或名词充当,且不能是具体名词。语义方面,“加以”类和“进行”类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是否要求受事,是否有持续性。语用方面,两类形式动词使用差别不大,都有使音节和谐、表达正式语气等相似的语用功能。
        同时,本文的研究还存在不足之处。由于本人能力水平有限,论文只是从部分角度对形式动词的特点进行了探讨。有关于形式动词与补语的搭配、形式动词与一般动词的区别、形式动词的发展演变情况等方面问题并未涉及。这些问题还需要在以后的学习中做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

参 考 文 献
[1]朱德熙.现代书面汉语里的虚化动词和名动词——为第一届国际汉语教学讨论会而作[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05):3-8.
[2]陆俭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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