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环境下新闻伦理研究 胡昕玥 

发表时间:2021/4/26   来源:《论证与研究》2021年3期   作者:胡昕玥 蒋小花
[导读]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新闻领域也在潜移默化地发生着改变。本文在分析人工智能环境下新闻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政府、行业、平台和公众四个方面得出应对措施。
                                                 胡昕玥 蒋小花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310018)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新闻领域也在潜移默化地发生着改变。本文在分析人工智能环境下新闻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政府、行业、平台和公众四个方面得出应对措施。
        关键词:新闻伦理;人工智能;信息茧房
        一、引言
        当今时代是一个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时代,在新闻领域,人工智能也被广泛运用在了新闻采集、生产、分发、接收、反馈等各个方面,大大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利润,对新闻的生产和传播方式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然而,人工智能在为新闻业带来便利和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一些问题,尤其是新闻伦理方面的问题。如何把握人工智能的优势,利用人工智能服务新闻行业,成为我们应当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二、人工智能环境下新闻存在的问题 
        1、新闻僵化,缺失深度与温度。
        现有的写稿机器人依赖于算法,缺乏独立的思考能力和判断能力,对信息也缺乏深入的理解,其创作的新闻作品往往是高度模式化和肤浅化的。而且他们不懂人情,在撰稿时将事件简单地转换为冰冷的数据,撰写出的新闻是不带有情感色彩的,也缺乏必要的人文关怀。例如,在一些灾难性事件面前,写稿机器人撰写的新闻常常缺乏对受害者的同情,显得冷冰冰的,不近人情,不仅会对受害者的心理造成进一步的伤害,也会伤害人民群众情感。 
        2、新闻违背社会伦理道德。
        人工智能是机器,对一些涉及到伦理道德方面的事情难以做出精准的判断,对数据的使用也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很容易出现使用不当的情况,这些容易导致一些新闻违背伦理。而且,人工智能在新闻行业的使用还缺少一个统一、权威的规范,且还缺乏伦理方面的把关。在这种情况下,人工智能极易被误用、滥用,使新闻缺乏人文精神,还可能违背社会道德,甚至触犯法律。这种新闻的泛滥,甚至可能在潜移默化中使用户和社会环境也变得冰冷麻木。
        数据的采用和挖掘也极易出现新闻伦理问题,例如现在的“人肉搜索”,这种行为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而产生,它缺乏道德和制度的约束,易违背伦理,对被网络暴力的受害者造成身心的严重不良影响。
        3、不良新闻泛滥和新闻议程设置权利的转移。
        在传统媒体时代,新闻多依赖于记者和编辑进行采写和传播;而在人工智能时代,受众一改在新闻传播中被动接收的地位,可以利用互联网主动获取和传播新闻、发表和传播对新闻的评论。
        在这样的背景下,许多自媒体、KOL等横空出世,他们接手了传统媒体时代媒体行业的很大一部分职能和权利,在网络上可以自行发表对事件的评论,甚至自己发布第一手的新闻资料。这使得传统媒体议程设置的功能被弱化。
        这也容易导致网络平台出现新闻伦理问题,例如微博上许多账号为了吸引眼球、骗取流量,故意编造一些虚假新闻,以事件亲历者的身份发表于平台,误导大众,这种假“爆料”有时还会引起一些专业新闻媒体的转发,造成更恶劣的社会影响。 
        4、“信息茧房”效应的产生。


        在人工智能时代,新闻的推送往往基于大数据和算法,人工智能系统通过用户的网络行为数据对其进行精准内容推荐。这种推送方式虽然快速且有个性化的特征,但容易造成用户获取的新闻同质化,使用户被关入“信息茧房”。久而久之,用户失去了解不同事物的机会,思维会出现僵化,产生盲目自信等不良心理,排斥一切与自身观点不同的观点。更严重的,这还会加剧网络群体极化,甚至导致社会各个群体、个人之间的漠不关心、缺乏粘性,危害社会发展。 
        三、人工智能环境下新闻伦理应对措施 
        1、政府:
        政府要从社会整体的高度,宏观看待人工智能,积极引导人工智能发展和运用,发挥其在引导舆论、影响个体方面的效用。在行业规范上,要建立和完善新闻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行业的管控和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在技术规范上,应建立人工智能技术伦理规范,设立新技术的设计和运用方面的标准,并且对其进行监管,对滥用错用技术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予以处罚。另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国家间的交流合 作实现新闻伦理的治理。
       (二)行业和媒体:
        业界应提倡深度的、有人情味的新闻报道,从业者也应致力于更深层次的新闻采写。记者和编辑要提升撰稿能力和职业素养,加强对信息的深度理解,尤其是要发挥作为有情感与思想的人类的优势,避免枯燥浅显的肤浅、流于表面的撰稿,学会深入挖掘新闻内涵和深层价值,尤其是机器人所难以挖掘的人文价值。
        人工智能和人类并不是对立的,媒体应该学会利用人工智能为自己服务,充分挖掘机器的潜力,将自己从简单的低级新闻写作中解放出来,去从事更高级别的有深度的新闻创作。媒体还要提高社会责任感,牢记记者的初心与使命,坚持独立、真实准确、公平公正等撰稿原则。加强新闻专业主义,提高新闻工作人员以及媒体从业人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人文素质修养。另外,新闻媒体还应该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
       (三)信息平台和技术工作者:
        传播新闻的平台和技术工作者应该不断改进技术,使人工智能的算法更智能、更能满足人们的信息需求。网络平台还应该为人工智能嵌入社会伦理价值,增加伦理方面的判断机制,改进人工智能的新闻写作模式,使其越来越智能化,向着生产更深入、更具有人情味的新闻的方向发展。平台还应该加强平台管理,提高对不实报道等的判断力,对于平台上的不良信息、不良新闻,要予以剔除。
        (四)公众:
        在新媒体时代,公众可以自由地使用互联网获取信息、发表信息,既是内容的接受者,又是内容的传播者。因此,要实现新闻伦理治理,公众应该提升自身的媒介素养和网络素养。要有打破“信息茧房”的意识,要善于主动接纳不同观点并且经常自我审视和反思,不能沉溺于信息茧房营造的舒适区中。要从被动接受信息、困进信息茧房之中,向主动、有意识使用媒体平台、获取新闻信息转变,形成更加理性而多元的认知。公众还应该提高知识水平、认知水平和判断能力,理性地对待网络信息,对于不良新闻或是虚假新闻,不轻信、不传播。此外,在人工智能时代,还有大量的新闻是用户自主生成的内容,其涉及到的传播主体也应当提高媒介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四、结语
        将人工智能运用在新闻行业中,是顺应了时代的发展,是大势所趋。尽管机器人写稿目前还存在一些如加深“信息茧房”效应、使新闻肤浅化、违背道德等的伦理问题,但只要用有效的方式应对,正确引导人工智能在新闻行业的发展,人工智能就可以创造出巨大的价值。我们应该加强对新闻伦理的关注和治理,让人工智能更好地为人类所用,促进新闻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彭兰.变革与挑战:智能化技术对传媒业的影响[J].信息安全研究,2019,5(11):966-974.
        [2]杜鹃.走向人机协同:算法新闻时代的新闻伦理,《新闻爱好者》2019年第9期.
        作者介绍:胡昕玥 女,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艺术与数字媒体学院传播学;
        蒋小花 女,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艺术与数字媒体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新媒体传播、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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