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行政审批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刘红

发表时间:2021/4/28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34期   作者:刘红
[导读] 摘要:伴随着简政放权进入到更深的层面,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报建范围当中的所有相关部门开始逐步摸索,尽可能的健全报建手续,并且有了一定的成绩,不过依然有不足之处。
        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保障中心  719000
        摘要:伴随着简政放权进入到更深的层面,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报建范围当中的所有相关部门开始逐步摸索,尽可能的健全报建手续,并且有了一定的成绩,不过依然有不足之处。项目建设和行政审批的过程当中,不仅要注意原则性问题,还要讲求实际,要结合相关部门本身所具备的特征,针对不断出现的情况进行摸索、发现和处理。
        关键词: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报建;行政审批问题
        1房地产项目行政审批改革的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
        最近一段时间里,伴随着简政放权进入更深的层面,各个地区都针对进一步缩减报建手续方面进行摸索。成绩是有的,不过到现在仍然没有产生能够适合全国范围内通用的模式。建设工程报建手续仍然存在很多的不足,归纳起来关键表现在下面几点。
        1.1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权限划分不够合理
        现阶段和审批相关的各项内容依旧比较分散,要涉及到十多个部门。建设工程报建牵扯到诸多的部门,往往在某项事务上要求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协调,而这些部门大部分属于同级,协调存在诸多困难。这么多的部门权限彼此交叉,往往某个步骤的材料需要重复上交,行政效率大大降低,也不容易进行决策。同级相关部门决策不了的事情,最后要上级行政负责人出面加以处理。这就导致这种问题很难从根本上得到妥善处理。现阶段这一方面还没有形成精细化管理的格局。
        1.2前置条件审批事项过于繁琐
        相关条款当中并没有针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方面的前置条件进行具体规定。投资项目审批也经常要涵盖多个阶段,多重手续和多个步骤,需要很长的一个时间段才能完成。
        材料不断重复上交、审批过程繁琐复杂。现阶段的审批步骤当中部分事项相似却要不断反复进行,部分事项能够综合展开却要分散进行。
        1.3公众参与制度不够健全
        将重点放在环评当中的公众参与方面,这对于我国来说体现出来的是政治文明。不过具体的操作当中,这一步骤的公众参与仍然有很多不足之处。
        (1)没有按照相关法定程序。没有更好的进行信息内容的披露,没有全方位的了解民众的意见,没有进行科学顺畅的沟通,存在机制体系不够合理的情况。建设单位、环评部门和基层政府机构甚至使用造假的手段,严重的欺骗了民众和审判部门,通过不正当的方式得到环评批文的情况不断出现。
        (2)没有进行规范操作。具体实施过程当中,公众参与的调查领域内不具备代表性。公众参与调查涉及到的领域要比环评影响评价涉及到的领域广。部分详细问题按道理来说,应该逐一地展开调查,被调查对象需要涵盖有可能因为项目建设受到影响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代表。
        (3)公众参与程度低。同样的项目,部分环节上要组织公众多次参与。选址、环评方面,公众需要参与好几次,一方面不利于工程进展,另一方面,针对公民来说,因为无法获取全面的信息再者组织不到位,往往导致公民对参与不具备热情。
        因为环评程序的操作规则不够具体,不具备审判方面的法治氛围,环评审批方面的大部分诉讼都无法得到法院的受理。因此人民群众会更不信任通过相关法律能够维权,造成民众出现很多不理智的甚至是暴力的表达方式,社会因此而不稳定,诸多负面思想和影响因此而产生。


        2房地产项目行政审批改革建议
        2.1调整机构设置,科学划分权限
        一个地理范围内或者是某一个机构采取的相关措施,只能够作用于当地和本部门,很少说能够涉及到更大的范围。要促使建设工程报批手续更为简单,不能治标不治本。只是本着哪里出现缺陷就在哪里填补漏洞的思想是无法解决问题的,要从长远考虑要顾全大局。这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全局着手。
        针对注资多、规模大、资质高、信誉好的企业,可以尽量将审批步骤化繁为简。对于已经完成了初步审批的重大民生项目,是不是可以不依照相关程序直接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对于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的安居工程等重大项目,能够确保施工安全的,质监部门和建设单位签署质量安全监管协议之后,可以提前进入施工阶段。
        2.2创新管理方式,增强事中事后监管
        简政放权要融合事中以及事后的监督管理,只有这样,简政放权才不会导致政府的失职。比如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针对建筑工程的消防内容给出了详细的技术规定,与此同时,也对建设、设计等多个部门明确了消防设计方面有责任。根据这些,更为科学合理的措施是建设部门、设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贯彻主体责任,消防部门通过监督管理来提升消防安全性,不过现阶段消防机构依然进行的是事前审批。
        在施工许可方面,要对可有可无的前置程序化繁为简,更要严格进行管理,尽量加大对违规操作进行惩处的力度。现阶段没有对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的查处,违规不需要付出太多的成本。只有通过执法增强了威慑力,市场主体才能够自觉守法。
        2.3健全公众参与,增加第三方评估
        要对公众参与的程序和规范进行详细的规定,这样才有利于效率的提升,与此同时,尤其需要引起关注的是,要想真正的做到公众参与,就需要和公众进行更好的互动,要利用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论证,与此同时,要求在媒体和权威网站上展开问卷调查。由专家参与风险评估,并且利用多种方式方法对外公开。依照现阶段的法治理念和监督管理框架,引进相关机制,让具备专业素养的律师协助环评工作,通过法律来维护相关程序。
        2.4合理利用科技手段
        互联网,大数据等相关信息技术开始大范围的运用到政府的改革和治理创新方面,而怎样利用这些技术对于政府执政水平和治理能力方面是一种考验。在建设工程报建领域,现阶段这些全新的科学技术还没有得到大范围的运用。
        一方面是针对政府当中的各项数据内容加以整合,让数据之间存在更为紧密的联系,从而有利于大数据的应用创新。这就要求政府机构本身具备超强的数据整合水平和应用水平。另一方面将数据公之于众,方便公众参与。与此同时支持公民、企业和相关学术部门利用数据,进一步提升数据的价值。
        3结语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能够产生什么样的效果,不只是从审批项目的削减方面考虑,更需要考虑改革之后是不是做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制度的完善,是不是构建起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行政审批工作体系,是不是构建起了合理高效的管理体系、标准规范的运行体系、缜密科学的监督制约体系以及责任追究机制,是不是有利于清正廉洁、脚踏实地、合理高效的政府的构建,是不是有利于房地产项目能够持续、健康、稳定的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曹海琴.房地产项目行政审批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国市场,2017(01):62-63.
        [2]李雪.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问题探讨[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6(03):16.
        [3]孙丽娟.新形势下房地产开发成本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村科技,2019(05):94-95.
        作者简介:刘红(1975-10-01),男,汉族,籍贯:陕西省榆林市,职称:中级工程师准备评高级工程师,学历:本科,主要从事方向研究: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工程安全质量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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