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雨晴
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西湾露天煤矿 陕西省神木市 719000
摘要: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城市建筑发展都趋于稳定复杂方向发展,污染现象的加剧让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为了实现人类社会统一协调发展,充分运用自然环境资源促进我国企业可持续发展,文章从新环保法的角度出发,阐述新环保法背景下企业开展管理工作的重点,同时阐述企业开展环保工作的重要作用。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为了防止经济发展带来更大的环境污染,造成环境破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该根据新环保法开展具体的工作。
关键词:新环保法;企业发展;环保管理;对策
我国经济发展快速,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需要解决,而国家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实现经济发展转型,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在传统工业化发展过程中遗留了太多历史问题,这些问题让人们的生存环境受到了一定破坏。为了改变环境现状,《新环保法》应运而生,新法律的条例则更加清晰,对企业发展能够起到直接的指导作用,对企业发展意义重大。
1.新《环保法》出台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经济与工业的快速发展,让我国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受到西方工业文明的影响,因此在发展步伐方面一直强调工业文明的建设。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我国也获取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随之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当前生态环境的破坏已经威胁到社会经济的发展,进而危害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保证社会稳定,改善生态污染情况,2007年以来,我国政府陆续颁布、修订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环保部法律规定,新颁布、修订的环保法律法规明确了环保主体,强调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保护环境的部分,同时随着新环保法的出台做出了一系列的调整。
为填补原环保法律法规在处罚方式、执法力度方面的缺失,新环保法增加了经济处罚力度、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公开、负责人行政拘留、停产整顿等监管方式。对于持续污染现象,根据“按日计罚”的处罚规定进行连续罚款,比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利用暗管、渗井、渗坑等方式偷排污水或污废水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地方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污染排放时间决定处罚金额。因传统环保法律规定中处罚金额和处罚力度不大,企业违法成本较低,造成企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在此背景下,环保法律法规的修订及颁布成为必然,新环保法的施行大幅度增加了企业的违法成本,从根本上提高了企业环保主任责任意识。新环保法明确了行政处罚方式,比如情节严重需要拘留,如果出现包庇行为则其中受到牵连的机构均要承担连带责任。其中也有针对官员的规定,如果某个地区排污严重,地方政府不管不问甚至纵容、官员隐瞒情况或者是谎报情况,地方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1]。新环保法的施行,提高了企业对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及重视程度。
2.企业开展环保管理工作的作用
人类的不良生活行为对环境造成极大影响,通过食物链、食物网的相互作用,最终也会危害到人类的身体健康。因此在环境保护方面,企业需要更加严格的管理模式,才可以保证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有所缓解,进而提高企业的整体形象。在发展过程中,企业需要制定科学的环境方针,从根源上治理环境污染。在管理过程中,企业定期开展环保专项工作,对相关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方便企业在出现问题后可以第一时间解决。通过科研技术的发展与创新,让环保理念与各个行业的发展相融合。企业在谋求发展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经济与环保双赢的局面。
在我国现行环保法推进的过程中主要参与者有三类,分别是政府、企业、社会公民与组织。在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群众监督的环境治理模式下,企业成为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在社会大家庭中,这三者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政府对破坏环境的企业进行监管,而社会公民与组织可同时监督政府和企业进行的环保方面的工作。以往律法并没有正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导致企业破坏环境、社会公民与组织的监督手段并不可靠。新环保法对这些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政府在监管过程中需要明确自身责任,根据法律法规发挥监管职能,做好各个环节的监督。同时强调环保主体责任,针对存在的违法现象严厉打击。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被破坏,环境污染是一个由浅入深的渐变过程,导致人类健康受到影响。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是贯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可以逐渐改善环境污染,逐步提高社会公众形象。为确保企业顺利开展环保工作,政府需要制定科学的环境策略,对企业进行严格管理和审查。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发展转型的重要阶段,为解决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矛盾必须重视产业结构的调整与转型[2]。
3.新环保法背景下企业对开展环保工作的思考
3.1强调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的完整性
企业在新环保背景下做好各方面工作的前提是企业具备完善的管理机制。从目前实际情况看,诸多企业虽然有专门从事环保方面的部门,但是具体工作推进的过程中并没有与其他部门之间建立有效联系。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很多部门都会忽视环保部门的价值与作用,这对于环保事业的开展极为不利。
