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社会责任之我见 王敬宇

发表时间:2021/4/26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33期   作者:王敬宇
[导读] 摘要:律师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从业人员,具备专业的知识是从事服务的基础,但真正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还需要承担社会责任。
        临沂大学法学院  山东省临沂市  276000
        摘要:律师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从业人员,具备专业的知识是从事服务的基础,但真正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还需要承担社会责任。这种社会责任是来由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律师的社会责任也是多层次多范围的。而我们要解决的就是如何处理好律师的社会责任与维护当事人利益之间的矛盾。
        关键词:社会责任;当事人利益;律师
        现今社会出现了很多对律师的社会责任的讨论与报道,但我认为在许多报道中,许多看法并不能给律师社会责任一个很好的定位。因此,很有必要专门去探讨与研究到底什么才是律师的社会责任。
        一、律师社会责任的含义及内容
        所谓的社会责任是指一个组织对社会应负的责任。一个组织应以一种有利于社会的方式进行经营和管理。社会责任通常是指组织承担的高于组织自己目标的社会义务。[]社会责任感就是在一个特定的社会里,每个人在心里和感觉上对其他人的伦理关怀义务。具体点说就是社会并不是无数个独立个体的集合,而是一个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尽管 社会不可能脱离个人而存在,但是纯粹独立的个人却是一种不存在的抽象。简单点说就是没有可以在没有交流的情况下独自一人生活。所以我们一定要有对社会负责,对其他人负责的责任感,而不仅仅是 为自己的欲望而生活,这样才能使社会变的更加美好。[]而律师的社会责任,根据北京律协的观点,是指律师利用其独特知识构成、法律技能,从事律师职业行为并以推动法治、提高公众对律师的信任以及的对于法治的信仰为指向的各种实践,或者虽以拓展业务或获取合法收益为目标,但客观达到提高公众对律师的信任与对法治的信仰的行为。
        律师社会责任的要求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律师承担社会责任的前提或基础。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是律师职业的基础,按照江平的观点,律师应当全心全意地为当事人服务。这是律师的基本职责,既是法定的义务,也是伦理上的要求,“律师的职业伦理的核心宗旨是为最大限度地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奋斗,即所谓‘党派性忠诚原则’”,为此,“律师行为规范严格禁止利益相反的代理、建立避忌制度,也不允许律师独自追求公益而把客户权益放在从属的位置。律师应当维护社会之公正。通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实现社会之公正而奋斗。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行法治宣传,进行公益活动,救助弱势群体,积极献言献策,等等,都是在践行维护社会公正的社会责任。
        因此,律师不能谋求属于当事人系争的利益,不能泄露当事人的秘密,不能违背诚信,即使该当事人有不为司法机关所知的罪行,律师也不能主动告发,此时律师应当说服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自首,否则就应主动辞去代理。律师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指的是合法的权益,当委托事项违法或者委托人利用委托事务从事非法活动时,律师对于法律公正实施的义务要求律师应当拒绝委托(《律师法》第 32 条)。其次,律师应当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既然“律师的地位介于客户和国家、市场和法律之间,在履行党派性的忠诚义务的同时,还要忠于法制和公共秩序。”尽管律师手中无权,但他之所以称为律师,就是因为他把法律作为其信仰和支柱的,因此,离开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律师也必然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要依法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怕斗争。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合法手段来完成当事人的委托,不得故意曲解法律,更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二、律师践行社会责任的现状
        在当今社会大家普遍认为律师社会责任是指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从业者,不以盈利为目的,自愿的为他人提供法律服务,不收取或者只收取低于市场价格费用的公益行为。在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段桂艳、黄乐平、叶明欣等人他们认为律师参与社会责任有法律咨询服务、为弱势群体代理案件或代写法律文书、普法教育或普法宣传、公益诉讼、代理法律援助案件等。在他们调查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律师比例最高,占76.5%;其次是为弱势群体代理案件或代写法律文书,为弱势群体普及法律知识,为社区、学校等单位义务提供普及性的法律教育或普法宣传,以上项目的占比60%以上,这都是律师比较愿意从事的社会责任方式。再次是向国家机关提出立法建议、提起法律公益诉讼等形式,律师参与的相对较低,占比41%以下;而像媒体录制法制节目等就更低了。
        律师参与社会责任的途径有三种,包括律所安排、自发安排与他人介绍。在为弱势群体代理中,以上三种途径所占比基本没有差别;在此种情况下,不管律师如何考虑,都必须完成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二是律师倾向于较为简单与轻松能完成的法律援助案件;而对于投入时间精力较大的社会责任往往不愿意参加。比如80%以上的律师认同普法、法律教育是律师社会责任。三是有些社会责任要知名律师才有机会参加,普通律师就没机会参加。比如《律师法》第二条的 “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法》第三条规定的:“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些社会责任是一个潜移默化的无法量化的进程,无法量化统计。五是有些社会责任当前无法获得广大律师实际认同。因为公益诉讼需要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没有律师社会责任基金的支持,单靠律师个体的力量很难完成,因此在实践中很难获得律师认同。同时有部分律师没有把律师作为一项事业,不是喜爱律师这个行业,没有律师的理想与信念,没有为这个事业献身的执着精神。
        三、如何践行律师的社会责任
        律师社会责任对于律师及其律师行业的兴旺发达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律师应当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既然“律师的地位介于客户和国家、市场和法律之间,在履行党派性的忠诚义务的同时,还要忠于法制和公共秩序。
        在实践中,我们至少需要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应当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总要求。这是履行律师社会责任的政治保证。要努力树立法律之信仰,要树立宪政之意识,要以公平正义为终极追求。其次,要作为法治理念的传播者。要善于、乐于宣传、传授法律,不以结案了事为目的,应当通过案件之办理,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讲法律,为法治理念之传播做出贡献。第三,应当讲求诚信,严格自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第四,关注弱势群体,服务公益事业。这是律师维护社会公正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体现律师爱心、良心和责任心的重要途径。第五,律师应当在利益和正义之间做出适当的平衡。既不能唯利是图,将自己变成一个丑陋的奸商,也不能成为黑恶势力、腐败分子等的帮凶,更不能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第六,积极参政议政,从而更好地履行其社会责任。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一员,他的角色和使命决定了他负有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使命。维护社会公正与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这两项使命的取向是一致的,都是强调了律师执业时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所附加承担的社会责任。这是律师职业的崇高使命,是律师使命的价值取向,是律师的精神追求和依托。这一历史使命对于我国律师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与意义,是完善律师社会责任的关键。
        作者简介:
        王敬宇,出生年月1997年2月,性别男,汉族,籍贯山东省河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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