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发表时间:2021/4/27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1月3期   作者:桑圣锦
[导读] 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推动我国城市建设的进程,国家非常重视基础设施建设,
        桑圣锦
        菏泽市土地变更调查所  山东菏泽 274000
        【摘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推动我国城市建设的进程,国家非常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因此用地紧缺问题越来越严重,各种建设用都来自征收的土地。当前农村土地征收的过程中会侵犯农民的利益,这就会使土地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基于此,本文就当前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解决措施。
        【关键词】农村;土地征收;城乡发展

        引言
        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对土地有更加迫切的需求,非常多的城市中或城郊都不同程度的面临集体土地征收的问题,从而使一些传统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使这些农民面临再就业的问题;生活和工作主场景也会从农村转入到城市中,因此解决失地农民不能适应城市生活的问题就不断加剧,从而直接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农村土地征收是为了满足国家公共利益建设的需求,依据相应的法律规章程序,把农民的土地征收并用于公益建设中来。从目前来看,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有利于土地的长远规划,特别是补偿方式和标准上也非常合理、灵活。结合诸多学者的研究经验和政策实行效果,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预征地缺乏法律支撑、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政府征地补偿不合理与农民追求高额补偿并存等问题。如果不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就会影响失地农民的正常生活从而缺乏保障而产生不和谐情绪,从而使农民和政府之间出现对抗性的矛盾问题。
        一、农村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
        (一)预征地缺乏法律支撑
        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有部分预征地能够满足群众的需求,群众同意签署同意书,似乎合情合理,但是不符合法律程序,因此也就成为一小部分人反对的理由,有些人认为征地违法了法律程序,不同意征地,或者想要征收土地的一方给与更高的补偿。即使有政府批文,还是有一小部分人对征地批文提出行政复议,指控征地违法,并要求撤销批文。即使政府法制部门进行统一的行政复议,又明确征地批文程序法律程序,不予支持,于是就向国务院法制机关提出申请撤销批文。实际上撤销的可能性非常小,但是还有人会借题发挥,宣传政府违反了法律规定,攒动农民群众拒绝征地,因此影响了征地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一旦农民土地被征收,农民就失去了长久的生活保障。就目前我国的征地社会保障体制而言,还不能解决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其一,农民的土地被征收以后,有些征地农民就面临就业难题,如果领取不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就会影响正常的生活;其二,被征地农民一般文化程度不高,缺少技工技术技能,在社会上没有竞争能力;其三,从农村转变为城镇居民的意识、从农民的生活方式转变为城市的生活方式很难适应。
        (三)政府征地补偿不合理与农民追求高额补偿并存
        农村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对农民的利益根据相应的补偿规定进行补偿。但是,部分区域补偿标准偏低,达不到农民需求,从而导致社会矛盾与冲突。对于很多农民而言,土地一旦被征收就等于失去了经济来源,从而使这部分农民成为无种地、无工作人员。

对于农民而言,失地以后会有非常多的顾虑,也使很多农民为了生存而不得不继续工作。除此之外,有些农民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提出很多不合理的补偿要求,导致征地双方在补偿款方面有很大争议,使农村土地征收工作很难推进。
        二、农村土地征收问题的应对措施
        (一)完善土地征收程序
        要进一步加强土地征收以及补偿的透明性,提升国家化水平,进而对征地制度进行优化和健全,这有利于控制征地程序中政府滥用职权的问题,还可以更好的保障农民的参与权。要实现这一点,就需要做到:①要坚持优化和补充征地公告的方式以及内容,对于征地的相关情况要清楚的说明,如,可行性分析、范围和理由,丰富征地农民有关权利以及公告方式,确保农民的知情权。②要让被征地农民也参与到土地征用计划中,政府部门要一起参与征用。如果征地农民的所有权内容不同,为了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就需要通过征地方案以及实地调查进行明确,享受法律救济权利。农民如果对征收方案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申请听证的方式进行解决。现阶段国内法律缺乏明确的规定,这就要增加到听证程序中,明确要求政府要通知农村集体组织,还要清楚规定不告知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健全征地社会保障制度
        为了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不降低、长远生活有保障,在切实保障退休年龄段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健全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保障制度、大病医疗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教育培训保障制度等一系列保障制度。一是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养老医疗保障体系,解决养老、医疗、基本生活方面的保障问题;二是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提供劳动年龄段失地农民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提供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三是鼓励失地农民子女提高素质、修完学业,增强就业能力,建立教育保障制度,对业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和考入大学大专的被征地农民子女给与适当补助。
        (三)健全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解决“钉子户”的后顾之忧
        为了能够有效解决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困境,要根据当地的整体经济状况、农民收入情况及征地以后土地使用情况灵活制定补偿标准和安置政策,科学制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有条件的政府尽量提高补偿标准,为农民争取最大的利益,让农民意识到征地的好处,让农民参与到征地过程中,征地双方平等、友好的沟通交流,共同协商制定合作共赢的土地征收标准,大大减少征地过程中的阻力。除此之外,在安置问题上,采用多种安置措施,比如土地换社保、综合使用货币安置等方式,真正的为农民解决后顾之忧,提高农民的生活保障,才能顺利推进土地征收工作的开展。
        对于“钉子户”的不合理要求,相关的执法人员应该耐心引导,避免采取过于强硬的方式,这样既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也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使其他农民对农村土地征收工作产生别的看法。所以,执法部门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开展工作中切实考虑到农民的实际需求,并结合具体的情况来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只有通过营造良好的土地征收环境才可以促进农村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才可以推动城镇化的发展。
结语
[1]张金华.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及补偿方式的探讨[J].赤子,2020,(1):138.
[2]杨文钦.浅析当前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数码设计(下),2020,9(4):292.
[3]邓玲.农村土地征收公告可诉性问题探究[J].魅力中国,2020,(3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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