加上我国现在缺乏专业素质的环保人员,环保业务人员均身兼数职,导致环保工作效率低下。若想解决这些问题,企业必须健全内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强调环保部门在经营、开发、管理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协作机制强调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系,重视引进专业人才,完善责任制度、问责机制,结合绩效管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企业在发展中不能以追求利益为指标,重点强调环保与效益并重,实现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3.2强调担责机制
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企业与政府部门需要承担各自范围内的责任。企业下发管理制度、贯彻管理机制以及相关内容,严格落实责任制度。环境破坏行为出现之后需要追责,企业找到根源及时解决,同时针对污染比较严重地方进行整顿,制定出分级机制,落实分级管理,逐级压实责任。在发展中健全责任制度、完善环保管理机制。挑选出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完善责任制度。针对不同部门环保情况进行分析,制定出不同的奖惩机制,制定绩效考核内容,将环保内容贯穿在企业发展的每一个环节。针对存在感不强烈的部门,在具体工作中不可以忽视、批评,而是通过先进的管理手段让部门融入到其中,实现内部协调发展。
3.3 强调政府权责
首先政府需要重视对新环保法的监管力度,重视对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环境监测组织、环保设备制造企业的审查、批准及监管。对企业环保部门人才素质提出标准要求,强调企业人才管理及内部运营管理。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做到赏罚分明,对环境保护贡献大的企业要及时宣传报道其环保经验,作为正面典型奖励企业。政府和环保机构在有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向社会层面提出需求,比如使用大众监督的方式来优化本身的职能,在大众的帮助下开展监督工作[3]。环保监督部门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起到带头作用,立足原本的制度,制定出新的管理方式,配合监督、绩效考核等方式,为环境保护出谋划策。
4.新环保法下开展企业环保管理工作的对策探讨
4.1企业需重视环保宣传、培训教育
企业内部领导需要重视环保工作,在企业内部树立全面的环保意识,落实环保教育。可以采用以下几种管理方式:企业内部施行谁生产、谁污染、谁负责的模式,在每一个生产环节控制污染源头。同时设置逐渐削弱污染、降低污染的制度,在不同环节设置不同的落实标准,比如生产环节标准可以稍微宽松,但是抵达污染处理的最后一个环节,必须高于国家的标准。如果不能高于国家标准,也要强调符合国家标准。针对处理污染能力较差的部门,协调内部进行支持。企业领导在重视环保的基础上,制定出严格的规章制度,强调每一个部门发挥自己的责任,尽到自己的义务,同时设立奖惩机制。部门的奖金、业绩均与环保绩效挂钩,能够从根本上树立企业人员的环保理念。环保部门专职人员定期评定,完成环保任务的人员能够得到一定形式的奖励,对于尚未完成环保任务的人员则施以惩罚,在惩罚的时候一定要赏罚分明,不能掺杂权利、私人情感等。企业还应该定期组织环保培训工作,制定每一个环节的环保标准,从而实现至上而下的环保管理。
4.2环境基础管理论述:
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可以控制的污染物排放(如检修清洗水等),要建立排放许可证制度,从制度和技术层面进行控制,尽量减少污染排放,减少环保装置的运行负荷。不少企业的废物外包处理管理比较混乱,危险废物委托无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旦在转移或处置过程中发生事故,企业要承担法律责任。因而建立合法(规)性审查制度非常必要。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为企业自行监测管理指明方向。企业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排污许可证要求,制定企业年度自行监测方案。针对内部排污工作,成立专门部门负责企业自检,或者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出具合格的监测报告。定期公示监测数据。
污染防治设施按照“三同时”制度正常稳定运行,做好台账管理。污染治理设施,不少处于无台帐、无操作规程、无操作记录、无专人管理的状态,因而污染治理设施的实际运行效果很成问题。污染治理设施,要跟生产装置一样,建立台帐、操作规程和运行记录,并有专人负责运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起到实际效果。
4.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企业要建立完善的环保应急救援机制,以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重点考虑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避免污染物从清水管排出污染厂区外环境。设立突发污染事故污染物收集处理装置,液态污染物设立应急池收集,气态污染物设立专门的引凤装置进入洗涤塔进行处理。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根据企业性质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队伍及应急物资,日常要定期演练,确保企业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万一发生事故,可以进行应急处理,尽量减少和避免对厂区外环境造成污染。
环保工作的开展除了企业本身的努力之外,监督企业的上级环保机构也需要积极改进工作,积极适应企业的进度,对企业环保工作进行直接的领导管理,提高企业的环保管理水平,具体途径有:①环保部门需要加大对《新环保法》的执行力度;②强调环保部门对企业内部环保部门的管理、直接引导;③在原本环保管理方式上制定新的管理方式。
结束语:
我国生态破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不被人重视,一方面与历史遗留问题相关,一方面与国民素质、立法监管有关系。在发展过程中,解决历史遗留的经济发展方面的问题,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呼吁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一方面强调立法与监督,实现对生态保护的管理。
参考文献:
[1] 曹文才. 新环保法背景下环保档案管理机制问题研究[J]. 科学大众, 2019(2):136-136.
[2] 卢科. 关于加强石油化工环保管理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研究[J]. 信息周刊, 2019, 000(043):P.1-1.
[3] 肖蓓. 中国企业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生态环境风险及法律对策研究[J]. 国际论坛, 2019, 021(004):89-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