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发表时间:2021/4/28   来源:《教育研究》2021年4月   作者:张晓鸥
[导读] 文章首先就高职院校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教学改革的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其后明确了高职院校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改革的主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高职院校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改革的具体效果。

四川成都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张晓鸥  611130

摘要:文章首先就高职院校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教学改革的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其后明确了高职院校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改革的主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高职院校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改革的具体效果。
关键词:高职院校;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教学;改革;实践
        1高职院校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教学改革的现状分析
        1.1课程教学脱离真实业务流程,整体研究仍处于理论阶段
        根据相关的实践调查研究我们可以看出,在过去,相关研究学者针对建筑工程法规课程的优化改革仅仅是基于理论角度进行探究,并没有意识到实践教学对于课程改革的重要影响及积极作用。据调查,即便有部分学者对实践课程进行了探究,但从整体上来讲其采用的是案例教学法,直接在案例中引入理论课程或是仅仅基于理论课程对实践环节进行分析,没有与时俱进,结合现代企事业单位的真实业务情况及业务流程科学合理的设计实践教学课程模块。
        1.2建筑工程法规课程的实际教学空间研究仍处于空白阶段
        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建筑工程法规是院校土建专业及其他建筑行业相关专业的重要基础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建筑、技术工程测量、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等等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练掌握,能够帮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或快速获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了解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义务,明确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流程、工作重点及制定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制度。与此同时,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是企事业单位、社会群体及社会公民沟通协调的重要环节,但大多数高职院校针对建筑法工程法规课程并没有引入真实的工作案例,以项目活动激发学生的整体学习兴趣,以此提高其职业能力。
        1.3缺乏对建筑工程法规课程实践教学的贯彻落实
        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针对建筑工程法规课程并没有实施高效的实践教学环节,包括用人单位、在校生、毕业生及专业教师,也没有根据实际情况搭建起健全完善的评估机制,无法实现对课程内容的有效调节优化,凸显出彼此之间的内在联系及综合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缺乏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无法实现教学的进一步革新优化。
        2高职院校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改革的主要内容
        2.1基于企事业真实的业务流程优化课程模块
        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针对建筑工程法规课程的设计仍然是以纯理论教学为主,学生通过一段时间的职业教育在毕业后能够从事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资料员、测量员、材料员等等岗位工作,而不同的岗位对学生的能力要求大不相同,基于建筑工程法规专业知识及相关技能的侧重点也具有较大的差异。
        在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土建专业及其他建筑工程专业都明确了大专业招生、分方向培养的目标任务,并在此基础上深刻探究社会及企业对于土建及相其他相关专业岗位群应当具备的职业能力,明确人才培养目标任务,结合课程内容设置分方向能力模块、分方向能力课程模块、对建筑工程法规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进行了有效的梳理完善,采用多元化的课堂教学模式实现建筑工程法规及课程与其他课程之间的有效渗透结合。在工程法规课程中有针对性地引入实践教学,能够鼓励学生通过自主学习掌握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实现学以致用,将其灵活运用于实施工作中,以此实现自身的创新发展并及时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为后期的创新发展有效就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2.2基于实际工作岗位及内容设计建筑工程法规课程的教学空间
        高职院校相关专业教师应当深入分析工程法规的相关内容,基于企业的真实工作场景、业务流程设计相应的实践教学模块,在此基础上搭建起符合学生实际要求的创新高效的工程法律课程理实一体化教室,将企业的生产线、业务线搬到院校中进行现场模拟学习,实现教学场景与真实工作环境的高度统一,给学生以身临其境之感,帮助其更为透彻的理解并认知法律法规,基于工程报价、项目报建、招投标、合同管理等等相关的工作流程实现教学做一体化发展。



        2.3创设完善、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就业岗位、知识能力需求分析报告
        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如果高职院校基于教学现状,对建筑工程相关课程及法律法规进行了有效的革新优化但后期没有时间实现有效的约束,那么往往会造成教学改革的中断,在这样的背景下,土建专业及其他工程建筑专业,法律法规的课程模块教学空间都必须引入其他多元化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在校生,专业教师,任课教师取得多方主体的认可并将其有针对性的运用于下一阶段的创新优化中,搭建起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估机制,将学生的就业岗位知识能力需求纳入其中,共同推动教学的改革。
        3高职院校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改革的具体效果分析
        3.1搭建课课对接、课证衔接的高效课程模块
        在实践教学活动开展过程中,高职院校针对建筑工程法规的课程设置必须以任务为核心驱动,以工作为具体导向,基于学生的职业发展要求有针对性地引入工程招投标、工程实训等等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学生的个性特征、学习要求制定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众所周知,在现代教学背景下基本实现了大专业统一分方向教学的目标任务,不同专业学生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技能要求也大不相同,因此教师应当有针对性的将课程内容与招投标、合同管理、施工安全等等内容紧密联系。为了帮助学生将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灵活高效的运用于实际生活中,教师应当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积极考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而课程内容也应当与证书相关标准要求统一,通过这样的方式实现课课对接、课程衔接,切实推动学生的可持续发展。
        3.2建立科学的理实一体化教学实验室
        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本身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和实践性,教师在教学工作时应当有针对性的将理论案例、实践操作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方式从真正意义上转变理论与实际工作相脱节的尴尬局面,搭建起理实一体化教学实验室。基于全新的教学场所,对项目报建、工程招投标等等场景进行模拟,而学生则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明确自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不同小组则根据自身专业涉及到的岗位开展任务活动,通过这样的方式切实提高自身的岗位能力、职业能力及社会能力,而教师则从旁协助学生对其进行正确的指导,一旦发现操作不当则进行纠正。
        3.3建立动态化、可调整的建筑工程职业教育体系
        为了凸显出建筑工程法规课程的实用性和专业性,教师可以针对课程教学进行初步的问卷调查,分析不同岗位工作的能力取向,合理评估校企合作教学模式的作用价值,通过课内课外项目活动的有效开展全面贯彻落实项目化教学。在这样的背景下,创设出良好积极、长期稳定的教学环境和工作场景,搭建公平公正的考核管理机制,制定出专业课程与岗位内容、知识能力紧密联系的分析报告,并根据实际学习情况进行高效的课程动态调整。
        结束语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建筑工程法规课程应当基于企事业真实的业务流程优化课程模块,基于实际工作岗位及内容设计建筑工程法规课程的教学空间,创设完善、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就业岗位、知识能力需求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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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鸥(1983—),女,汉族,四川成都市人,硕士,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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