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引领林区生态价值实现

发表时间:2021/4/26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第3期   作者:刘龙江1 梅子侠2
[导读] 地处我国最北的重点国有林区大兴安岭
        刘龙江1  梅子侠2
        1 大兴安岭地区直属专业森林消防二支队
        2 大兴安岭地委党校
        摘要:地处我国最北的重点国有林区大兴安岭,由于思想相对固化,生产方式较为单一,缺乏创新和求变,加之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生态意识偏低、制度建设滞后等因素影响,林区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生态功能严重退化。随着2014年4月1日黑龙江省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重点国有林区从开发利用进入全面保护的历史新阶段,大兴安岭林区也进入了更为严峻的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双重考验之中。如何在历史挑战中实现弯道超车,实现林区应有的生态价值,必须以创新引领林区经济发展。
        关键词:创新;引领;生态价值;实现
        
        随着全球范围资源环境的恶化、生态问题的突出,党和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并作出了一系列加快健全生态文明制度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又进一步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作为经济欠发达,资源依赖性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障区的大兴安岭林区,如何抓住这一历史机遇,通过一系列创新来加强和完善林区生态制度体系建设,促进林区经济顺利转型,和百姓生活质量提高,实现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关键是做到以下几点:
一、创新林区生态建设的认知和理念
        林区改革是打破资源依赖传统路径的主动转轨,是再造林区区域竞争新优势的发展转型,因此要打破固有思维和路径依赖惯性,树立国家生态安全重要保障区科学发展、生态发展的思维和理念,实现自我认知的超越。克服资源型地区转型的思想障碍,对资源、产业、结构和增长等方面从生态角度进行审视。明确改革发展不是否定资源优势,而是打破“资源诅咒”,不是放弃传统产业,而是谋求产业的“涅槃重生”。
        一是加强主体宣传。通过政府、社会、学校的宣传,在林区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理念,培育和倡导以生态文化意识为主导的消费理念,培养具有环保知识和理念的新林区人。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对林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价值和理念教育,促进其将生态价值观纳入主流价值体系,树立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的执政观、政绩观。加强对林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保护责任教育,强化其社会责任感和荣誉感,增强其把环境因素纳入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自觉性。加强对林区百姓生态观念教育,建立百姓生态观念与生态行为准则相统一的社会引导机制。三是加强实践参与。积极开展群众性生态科普教育活动,广泛建立生态文明教育基地项目,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支持、社会组织协助、公众广泛参与的机制,建立鼓励百姓积极参与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监督体系,激发百姓参与热情,拓宽其参与渠道。
        二、创新林区生态建设的基础和支撑
        林区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优良、自然资源禀赋好、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接续产业 ,规范和完善各项制度和配套措施。

加快生态旅游及休闲养生、中俄资源合作开发,清洁可再生能源、绿色食品加工、北药研发、特色养殖、林木产品精深加工、信息技术、现代服务、时尚文化等项目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模式,推动其向产业产品研发、生产、营销等领域拓展,增强生态接续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通过制度建设,促进生态产业的持续发展和壮大。重点实施林区生态旅游牵动战略,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和国际化良性发展机制,通过生态旅游制度建设,推动大兴安岭林区成为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新兴旅游胜地。
        三、创新林区生态建设的科技和人才
        完善林区生态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制定林区生态人才发展规划,保证数量、质量和结构的合理性。完善林区生态人才培训、继续教育机制,整合优化现有的教育资源,加强职业和继续教育培训,并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林区生态建设人才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流动配置、激励监督机制。完善林区生态建设高层次人才联系服务、高级专家参与区域内重大决策或项目建设咨询制度;
        完善林区生态技术创新机制。完善林区企业科研院校联盟机制,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完善林区基层林业技术推广机制,提高林场职工和农民的生产经营致富技能。完善林区资源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将大兴安岭建成我国最大的寒带生物产业化研发基地。
        四、创新林区生态建设的服务和保障
        完善林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管理制度。健全林区生态建设决策制度,建立和完善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的林区管理和决策制度,促进林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和思维方式管理的生态化转型。健全林区生态建设责任追究、生态目标考核和生态建设预警制度。健全林区生态建设长效补偿制度。争取将黑龙江省林区列入全国生态补偿机制重点试点区,建立由国家投入为主长期的、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健全林区生态建设政策争取制度。用好“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规划”、“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等政策,争取国家在计划、财政等方面更多地向林区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倾斜。
        健全林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保障制度。改革林业管理体制。推进森林资源管理、地方行政管理和企业经营分开,强化政府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管理职能,进一步完善各级地方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健全林区生态建设多元化投入和部门联动机制。按照环境治理成本和资源稀缺性,制定相关经济政策,鼓励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以政府引导、社会投入、市场运作的方式,进一步拓宽生态建设融资渠道,设立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制定各部门、各领域生态建设联动机制。
        健全林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法规、规范性文件调整制度。加强林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法规、规范性文件生态调整制度。依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林区现有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调整和倾斜,在林区生态建设和经济转型中,加大司法力量的支持和保障作用。增强林区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执行能力,做到其制定合理、科学,其执行公正、公平和奖惩分明。
作者简介:
刘龙江,大兴安岭地区直属专业森林消防二支队,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
梅子侠,大兴安岭地委党校,大学本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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