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玲玲
(福建大佳(平潭)律师事务所 350400)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化经济的进一步深入,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涌入民营经济,各式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一般出现在市场中,民营企业数量的大幅增长一方面使我国的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带来众多利好;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刑事法风险频发。刑事法风险的出现制约着民营企业发展活力的释放,不利于民营企业的持续性发展。本文从当下民营企业中的刑事合规制度建设现状出发,分析建立完善的刑事合规制度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分析防范刑事法风险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民营企业;刑事合规制度;刑事法风险防范
引言:
在当下的时代之中,社会各界对于法治有着更多的关注、更多的期许,也越发强调法治在社会中的作用。民营企业作为法律所承认的主体之一,在中国的法治建设之中自然需要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当下的民营企业与以往的民营企业相比,其更加重视法律的作用,在企业内部构建起完善的体系,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建立一定的预警机制预防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虽然企业在此方面做了众多的努力,但是,民营企业在刑事风险的防范上仍然存在着较大的漏洞,这制约着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民营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概述
(一)刑事合规制度的内涵及其功能
民营企业中的刑事合规制度滥觞于19世纪的美国,《洲际商业法》在历史上首次用法律文本的方式规定企业的自我约束与外部监管,在后续的发展之中,基于实践的需要,提出企业的合规要求,自此,民营企业的刑事合规制度诞生。在当下,刑事合规制度指民营企业在其内部采用各种方法预防和控制刑事风险的制度构建。从其内涵出发,刑事合规制度的功能大致包括两方面,分别是基础功能和扩展功能。一方面,它要求民营企业承担其法律义务,尽可能的避免企业承担刑事法律责任[1];另一方面,它要求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针对各种可能情况构建刑事风险防范制度,这与预防犯罪的功能相吻合,同时也是企业在法律方面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
(二)构建刑事合规制度的必要性
中国的国际化进程越发加快,民营企业在面临本国竞争的同时也面对着国际方面的竞争,其营业环境也就有着众多的变数,其中最为致命的变数之一便是刑事方面的风险,轻微的刑事法风险会导致企业信誉的暂时下降,严重的刑事法风险会直接导致企业的破产。民营企业的刑事法风险多种多样,既有日常经营活动方面的风险,也有内部工作人员方面的风险。民营企业基于其特性,融资活动本无可厚非,但是在重视金融安全的当下,民营企业稍不注意就会陷入到非法集资的泥潭之中,除了面对行政方面的处罚,甚至会触犯刑事法律。内部员工基于各种各样的理由,有时会侵占公司的财产,触犯职务侵占罪,在有关机关的调查过程中,除了对员工个人造成不利影响,也会使公众对企业产生不良印象,更遑论部分员工为了走捷径,不惜向公务人员行贿,这些行为都会导致大众对企业的失望。市场化的环境和民营企业独特的特点决定了民营企业面临着众多的刑事法风险,如果企业不能够针对性的建立相应的刑事合规制度,势必会在市场的竞争中失掉先机,沦为市场化的垫脚石。
二、民营企业中刑事法风险防范制度的构建
(一)构建刑事法风险防范的预防机制
刑事合规制度最为重要的作用就是帮助企业预防相应的刑事法风险,预防机制的构建也就成为整个刑事法风险防范制度构建的重中之重。一方面,需要更新民营企业员工的法治观念,在思想层面上重视刑事法风险防范制度。当代的民营企业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到民商事风险的防范之上,重视企业的经济利益,进而就忽视了企业在刑事方面的风险防范[2]。这样的环境导致员工对于民商事风险有着敏锐的感觉,对于刑事法的风险却缺少认知。企业需要定期聘请相关的法律专家,针对民营企业经常面临的刑事法风险,对员工开展此方面的法律知识讲解,并向员工强调刑事法风险的危害。除此以外,企业也要积极打造重视刑事法风险防范的企业环境。在企业的办公场所悬挂一定数量的普法图片,定期向员工分发与企业直接相关刑事案件,在潜移默化中让员工了解刑事法风险防范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另一方面,需要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的工作,服从国家机关的监管,借助于外部监督及时发现企业内部无法发现的问题。企业内部有着一套相对封闭的运行体系,其处于其中有时候很难发现风险,国家机关作为外部的监督机关,可以及时发现企业的风险,进而帮助企业及时回归正轨。因此,企业相关部门应当正确对待国家机关的监管,避免一味地抵抗情绪。
(二)构建刑事法风险防范的参与机制
一个企业在其经营中必然要与其他主体产生各种各样的关系,在这些交往中势必就会出现法律上的问题,其中一些问题可以通过民商事方法解决,但有一部分问题却会引发刑事法风险,进而产生刑事责任。企业要想最大可能的避免这些刑事法上的风险,就需要吸收足够的法律人士,并让法律人士在各个环节的经营中仔细调研检查。一味地防守只会让企业陷入被动的境地,最好的办法就是企业参与其中,民营企业虽然是一个经济实体,但是其在法律方面却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实际,外聘相应的法律专家,定期对企业的整体运作开展法律风险检查[3]。与此同时,企业内部的法务部要积极地参与到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审慎地对待企业运作的各个环节,提出法律上的建议。
(三)构建刑事法风险防范的处理机制
再好的预防制度也会有出现纰漏的时候,当企业直接面对刑事法上的风险时,企业往往会手忙脚乱,此时一套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可以最大限度的帮助企业减少损失。当企业出现刑事法上的风险时,企业要第一时间响应,尽快查明是企业中的哪一方面出现了问题,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明确企业的问题所在。查明问题之后,要尽力地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同时聘请专门的律师,请律师与相关部门沟通,与企业的负责人沟通,尽可能为企业的负责人争取取保候审的机会,使企业负责人尽快回到企业主持企业的日常运作;当必须限制人身自由时,企业要启动应急机制,让其他的负责人顶上,支持企业的运作,避免因负责人的缺位导致企业的混乱。
三、结束语
法律调整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民营企业处于社会之中,参与社会中的各类活动势必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除了企业经营中经常面对的各种民商事纠纷,刑事方面的纠纷也会对民营企业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相比于民商事纠纷而言,刑事方面的纠纷对于企业的声誉有着更大的破坏力,更有甚者会危害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因此,建立刑事法风险防范制度对于民营企业的经营来说至关重要,可以说直接决定着民营企业的生死。一方面,需要建立相应的预防机制,将刑事法风险消弭于企业内部;另一方面,企业需要积极地参与其中,在企业的各个运营环节中穿插法律的内容;与此同时,企业更需要构建相应的应急处理机制,在遇到刑事法风险时,第一时间反应,将损失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
参考文献:
[1]陶雪芹. 企业刑事合规的风险防控和建构路径——由中兴受裁事件所得启示[J].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 035(001):92-95,102.
[2]董文蕙, 杨凌智. 论我国企业犯罪治理模式之应然转变——以刑事合规为视角[J]. 南昌航空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4):58-67.
[3]杨翠芬, 刘竞涛, 王梅霞. 刑事视野下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探析[J]. 法制博览, 2019, 000(011):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