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信贷状况及策略

发表时间:2021/5/6   来源:《中国科技信息》2021年6月   作者:向阳
[导读] 我国金融的市场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农村金融服务已大幅改善,但我国农村还普遍未能建立起一套适合自身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与城市相比,农村金融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之后,金融信贷支农缺位严重,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

中企会(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阳

摘要:我国金融的市场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农村金融服务已大幅改善,但我国农村还普遍未能建立起一套适合自身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与城市相比,农村金融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之后,金融信贷支农缺位严重,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
关键词:农村;金融信贷;状况
        一、 农村金融信贷基本情况
        近年来,国家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着力推动农村金融改革与创新,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是,金融信贷服务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多样性金融服务需求的矛盾仍很突出,多层次、多样化、适度竞争的普惠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尚未建立起来。
        (一)农村金融信贷主要发展成就
        1.农村金融信贷趋向活跃,信贷支农力度不断提高。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涉农金融信贷机构增多,基本形成了点多面广的农村金融信贷服务网点,涉农信贷投入逐年加大。目前,该市涉农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市商业银行,其他各商业银行也都开展了涉农信贷业务,此外,还出现了一批新型的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农村金融合作组织,农村金融信贷市场日渐活跃。农信社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是各涉农金融机构中网点覆盖范围最大的一家,以支持农业大户和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加大农户联保贷款和小额信贷的发放力度。农业发展银行加大了涉农商业性信贷业务和农村基础设施、企业技术改造等中长期贷款发放力度;农业银行设立三农事业部,创新管理模式,农村金融信贷不断增加;邮政储蓄银行自2008年开展了信贷业务,利用自身网点多的优势,为农村资金回流提供了新的渠道。
        2.涉农金融信贷品种增加,信贷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农村市场的快速发展带来了资金需求的新变化,从农村的信贷需求看,由小额农贷为主逐渐向大额的、相对固定的转变,由传统农业资金需求向现代农业资金需求转变,由短期的向中长期资金需求转变,从地域上看,具有多样性、不均衡性。近年来,各涉农金融机构结合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加快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创新,增加信贷品种,逐渐简化手续,不断扩展业务服务对象范围,如开办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公司+农户”贷款和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抵押、质押、保证贷款等多种形式的贷款,还先后开发了仓单质押贷款、社团贷款、信用共同体贷款、动产抵押贷款、中小企业信用联盟贷款、林权证质押贷款等新品种,放贷方式更加趋向灵活多样,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金融信贷配套工作稳步推进,金融生态明显改善。一是对农村金融信贷的财政支持和货币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财政对信贷支农的税收优惠和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逐年增加,人民银行对涉农信贷实行差别化的较低准备金率,逐年增加支农再贷款并实行优惠利率,及时调整再贷款使用期限,以满足农民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二是深入开展征信体系建设,开发包括农村信用信息监测分析系统、信用评价系统、信息服务系统三个模块的“农村信用体系管理信息系统”并投入使用。
        (二)农村金融信贷领域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总量供给不足。金融主体缺位与农村不断增长的信贷需求之间的矛盾是农村金融信贷领域的基本矛盾。首先,农村金融机构相对较少,覆盖率偏低,金融信贷供给相对不足,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的竞争主体,金融机构功能相对弱化。目前在农村乡镇设有信贷网点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在部分县设立支行,在乡镇以下未设立机构。尽管一些农村开始设立“三农”金融服务站,但村级信贷服务设施和服务人员十分缺乏。大型商业银行参与不够,全市四大商业银行除了农业银行外,其他各行支农贷款投入有限。同时,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综合经营效益,部分商业银行涉农信贷业务甚至相对缩减,且贷款门槛高,贷款难,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竞争主体,导致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弱化,服务质量水平较低。其次,农村资金外流严重。邮政储蓄银行贷款业务刚刚开展,远未扭转因制度安排造成农村存款大量流失的局面;农村信用社吸收的存款通过存放商业银行、上缴央行,造成部分资金外流;其他商业银行在农村吸收的资金也有一部分通过系统转移到回报高的非农产业和地区。
        2.结构性供给失衡。信贷产品服务供给不足与农村日益多元化的信贷需求之间的矛盾是农村信贷矛盾的主要表现。与日益多元化的农村信贷需求相比,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相对滞后。主要表现为:信贷产品种类相对单一,结构不合理,多集中在大额贷款和农户小额贷款两头,10万以上的中等额度信贷规模较小;交易成本较高,贷款利率普遍上浮40—50%,基本接近民间借贷的利率水平;信贷对象资格条件要求高,期限短且手续繁琐,难以满足农村生产经营等多样化的需求。近年来,随着农村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产业分化转型的迅速发展,出现了经济合作组织、个体专业户、民营企业等更多的组织形式,主要的种植业、养殖业逐渐从传统的散种、散养向优质化和规模化、合作化、产业化转变;从农业中脱离出来的个体工商户及农副产品加工、仓储、流通、销售企业增长较快,发展型农户日益增多,消费性信贷需求不断增长,农村经济对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的要求趋向多样化、多层次化。
        三、以改革创新精神努力破解农村金融信贷矛盾
        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有两大核心问题,即广覆盖和低成本。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金融资源短缺问题,必须努力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特点和发展趋势的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分工合理、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适度竞争的新型的多层次、广覆盖、低成本、可持续、便捷实惠的普惠型金融服务体系。



