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技术难点及解决措施

发表时间:2021/4/28   来源:《建筑实践》2021年1月3期   作者:林希
[导读]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开展时,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需要做好相关研究分析工作,

        林希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  325000

        摘要: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开展时,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需要做好相关研究分析工作,提高造价司法鉴定质量。文中以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为着手点,分析工作开展时面临的技术难点,结合实际情况给出解决措施,提高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质量。
        关键词: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技术优化
        
        因为当代建筑工程项目大多属于大型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存在复杂性和多变性状况,由此引发的合同纠纷屡见不鲜,纵观整体,这些合同纠纷大多属于工程造价纠纷,如果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意见不同,最终就会向法院提出诉讼以解决纠纷问题。而解决这些纠纷,就需要依法开展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
        1  建筑工造价司法鉴定工作分析
        从本质上来分析,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是由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委托给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专业咨询工作,并不等于司法行为和行政管理手段。该项工作要求鉴定工作人员不仅要熟知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法律、会计和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等专业理论知识,而且要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良好的综合能力,这样方能确保最终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由此可见,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的难度与要求极高。
        21 世纪的建筑市场竞争尤为激烈,时常存在很难处理的纠纷,像双方签订了阴阳合同、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造价、承包方垫资承包、发包方恶意拖欠工程款、最终的工程质量不达标等。这些问题额外加剧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难度。对于工程造价纠纷来说,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报告是法官在进行审判时必须参考的依据,只要确保该项报告的准确性方能公平维护承包商与发包商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因此,作为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法律、会计和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等专业理论知识,熟知工程计价技术和计量方法,遵守司法程序和职业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自身沟通能力与鉴定报告书写能力,全面发展个人综合素养,这样才能确保工程造价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技术难点
        2.1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法和依据的选择
        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过程之中,选择具体的方式与依据尤为关键,也会直接性的影响到最终的坚定结果,另外也会影响到双方当事人的直接利益。司法鉴定人员要依据实际情况来选择相应鉴定方式。
        2.2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基础性原则
        工程项目隶属于一类相对独特的产品,特征集中体现在过程繁杂、时间长、投资大之上。在具体实施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过程之中,要依照市场的具体请款,科学分析工程造价标准与成本控制水平,一一调整工程造价材料,最终可透彻的分析工程造价内容。
        2.3 明确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有效性
        鉴定机构及鉴定人资格合法,二者身份必须符合《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具体要求;鉴定资料合法,鉴定工作所依据的资料必须是经过法庭质证后的证据;鉴定程序合法,鉴定程序包括从事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程序必须符合《规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必然会影响鉴定意见效力;鉴定范围合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不得对约定的鉴定范围任意扩大或缩小,否则,从根本上会导致鉴定意见无效;鉴定方法和鉴定标准的有效性。
        3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技术难点的解决措施
        3.1恪守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原则
        解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现存问题,优化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理论研究与应用实践方案,首先要严格恪守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原则,即坚持证据真实性原则、工程质量合格原则、合同依据原则、独立公平公正与回避原则。其中,证据真实性原则要求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受法院委托之后,应将法院所提供的所有资料视作真实证据,在后期鉴定工作中,只负责简便和工程造价纠纷相关问题的鉴定工作,转型准确完善的鉴定报告。


        工程质量合格原则有助于处理支付款的纠纷问题,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只有工程质量合格,承包方才有权要求支付,否则不予支付。合同依据原则特指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中,必须将所有合同作为重要参考依据,这些合同包括初期施工合同、补充性协议书、变更签证和其他合同协议,无论合同是否存在漏洞和是否为阴阳合同,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均必须以合同内容为依据,而不得执行修改。独立公平公正与回避原则是指鉴定工作人员应该依法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确保鉴定结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坚持不偏不倚,对于涉及法律规定回避的情况,鉴定工作人员则必须回避。
        3.2 加强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流程管理
        法院及其所委托的鉴定机构必须着重加强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流程管理,从微观层次来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流程共分为以下 14 步:
        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
        对委托函进行确认。
        做好鉴定项目证据资料的交接工作。
        做好鉴定方案的初步编制工作。
        依法实施鉴定工程项目证据质证工作。
        做好鉴定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与确定工作。
        初步实施鉴定。
        依法实施现场勘查,做好相关记录与资料收集工作。
        做好工程造价计量和计价工作。
        实施内部审核。
        实施三级复核。
        提交鉴定报告书,并依法进行签字与盖章。
        答复当事人对鉴定报告所提出的疑问。
        提交最终的鉴定报告。
        3.3 优化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法
        全面做好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必须着重优化鉴定方法。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涉及到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极为广泛,因此,要根据案件内容采用最佳方法。首先,要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造价计算。如果合同中价格条款不明确,就需要正确采用定额进行计算。其次,要做好造价动态管理工作。
        3.4 规范建筑工程造价管理
        减轻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难度,维护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合法权益,不仅要全面做好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而且要引导整个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以此确保建筑市场运转的有序性与合法性。为了尽量避免出现建筑工程造价纠纷,应引导承包方与发包方准确进行报价,依法实施招投标工作与合同签订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完善的报价决策机制,结合不同的施工需求进行选择。在投标报价时,施工企业应该将自身发展趋势与施工需求结合起来,认真开展市场调研,建立科学、完善的报价决策机制,准备好资料后组织方可开展投标报价工作。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承包方与发包方应注意制定严谨的合同,对于合同中存在的不对称风险,需要充分了解招标文件中合同组成部分,及时发现并准确提出问题,在确定定标与定价时需结合企业组织实际情况。合同在签订时,关于具有风险的条例需要标记出来,如建筑工程预算与结算、施工材料价格、价格变更等,不得超过可承受范围。同时,应增强企业法律意识,保证合同制定的严谨性,为防止出现有失公平的条约可参照一定合同范本。
        结语
        总之,要想切实提升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水平,推动我国建筑事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就需要有效的解决当前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难点,不断提高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员的综合素质,使他们能够更好的胜任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相关工作,选择合理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法和依据,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水平始终处在比较优质的范围内,使得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能够朝着法制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前进。
        
参考文献
[1]郭桂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技术难点与解决对策研究[J].建材与装饰,2018,(40):169-170.
[2]何俊.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技术难点与解决对策[J].中国房地产业,2019,(11):113.
[3]穆杰.探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技术难点与解决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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