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与治理研究

发表时间:2021/4/27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34期   作者:周信成
[导读] 摘要: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发展,保证人们正常工作和生活的重要基础,对于我国的经济建设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新疆地矿局第十一地质大队  新疆昌吉  831100
        摘要: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发展,保证人们正常工作和生活的重要基础,对于我国的经济建设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但矿业的开发,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对于矿产资源的开采管理方式过于粗犷,导致对环境的影响相对恶劣,因此及时改进开采方式,做好环境治理工作,才能保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矿山地质;地质环境;问题;治理对策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原则
        为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防治,就需要开采者采用合理的开采方式,改变矿山开采的传统理念,创新并实施环保的矿山开采技术。实施步骤如下:
        1.1要想实现矿山地质开采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就需要不断的创新改善现阶段的管理局面,减少矿山开采对周围地质环境的破坏程度。要想将其落实到实处,就必须与地方政府合作,加强矿山开采技术的研究,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减少对周围植被的破坏程度,其次,要以工作人员的安全为主,避免坍塌事故的发生。
        1.2要坚持矿山环境保护原则,帮助员工树立正确的环保意识。在进行矿山地质环境的防治时,必须要加强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开采中要遵守绿色可持续发展原则,不能因为受到短期利益的影响做出错误的决定,确保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原则落实到实处。在实施矿山地质环境防治措施的过程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策略。
        1.3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矿山新建的管理制度完成工作。当前,国家各项政策标准还在不断的完善中,企业对矿山新建开发的标准不够了解,要想提高社会经济的水平,保证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不受破坏,就需要新建管理制度,增加工作人员的管理意识。对矿山企业来说,若开采中无法防治各种生态问题,就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未来发展。在后续的防治工作中需要加强矿山周围环境的勘查工作,定期评估环境调查报告的合理性和矿山开采情况。
        二、矿山地质环境常见的问题
        2.1植被破坏严重
        植被和景观的破坏,破坏了矿区生态平衡。废弃矿山采场暴露在中心城区两侧,交通干线两侧。矿区裸露地表和低植被将严重影响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已全面展开。
        2.2水土流失、污染环境严重
        矿区地表裸露和非标准废渣会导致土壤侵蚀加剧,特别是在严重的地区,由于水土流失和大量淤泥质淤泥河,已形成了沟壑现象。沟壑导致水土流失效应和生态结构的严重破坏。矿区和碎石区的碎屑粉尘随处可见,不仅导致空气中固体颗粒悬浮物含量的增加,而且造成空气污染,使地质环境更加难以保护。
        2.3安全隐患多
        有些矿山没有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上下台阶、台阶开采等,导致边坡陡峭、崩塌较大,进而增加了边坡失稳,造成滑坡、崩塌等安全隐患。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可诱发山体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滑坡等灾害。由于矿产资源的不合理开采,造成地下采空区。地表稳定性受边坡稳定性的影响,导致山体滑坡、塌陷等地质灾害,其中煤矿带来的地质灾害最严重。
        2.4土地侵占与破坏
        大多数采石场需要大量的砾石场和尾矿堆积场,都需要占用土地,对土地耕作层造成严重破坏,造成土地资源的大量浪费。据统计,总面积已达600万公顷。耕地面积已达160万hm2,增长速度逐年提高。但耕地恢复率仅为20%左右。同时,矿产资源的不断开发使草原得以延续。
        2.5专项资金不足
        地质环境保护经济体制的明显特点是单一的财政投入、临时性和补贴性,相应的投融资体制不完善。

主要表现为:
        1)财政投入尚未形成稳定的金融专项制度,缺乏经济耐用的保障机制,缺乏完善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激励机制。国家出台了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地质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但没有明确具体的减税实施细则和保护主体权益的规定。
        2)地质环境保护金融体系建设相对落后,如债券融资、保险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应用较少。
        三、保护与治理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的合理对策
        3.1综合治理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的环境
        首先,应该开展综合勘查工作,对矿区环境的地质问题进行积极查明,对开发过程可能出现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预测;其次,在矿山建设阶段应该遵循“三同时”制度,对矿山建设用地的审批应该严格把控,积极开展评估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与评价环境影响的工作;再有,在矿山生产阶段,应该对采选活动加以规范,将环境破坏问题进一步减少,如果出现问题应该及时治理;最后,在闭坑阶段,应该对矿坑废水的污染与固体废弃物的污染进行根治与处理,加强“复垦还绿”的力度,做好矿山土地的复垦综合治理工作,对耕地进行恢复与增加,以此达成复垦耕地与建设用地的平衡。
        3.2健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做好政策方面的引导
        针对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分析矿山地质环境的特点,应该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下来,还要积极与其他法律法规相协调,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具有法律的保证。与此同时,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过程中还要积极遵循法律法规,积极促进环境的协调发展。还需要完善“谁复垦、谁使用、谁受益”的优惠政策,在业主复垦国家征用被破坏的土地后,得到使用权,政府需要进行登记,对复垦者的合法权益给予一定的保护。
        3.3增加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
        首先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基金,一方面,对征收资源税与资源补偿费、矿山占用费与排污费等税费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费用,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的建立;其次,矿山的生产也可以从矿产品中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以此用作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资金的建立;再有,作为国有财政来说,应该抽取公共财政资金中的部分资金,用作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转向资金,作为历史遗留下来的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财产等;最后,在一些地区与矿业行业中,借助矿产品价格的调整,将其用作矿山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的资金,并提取一定比例的矿产品的收益,将其作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建设资金。除此以外,支持与鼓励企业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投资,以此有助于资金不足问题的解决。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投入机制建立起来。作为来说,应该积极保护废弃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发挥示范作用,进行相关优惠政策与资金的建设。针对乱采乱挖导致的环境破坏,应该主要凭借地方政府为主体,对地方积极性进行激发与调动;而作为新建矿山,应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保证金制度,对土地复垦规定进行强制执行,主要让企业承担相应的治理资金。借助政府的示范引导作用,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进行制定与推行,以此营造良好的多渠道投资的环境与氛围。
        3.4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标准化工作
        首先,建设合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借助覆盖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监测与保护等方式,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标准的修订工作,使之能够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标准相符合。最后,可以将三部门标准化机构的协作机制建立起来,主要是环境保护、安全监察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从而能够在征求意见阶段使矿山地质环境标准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相符合,促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标准的协调性与配套性。与此同时,通过运用信息化与网络化的优势,对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进行广泛搜集,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标准具有一定的适用性与实效性,能够满足当前我国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现实要求。
        总而言之,当前矿产地质环境问题已经日益严重起来。作为国家与相关部门来说,应该加强对矿产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的重视,积极采取科学的措施,改善我国的矿产地质环境。
        参考文献:
        [1]杨继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探析〔J〕.才智2015,(10):66-68.
        [2]梁润娥.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防治对策研究——以太丁采石场为例[J].世界有色金属,2020(04):183-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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