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发表时间:2021/5/6   来源:《教育研究》2021年5月   作者:尚芳
[导读] 收入是利润的来源,因此获取收入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最主要的目标。企业为了增加收入采取了各种各样的促销竞争手段。本文对其中的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进行论述,将从两者的含义、区别等两个方面来分析这两种促销方式对企业的影响。

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  尚芳    

摘要:收入是利润的来源,因此获取收入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最主要的目标。企业为了增加收入采取了各种各样的促销竞争手段。本文对其中的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进行论述,将从两者的含义、区别等两个方面来分析这两种促销方式对企业的影响。
关键词:促销    商业折扣   现金折扣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追求利润最大化已成为企业经营的主要目标之一。企业求生存、争发展,集中表现为争用户、争订单。为争得更多的客户,企业需要采取多种促销手段,其中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是企业应当重视并准确运用的一种有效方式。
        一、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的含义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例如,企业为鼓励客户多买商品可能规定,购买10件以上商品给予客户10%的折扣,或客户每买10件送1件。此外,企业为了尽快出售一些残次、陈旧、冷背的商品,也可能降价(即打折)销售。由于商业折扣是从商品价格中进行扣除,所以,卖方与买方都可以按照扣减后的售价来进行最终的计算,这种折扣方式也不会对企业的会计记录产生大的影响。作为一种比较好的促销手段,商业折扣对扩大商品销路非常有利,从而增加产品的销量,促使购货方大批购买产品,实现企业的薄利多销。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付款期内,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现金折扣一般用符号“折扣率/付款期限”表示,例如,“2/10, 1/20, n/30”表示:销货方允许客户最长的付款期限为30天,如果客户在10天内付款,销货方可按商品售价给予客户2%的折扣;如果客户在20天内付款,销货方可按商品售价给予客户1%的折扣;如果客户在21至30天内付款,将不能享受现金折扣。现金折扣发生在企业销售商品之后,企业销售商品后现金折扣是否发生以及发生多少要视买方的付款情况而定,企业在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时不能确定现金折扣金额。因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实际上是企业为了尽快回笼资金而发生的理财费用,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二、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的比较
        2.1、产生的原因不同
        商业折扣的原因首先是为了应付多变的市场价格,因为销货企业要想灵活掌握销售价格又不想重印公布新的价目表,就必须采随时变动商业折扣,以适应市场销售需要;其次是允许批发商按低于公布的零售价格购进商品,比如出版商常利用这种方法在刊登广告时列明各种书籍的零售价格,与此同时,又允许批发商按一定的折扣进书。现金折扣的前提是商业信用的产生,只有货币执行支付手段职能时,价值的让渡和使用价值的转移在时问上分离,现金折扣才成为可能。因此,现金折扣的原因是企业在采用赊销方式延长商业信用期限,增加应收账款的情况下,为及早收回货款,加速资金周转,增加企业利润。
        2.2、时间和基数不同
        商业折扣是从原有规定的商品价格单上的价格中扣减一定数额,在实现销售的同时折扣也完成交易。而现金折扣则是采取另外一种方式,即让客户看到他们可以享受的优惠条件,但是客户是否能够享受到合同里面规定的折扣,则要看其是否能够在折扣期内付款,属于哪个折扣期就享受哪种优惠条件,由于在销售发生的同时无法确定何时收到货款,所以销售和折扣的实现不是同时进行的。


商业折扣的基数是货款的价格,即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而现金折扣的折扣基数是应收货款,这里面就包括了货款和增值税的合计额。
        2.3、性质和作用不同
        商业折扣可以从价目单价中扣减的一定数额,因此,商业折扣可以作为一种调整价格的有效手段,当价格需要发生变动和调整时,可以根据调价幅度,在货品价目单上确定与此相关的折扣率,调整后的价目单价格即为实际的售价额。作为一种促销手段,可以采取销量越多价格越低的促销措施,根据客户不同的销售量给予他们不同的折扣率。通过折扣率的不等来鼓励顾客尽量多的购买商品,从而达到扩大销售的目的,实现薄利多销的经营方针。现金折扣是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时期内尽快还款,允诺给他们的折扣优惠,这个折扣方式有一定的期限限制,现金折扣是一种有效地理财方式,可帮助企业尽快收回资金,减少被占用的资金以及坏账损失,最大限度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4、表示方式不同
        商业折扣一般是在规定的货品价目单上根据批发、零售、特约经销等不同的销售对象给予一个扣减的比率。这项扣减的比率通常用百分数来表示,如10%,15%,20%等。商业折扣既可规定为“单一折扣率”,也可规定为“连续折扣率”(即“折上折”)。例如,如果某种商品在价目单上的价格为2000元,规定按30 %的商业折扣计价,则其售价计算如下:2000 * (1一30%)=1400元;如果某种商品在价目单上的价格为1000元,规定按30%和10%的商业折扣计价,则其售价计算如下:1000* (1一30 %)*(1—10 %)=630元。现金折扣的条件根据所收货款的快慢要求,确定不同的信用期限和折扣率。这种折扣的条件通常写成这样的方式:2/10,  1/20, n/30。
        2.5、影响因素不同
        商业折扣率的大小受商品的销量、时令、物价变动等因素的影响,而现金折扣率的大小则受同期的资金利润率、同期销货方对资金的需求程度、商品销售利润率、购货方的信誉、预计的讨债费用、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索的影响。
        2.6、税务处理不同
        由于商业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因此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避免销货方按减除折扣额后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而购货方却按未减除折扣额的销售额及其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由于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不能按减除折扣额后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由此可见,尽管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都是企业促销和竞争的手段,但由于其在发生时间、销售方式、收人确认金额、税务处理上的不同,导致其在之后相应的会计处理也有很大区别。因此正确地区分、准确地核算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以使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税收法规的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曹全清、韩宏权;《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的税务处理》 ;财会月刊:会计版;2007年第2期
[2]杨玲;《浅谈应收账款的管理》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7年第5期
[3]王珏;《采用总价法合适吗》 ;会计之友;2006年第6期
[4]崔照成、梅佐芬;《也谈现金折扣》 ;商业文化(学术版); 2008年09期
[5]温海燕;《谈现金折扣净价法》 ;财会月刊:会计版;200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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