        (一)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构筑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信贷服务体系
        积极推进金融市场开放,构建多元化农村金融信贷服务体系是促进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首先,“三农”的特点要求必须构筑农村商业竞争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有机结合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完善政策性金融支农运作模式,拓宽政策性金融服务功能,加大对农村交通、水利、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资力度,提高政策资金的使用效益。其次,未来的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势必以商业化经营为方向,市场开放也将为民间金融的合法化开启一扇门,为农村金融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应鼓励支持各金融机构在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重点引导和规范发展像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P2P小额信贷模式和互助性金融组织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微小型金融服务体系。
        (二)完善市场体系,发挥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的拉动支撑和风险分散转移作用
        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实现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或通过债券市场直接融资,进一步拓宽涉农企业融资渠道和融资来源;积极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入期货市场,发挥期货交易规避农产品市场风险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担保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商业性贷款担保机构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贷款担保方式,鼓励创新发展、先行先试各种担保方式,拓宽贷款担保物范围,积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探索开展土地使用产权、林权和海域使用权抵押及股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试点。鼓励推进资信高的中小企业之间、农户之间建立互保互助组织;推进商业银行和信用等级高的担保机构密切合作,建立风险共担机制。转移和分散农村信贷风险,还迫切需要保险业“保驾护航”,要继续落实“低保额、广覆盖”原则,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农业保险服务体系,积极拓展农村保险的深度和广度,探索“政策性保险、商业化运作,政府和保险公司风险共担”的“联办共保”模式。
        (三)稳步推进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努力实现服务产品全覆盖
        适应农村金融信贷需求的多样化、多层次、差异性趋势,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的特点,探索“一县一策”的金融服务模式,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突出创新重点,优化信贷投向结构、创新金融产品,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力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三农”资金需求。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零售和批发等多种方式开发多样化信贷产品,鼓励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着力研究和解决农村中低收人群体的金融服务需求,积极尝试“农业合作社+农户”、“村委信用+农户信用”、“信贷+保险”等贷款支持模式,推广“惠农卡”、“农户联保”信贷服务模式,积极扩大信贷产品的覆盖面。
        (四)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激励农村金融信贷服务发展的长效机制
        1.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贷收益和风险补偿机制。遏制农村资金外流不是靠严防死守的行政命令和监督,而是靠经济引导和激励。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大趋势下,既要降低信贷成本又要兼顾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单纯强调信贷支农会模糊了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的界线,忽视了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可持续性,也容易滋长农村金融机构和借款农户的道德风险。政府应继续加大支持信贷支农的财政投入,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纳入财政引导资金扶持范围,制定金融机构奖励和风险补偿政策,由政府财政出资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奖励基金和专项财政补贴资金,灵活妥善运用财政政策进行引导和激励,如补贴贴息、奖励、税收优惠、政策性保险和担保、再贷款、再保险和再担保、联办共保等,实现政府、企业、农民的三赢。
        2.建立和完善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牢固树立“区域发展、金融先行”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的有机协调和配合,发挥财政资金对农村产业调整的撬动作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国家有关金融政策,加强对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协调领导和沟通服务,既要在货币政策、市场准入和网点布局调整上给予积极支持和引导,又要加强监督力度,人民银行进一步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定期分析研究区域内经济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及时向各级政府提出工作建议,优化信贷结构,加大信贷支农力度,保监部门积极拓宽农业保险覆盖范围,积极增加涉农保险品种,改进保险配套服务。
        3.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随着创建农村信用村镇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强对信用工程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加大对社会诚信环境的治理力度。继续广泛开展创建信用村(镇)活动,通过加强宣传,建立居民信用评级机制等方式,强化农户的信用意识,规范其信用行为,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全部建立个人征信系统。建立良好的司法环境,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依法维护债权工作的支持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金融犯罪和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当然,广大农村和农民对金融信贷、信用特别是农业保险、农业担保的认知度还不高,还需要继续加大金融知识和信用意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力度。
参考文献:
[1]孙旭,刘哲峰.农民致富的“聚宝盆”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亮点--突泉县“互联网+庭院经济”发展对策思考[J].实践(思想理论版),2016(9):32-33.
[2]徐田芳.浅析农村土地流转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及发展对策探讨[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8):21.
向阳,1991年3月28日出生,女,2014年本科毕业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籍贯:四川省德阳市现居北京。在职研究生专业金融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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