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提升改造措施建议 王成成

发表时间:2021/4/26   来源:《论证与研究》2021年3期   作者:王成成
[导读] 摘要:老旧小区是指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改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宅),以及居民自建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人民幸福感的重要因素,老旧小区改造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化表现,是增强老旧小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
                                                                          王成成
                                                 (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 061000)
        摘要:老旧小区是指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改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宅),以及居民自建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人民幸福感的重要因素,老旧小区改造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化表现,是增强老旧小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一项重要举措。
        关键词:老旧小区;民生;消防安全;提升改造
        2020年7月20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系统谋划和稳步推进。因此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既要扎实做好前期科学规划,保留城市文脉,明确改造标准和对象范围,又要切实从安全着手,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和不断提升居民消防安全素质。可以说,改造升级问题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市场问题、行业问题,关系到消防安全问题,而是事关所有居民现实福祉的民生问题,事关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问题。落实好各级责任、抓好改造升级和日常监督是做好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关键所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原则,落实消防工作安全责任是贯彻落实《消防法》,推动消防工作开展,是创建平安和谐社会的内在需求。本文结合消防工作实践,深入分析了老旧小区消防改造重要意义,并提出解决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难题的相应对策。
        一、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老旧小区由于年代久远,消防基础配套设施落后,电气线路老化,这些隐患成为居民心中的隐痛。建筑物密集、消防车通道狭窄、居民私拉乱扯电线,都是老旧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长期以来,在一些物业管理不善的老旧小区,消防安全不被重视,纸箱杂物堆满楼道、随意停放电动自行车等情况屡见不鲜。调研发现,改造提升后的老旧小区,整体环境得到显著提升,生活秩序逐步规范,居民安全感、获得感明显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升级意义重大。
        二、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分析
       由于老旧小区受设计、建设、面积、楼栋等综合因数影响,小区的绿化、亮化、停车位和物业用房等基础设施无法配建,物业公司管理成本高,导致物业公司不愿进驻管理,这是造成小区自治或无人管理的主要原因。物业管理问题是表象,本质是建设乃至规划上的问题。

部分小区由于随意变更规划设计、建设存在质量问题、各类设施管网不达标等诸多原因,未经各类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先天不足带来物业管理匮乏无力。住宅小区设施、设备不配套,不少老旧小区没有物业管理用房,造成小区无法开展正常管理。老旧小区普遍存在规模小、“独门独院”、零星分布的特点,导致物业公司单独管理“看不上”,成片管理“谈不下”,管理多数靠门房或无管理,易成为创城工作中消防隐患重点区域等死角。老旧小区楼体问题多,改造成本高,物业公司接手后前期投入大、收效少,短时间居民认可度无法提升,从而导致工作难以开展。
        三、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治理建议
      (一)拧紧责任链条,坚持齐抓共管,在“责任牵引”上打开局面。坚持党政统领。辖区政府将老旧小区消防改造列入常委会工作要点及惠民实事工程,成立政府领导和行业部门组成的整治改造计划协调小组,摸排需整改老旧小区,制定印发行动计划。坚持政策保障。出台消防安全规范性文件,明确各部门消防安全职责;印发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细化公安、物业、居委会、业主责任和义务,强化政策保障。坚持部门共治。各级层层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建议住建部门将老旧小区消防改造事项纳入 “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项目;公安部门将老旧小区消防改造列入基层基础攻坚内容,明确警种职责;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指导老旧小区实现物业消防管理,予以统筹推进。坚持常态督导。建议政府将老旧小区消防改造纳入重点督导工作内容,对责任单位进行全程纪实,实行月度节点考核、季度评分,全年考核结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并将责任人员表现纳入干部日常表现信息库。
      (二)实行综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在“精准防控”上严查严控。深化风险评估调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对待改造老旧小区开展专项风险评估,按照共性隐患和个性隐患分类统计,逐个小区制定“一患一册”,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制定解决方案、工作计划,做到信息共享。深化电气火灾隐患治理。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作为老旧小区改造重点事项,供电部门制定《供电消防联动实施方案》,建立沟通、评估、培训、维保、检查、演练、处置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老旧小区供电设施、线路专项检查,更换老化电气线路,更换电表、配电箱。深化电动车专项整治。组织社区居委会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多股力量对老旧小区电动车公共停车点、小区楼道等场所开展专项排查整治。采取“政府补贴、业主筹资”方式,在老旧小区建成内设充电桩的可视化监控电动车棚,纳入治安联防体系;因地制宜设置多种结算形式的智能充电桩,助推电动车充电安全化、智能化、便捷化。深化老旧小区群租房治理。针对老旧小区群租房突出问题,明确群租房面积标准、人员标准、准入标准,治安、派出所对老旧小区群租房强制搬离;通过拆除违规彩钢板建筑、金属栅栏,打通疏散通道;通过新建室外消火栓,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安装简易喷淋,加强基础消防设施建设。
      (三)强化科技支撑,坚持多元管控,在“群防群治”上全面发动。强化智能管理防控。推广老旧小区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物联网监控平台,构建感知、传输、应用、反馈“四层架构”,并将老旧小区统一联入消防远程监控,监测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线路、漏电保护装置等运行状态,实现与119接警中心联动。强化基层末端管理。按照“属地管理、规模适度、专属管理”原则,将老旧小区划分专属网格,统一纳入同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由临近社区、基层网格负责具体管理,并与现有的综治、公安、人社等网格“多网融合”。强化最小“灭火单元”。在建立微型消防站的基础上,依托社区警务巡逻车建设移动式微型站,将巡逻“线”与微型站“点”连接起来,有效提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建立工作微信群,定期通报工作动态,消防部门对微型站开展调度指导,结合“六熟悉”开展微型站随机拉动演练,强化联动能力。强化针对性消防宣传。消防部门组织消防宣传车深入社区开展流动消防宣传,利用老旧小区政务宣传栏、公告栏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推动设立消防宣传LED显示屏,定期播出消防安全常识,大力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参考文献:
        [1] 《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
        [2]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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