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供水管理的对策分析 田冬霞

发表时间:2021/4/26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33期   作者:田冬霞
[导读] 摘要:水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农村供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及管理工作效率关系着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程度、振兴农村经济的进度等,事关民生发展,故而一定要重视水资源的开发、应用、保护及管理控制等工作。
        北京市密云区水务局高岭水务站  北京  101507
        摘要:水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农村供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及管理工作效率关系着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程度、振兴农村经济的进度等,事关民生发展,故而一定要重视水资源的开发、应用、保护及管理控制等工作。农村供水是当下新农村建设阶段需要重点落实的现实问题之一,健康中国行动发起、新时期水利工程改革等均对农村供水行业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大农村供水监管体系的建设力度,不断探究新的方法手段,加大监管措施的实施力度。
        关键词:农村供水;管理分析;加强对策
        引言:农村在对自来水需求逐渐增大的过程中,某些农村地区出现自来水供水水压不足的问题,这主要是管道、水源、用水量等因素造成的。如何立足农村地区的现状,加强对农村自来水水压的提升工作,是如今的政府部门及供水单位需要重点思考的。提升农村自来水供水压力,需要供水单位对供水过程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讨论,找出其中的缺陷并进行弥补,这对于村民的供水需求与新农村的建设都有着积极的促进意义。
        1农村供水管理现状分析
        1.1部门之间的协调有待加强。
        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涉及部门较多,需要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推进。试点的具体工作需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开展。从行业部门来说,除了水利系统之外,还包括发改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等全县多个相关职能部门;从实施的主体来说,需要全县乡镇政府、行政村、村民小组各级政府和村集体的广泛参与。各个部门、各级政府乃至不同工程所有权人从自身角度出发,对试点工作的认知程度和协作程度均有所不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仍需加强。
        1.2农村供水水价形成机制不完善。
        受水资源特点和历史用水习惯影响,目前部分工程还没有建立起能有效促进节约用水、体现水资源价值和饮水成本的价格机制。乡镇自来水真正作为商品进行价格管理起步较晚,目前仍处于“福利型”水价向“商品型”水价的转变阶段,水价形成机制及管理体制缺乏合理性和规范性。从而导致工程缺乏运行维护资金,运行可持续性受到威胁。
        1.3水质保障工作相对薄弱
        1)水质检测能力薄弱。目前,新民市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水厂水处理设施、消毒设备完善,并配备化验室,但其余工程水质检测工作相对薄弱。2)水源保护力度不够。部分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源地,只是简单的实施了工程防护措施,如修井房、安装井盖等,但缺乏有效的非工程保护措施,存在着水源地保护制度不健全、水源保护区没有划定或不明确等问题。同时,农村饮用水源安全受到威胁,水源地周边,特别是上游村庄的河沟垃圾随意排放,人畜粪便、化肥农药残余、大量养殖粪水在雨季无节制地直接进入水源地,造成沿途及水源地污染严重。(3)用水户协会持续发展的动能不足。受条件的限制,加之协会自身是以服务为主,大部分协会成员每年都要义务贡献劳务工日,还要自付车费,久而久之,协会的运行举步维艰,诸多困难制约了协会职能的正常发挥。
        1.4监管主体权责定位不清晰
        国内很多地区逐渐建设了以县级水利局为主导及其所属单位共同构成的农村供水行业监管体系。但是不难发现,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阶段,行业主管部门长期从事于项目组织、管理工作,没有自觉确立向监管业务能力强的“裁判员”与行业技术引导“教练员”重要角色转型发展,很多行业监管人员对自身权利、职责缺乏准确定位。大部分农村地区在较长时间内处于大范围助推于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的强劲惯性内,没有真正认识到水利部门应肩负的监理主体职责,也没有清晰、科学认识到农村供水行业监管部门所具有的重要地位。


        2加强农村供水管理的有效对策
        2.1推行水价改革及节约用水
        合理的水费收入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持续管护运行的关键,综合考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用水户接受意愿程度、水资源稀缺程度、地方财政补贴能力等。按照补偿成本、合理受益、公平负担、优质优价的原则构建水价互补、水费收缴、水价形成、水价调整与定价机制,保证用水户的长期受益和工程的长效运行。综合考虑防止浪费用水、有利于鼓励节约用水等因素确定水价结构,并根据物价等因素每年进行调整。用水量装表计量、按方收费,居民用户的水表以户或联户装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可采用以单位装总表的方法,按月秒表收费;制定水费收取细则,供水公司对逾期不交水费者有权停止供水或法交滞纳金。
        2.2完善水质保证体系
        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点多面广,水质检测能力弱和建设标准低的特点,遵循合理布局、统筹资源和全面覆盖的原则,按照水质检测评价、水源保护和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三同时”制度,分期分级提升饮水安全工程水质保障能力,建立从“源头→水厂→用户”的水质检测监测保障体系和水质保障执法环境建设,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质,同时建立完善的农村饮水安全数据库及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供水安全。水源地水质保障采取多部门联动分责管理机制;水质检测采取工程运营单位自检、与现有机构共建检测和委托专业机构检测等方式;供水水质的法律保障,主要依靠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行政执法,协同其他部门联动执法,从法律的层面保障供水水质。
        2.3加强对管网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
        供水管路的维护与保养工作对于增加村民用水量,提升自来水供水水压有着重要的意义。如果没有后期的维护与保养,前期对自来水流程的投入再多,过几年后就会“旧病复发”,对于提升农村自来水水压,改善村民用水环境没有实质性的提升。比如,管网检修阀门故障,供水安全不能得到保障;泄水阀忘记关闭或关闭不到位,管道里的水就会一直流,影响到整体的供水水压;西部地区有些乡村地势偏高可能造成水压不足,水上不去。这些情况都会造成自来水水压不足,严重影响村民的用水需求。因此,为了确保自来水输水过程井然有序的进行,不在某个环节出纰漏,需加强供水管网的维护工作,安排具体的工作人员对供水管网及其他搭配设施进行定期的巡回检查。
        2.42.1 强化监管主体的责任
        为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稳中求进,统一推行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机制,并且明确指出该项农村工程项目隶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在项目建设及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机关肩负着主体责任,水利、财政、生态环境、电力等诸多部门各尽其职,协同高效率落实有关工作事宜。应确认水利行政部门承担的重要职责与所处地位,清晰规划其需要落实的监理工作内容与任务。特别是在操作层面上,县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对供水工程监管工作直接负责的主体,在实践中要不断拓展职责范畴,力争将县级质检中心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村饮水工程是一项惠及民生,赢民心、稳增长、施德政的重大工程,供水水压是农村供水流程中重要的一环,如何就自来水供水水压不足进行合理的建设,是当下农村自来水供水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的巩固提升,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的运行管护,是践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行动,也是贯彻落实水利部打好农村饮水安全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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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杨渭红.刍议如何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模式[J].农经研究,2017(18):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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