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途径探索

发表时间:2021/5/6   来源:《中国科技信息》2021年6月   作者:盛夏
[导读] 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新常态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了自身所具备的责任与义务,在反腐斗争工作中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但与此同时也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基于此,针对新常态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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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新常态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了自身所具备的责任与义务,在反腐斗争工作中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但与此同时也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基于此,针对新常态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新常态;反腐倡廉;纪检监察;问题;途径;
        通过对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进行调研发现,目前虽然人员素质和能力有较大提升,但还不同程度存在着人员年龄偏大、专业能力不足等情况,因此,相关部门应当认识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采取合理的措施来构建一个政治过硬、能力过硬的队伍,有效推动党的事业的顺利开展。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概述
        纪检监察干部主要是指开展纪检监察相关工作的干部党员,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后,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狭义上讲纪检监察干部是工作于各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各级监察委员会,并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履行自身所具备的监督、执纪、问责、调查、以及处置等职能的干部党员,包括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派驻机构干部、巡查组中的纪检监察干部。而从广义上讲纪检监察干部范围更广,还包括了在国有企业、高校、事业单位等进行相关纪律检查工作的干部党员,虽然这类干部党员隶属于国企以及高校中的内设机构,但由于其存在着党内监督的职责,故而也属于纪检监察干部的范畴。
        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干部职务结构不够合理
        纵观各类省级监察委以及纪委,由于历史原因,其中副厅级领导干部这一职务的人数相对较多,而在各类市级监察委以及纪委中,副县级领导干部这一职务的人数相对较多,在各类县级监察委以及纪委中,副科级领导干部这一职务的人数相对较多。而在同一等级的监察委以及纪委中,普通干部职位数量要远远小于领导干部职位数量,由于受到了编制方面的限制,其余职位的数量相对较为稀少。
        (二)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跟不上新时代要求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的政治机关,履行政治职能是首要职能。但在实际工作之中,部分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重视办案的惯性思维还不同程度存在,对于干部法律等专业业务水平更为重视,忽略其政治素养的培养,工作价值导向呈现出业务为主。十八大以来,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能力建设逐步加强,但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仅仅是浅尝辄止,并未深刻领会到其中的精神内涵。个别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将纪检监察机关与一般部门单位等同视之,并未认识到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警觉性以及敏锐性方面较为匮乏,在开展执纪审查工作时仅对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以及生活纪律较为重视,忽略了政治规矩问题以及违反政治纪律相关问题的严重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并未充分地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并不具备较高的使命感、荣誉感以及责任感,思想观念相对陈旧,在时代不断发展的今天,针对部分全新的问题仍然习惯于通过传统的方式方法来进行解决,这对于构建一支良好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有着不利的影响。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路径
        (一)对纪检监察干部职务结构进行合理的优化
        要想让纪检监察干部职务结构不够合理这一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可以从顶层设计方面入手,在对设置整体职务时,将非领导职位数量进行增加,根据职务级别从高到低,职位数量依次递增,让纪检监察干部职务结构呈现出一种“金字塔”结构,严格根据编制、职位数量的设置来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选拔与录用。避免陷入所有干部都要争当行政管理职务才能实现职业发展的怪圈。


领导干部多,普通干部少,本身就不是一个正常现象,应避免出现指挥的人多、干活的人少,造成形式主义、人浮于事的情况。
        (二)加强政治建设,提升政治站位
        在纪委监察委中,不论是何种岗位何种工作,都具备极强的政治性,因此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意识及优秀的政治警觉性及敏锐性。相关领导应当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武装,充分利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对其丰富的内涵、时间要求、核心要义等进行深刻地理解,并在日常工作中进行良好的战略谋划。同时在进行了政治理论学习之后,要遵循知行合一、学用结合这一基本原则,用于对日常工作的实践与推动,将学习政治理论的成效充分体现在思想境界及政治觉悟的提高之中。对党内的政治生活要严肃,坚定不移地实行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相关的自我批评工作,以此来让党内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严肃性以及时代性得到有效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重视来自于群众的呼声,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相关工作所提出来的意见,采取合理的措施让人民群众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实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目的。
        (三)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相关政府部门应当针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实际情况,颁布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以此来对监察官晋升方式、职级待遇以及任职条件进行明确。在对监察官进行任免、晋升以及考评相关制度建立时,应当构建科学的上下进退机制。不应当设立过高的监察官准入资格,目前正在进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新旧人员交替的现状,不能一刀切,如若监察官任职条件较高并不符合现实,因此应当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来对其任职条件进行合理的制定,针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设立相对合理的门槛,而对后续加入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的人员则要将其准入门槛进行提升。
        (四)加强内外部监督管理
        1、严格进行内部监督管理。
        相关领导应当对内部监督制度进行完善,加强在日常工作及生活中的监督管理,让每个人都能够具备强烈的监督意识。在巡察组、巡视组以及执纪审查组中建立临时监督人员,使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常态化、网格化。针对部分外出进行帮扶扶贫、巡视巡查、纪律检查的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加强对其的监督力度,定期将对其监管的结果报告至上级部门,让上级部门能够充分知晓其工作动态。在内部加强对于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力量,依据纪检监察干部的实际人员合理分配干部监督人员的数量,确保开展内部监督的人员数量能够符合相关标准,从而保证内部监督的成效。
        2、将外部监督渠道进行拓宽。
        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充分认识到自身的公权力也要受到监督,在对别人进行监督时也会接受其余纪检监察干部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在实行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之后,纪检监察干部所具备的责任越来越多,所拥有的权力也越来越大,为了有效避免出现滥用职权的现象,仅仅依靠内部监督远远不够,还需要来自于外部监督的补充。因此,相关领导应当对外部监督制度进行完善,对外部具备一定监督职能的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责任上的明确,让其能够充分认识到进行监督的相关内容,明晰准确的监督流程、监督形式以及监督方法,给这类部门能够将自身所具备的监督职能进行全面的履行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
        综上所述,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群体中所存在的现实问题,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来完善相关的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能力建设,严格进行内外部监督管理,构建一支具备良好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优秀作风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从而让纪检监察机关相关工作能够有序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积极发挥保障作用。
参考文献
[1]唐加军.纪检监察派驻制度的现状及实践路径[J].攀枝花学院学报,2020(01):14-19.
[2]严敏.关于强化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思考[J].法制博览,2019(36):24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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