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制度初期对云南的积极影响

发表时间:2021/5/6   来源:《青少年导刊》2021年3月   作者:蔡君
[导读] 元,明,清三朝对南方少数民族所实行的政策-----土司制度,对长期以来居住着多种少数民族落后的云南地区产生了非常重大的影响,它促进了云南封建化程度的发展。

云南省嵩明县杨桥中学     蔡君

摘要:元,明,清三朝对南方少数民族所实行的政策-----土司制度,对长期以来居住着多种少数民族落后的云南地区产生了非常重大的影响,它促进了云南封建化程度的发展。使该地区的封建经济及生产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关键词:土司制度、云南、积极影响
       (一)土司制度的起源:
        自秦汉以来,封建王朝对于社会发展水平与内地汉族不尽一致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采取了一些较汉族地区有所不同的政治措施。“而这种政治措施本身,也随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变化和封建中央王朝集权统治势力对地方的深入程度而发展”【1】。这种历史的发展变化,到了明朝时期,便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和健全的土司制度。

         所谓“土司制度”是指统治者针对南方民族地区民族情况复杂,各地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发展水平不平衡,并且绝大多数处于边远的边疆地区和交通不方便的地区,设立宣慰司、土知府等各级政府机关,任用当地少数民族首领担任土司长官,允许其世袭,但是必须忠于朝廷,并且按时间向朝廷交纳贡赋。土司制度是中央王朝对各民族地区的间接统治,“土司制度”创建于元朝,完善于明朝,到清朝的时候便开始走向衰微。
        云南省自古被称为“蛮夷之地”,至今为止,云南境内仍然生活着26个民族(25个少数民族)。在元、明、清时期,生活在云南的少数民族大致分布是:“在中部和北部的较好山地或半山地是彝族居住,在其交通要道的一些地方住居有回族;在西部的平坝地区居住着白、纳西族;在西部和北部的山地是居住的傈僳、景颇族;在其高原和高寒地带居住的是傣、阿昌族;在其丛林山地为哈尼族、佤、拉祜、布朗族等族居住;在东部的平地为壮族居住;在其丛林边境地带为苗、瑶族等族居住;在东北部的山地亦为苗族居住”【2】。 由于云南少数民族多,所以设立的土司也相对其它西南地区比较齐全,所以说,云南的土司制度是全国土司制度的典型,土司制度的实施也对云南地区的影响比较大。
        (二)土司制度初期给云南带来的积极影响:
        明朝前期以前,对于云南地区来说土司制度主要以积极影响为主,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元、明、清王朝实行土司制度后,改变了以前西、南部少数民族各自为政的散涣局面。自元代以后,封建王朝对西、南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国家得到了空前的完整和统一。云南地区一直是居住的少数民族,似乎在每个朝代都存在一定的民族问题“由是云南三百年不通中国”【3】。但是,元、明、清实行土司制度以来,封授各少数民族大小酋领官职,对西、南部民族进行了切实有效的统治,改变了西、南部少数民族各自为政的散涣局面。
        第二,实行土司制度后,对外起到了积极作用。土司制度的实行,在保卫祖国边疆中起了很大的作用。


由于土司多设在边疆地区,又负有守土之责,所以土司在保卫祖国领土完整的斗争中有过特殊的贡献,例如:云南境内发生的在公元1911年的“片马事件”。
        第三,实行土司制度后,有利于内地与边疆各族人民的经济交往。实行土司制度以后,地方得以相对稳定,“夷汉相安”的社会环境为南方个民族社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加之伴随土司制度而来的是大规模的移民屯垦,大批汉族士兵和汉族人民进入南方民族地区,带来了先进技术和生产工具。云南多山,多民族,在少数民族居住的山区,例如云南红河县的石头寨乡居住的哈尼族和居住于元江的傣族,原来只种黍秫、荞稗、菽等几种粮食作物,到万历年间已增加到二十二种,手工纺织也发展起来,“机杼之声夜闻”【4】。纺织品种有火麻布、棉布、乌帕,土锦等。随着生产的发展,商业活动也十分活跃,晋宁州“逢七为市,土人每逢初七、十七、二十七、无问边迩,来集于州治之西北平原上,相与贸易,每集不下三、四千人”【5】。除此之外,还开发了云南的滇池,扩大耕地面积。又教各民族养蚕种桑的方法,使他们的收入比以前增加了十倍之多。
        第四,沟通了边疆与内地的联系。土司制度建立后,土司土官成了朝廷命官,土司要按规定定期朝贡。有的土司还需“赴阙受职”使南方各民族贵族与中央王朝的联系加强了。土司进贡的贡期一般为三年,三年一次的贡物主要是:金、银、虎豹、狮、象牙等珍贵物品,而且朝贡的人数较多,来来回回,沟通了边疆与内地的联系。土司和中央王朝为了相互往来的方便,彼此都开辟交通,设驿站,修道路等等,大大加强了交通的方便,从而使各地的联系加强。土司及其随从人员去京朝贡;朝贡完,中央王朝也用优厚的回赠来笼络土司,其土司职位越高的,回赠也越多。这样,统治者便利用土司来达到对该地区的统治和加强中央集权的目的。
        第五,实行土司制度后,有利于各民族的文化,思想交流,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由于封建王朝规定土司要学习汉文化才能承袭,这样,土司为了承袭,世传绶印,也为了提高统治能力,增加威望,就努力学习并运用汉文化,这样,土司地区的文化教育也开始兴起。如云南丽江土知府木增便是好礼守义的土官。不仅土官如此,在少数民族百姓中,文化教育也逐渐兴起,立义学,建书院,并且专设土府土州土县学,并定贡生名额,在开办学校的基础上开科取仕。这些诸多的措施,都提高了土司地区的各民族的文化水平。由于土司制度实行后,土司向封建王朝进行朝贡、纳赋,使边疆与内地的联系空前加强,也使少数民族文化传入到中原,使双方思想文化交流,使其思想达到相似。大大增强了中华民族凝聚力。可以说,各少数民族的中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和向心力,是在元、明、清时期才完全形成并不断增强的。
       土司制度在它形成及其发展的高峰时期,其存在的合理性,已经被历史发展所证明。在云南地区所产生的积极影响远远不止以上五个方面,它使云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发展达到了空前的变化,大大改变了云南地区“蛮夷之地”的落后面貌。可以说,土司制度在云南的实行是划时代的产物,其所给云南社会发展带来的积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但是,土司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形态和结构的变迁,到了明代中后期以后,逐渐所表现出它的没落、腐朽、极大束缚了民族地区生产力的发展,以消极作用为主。
参考文献:
【1】尤中 《云南民族史》[M]?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11月 第349页
【2】龚荫 《中国土司制度》[M]?云南民族出版社?1992年6月第157页
【3】杨慎《滇载记》[M]
【4】《云南志》[M]?万历
【5】《云南图经志书》[M]?景泰?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