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国强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510330
摘要: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是建筑消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是为火灾时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作业提供应急照明和正确的疏散方向指示。合理的设计、安装对发挥该系统的性能具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建筑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安装
引言
现有的建筑物火灾态势感知,均是通过在建筑物内放置烟感温探测器来实现的,这种情况下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只能了解火灾出现的信号,而并不能全面掌握火灾发展的全面信息。同时,疏散指示系统在制定疏散方案时,主要是根据火灾发展趋势,在事先预设的疏散方案中选择一种,难以综合考虑人群分布、人群密度、严密浓度等多种因素,制定最安全、便捷的疏散路线。所以,引入智能化模块,建设智能型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系统是十分必要的。
1应急照明的概念
应急照明是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时而启用的照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把应急照明分为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8)把应急照明限定在防火方面,分为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关于应急照明的技术文件把应急照明分为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其中,疏散照明包括逃生路线照明、开放区域照明、高危作业区域照明。疏散照明是用于确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认和使用的应急照明,由疏散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疏散照明灯对疏散路径提供疏散所需照明条件,强调了对疏散路径照度的要求,疏散标志灯标识了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疏散方向、楼层等疏散信息,强调了标志灯具表面亮度的要求和逃生路径的标识,包括出口指示灯、方向标志灯、楼层标志灯和多信息复合标志灯。备用照明分为消防备用照明和重要场所非消防备用照明。消防备用照明是为保证避难层(间)及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火灾时仍需工作及值守的区域等场所的正常活动、作业的应急照明,其照度应与平时照度一致,并且应保证电源供电的可靠性。非消防备用照明是对重要建筑物尤其是医疗、剧场、博物馆等人员密集的高大空间、具有重要功能特定的照明系统提出的更高要求,设置一部分照明以确保正常照明失效后,能使正常活动继续或暂时继续进行。安全照明是用于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应急照明,使用于如手术室、抢救室、游泳馆高台跳水区域、工业圆盘锯等场所。
2浅谈消防应急照明设计理念
2.1灯具的选择、布置
系统的照明灯采用多点、均匀的布置方式;标志灯具安装在较为醒目的位置,确保其在任何位置均能被看到,一旦发生危险,标志灯能够帮助居民迅速找到正确的逃生路线,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安全出口附近增设多信息复合标志灯具。灯具选用节能光源,光源色温不低于2700K。本地块建筑层高均不超过4.5m,故均采用A型(额定工作电压≤DC36V)灯具中型标志灯。蓄电池电源供电持续工作时间根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中3.2.4条规定按建筑物的建筑定性来确定,同时集中电源的蓄电池组达到使用寿命周期后标称的剩余容量应保证放电时间满足蓄电池持续供电时间要求。因此蓄电池电源供电持续工作时间应累加非火灾状态下灯具持续应急点亮的时间。本地块蓄电池电源供电持续工作分别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少于1.0h+0.5h,多层公共建筑及一类高层居住建筑不少于0.5h+0.5h,地下停车库不少于1.0h+0.5h,其中0.5h为非火灾状态下灯具持续应急点亮的时间。
2.2应急照明配电箱
1)设置位置设备间、配电间、电气竖井或值班室内。2)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每个防火分区应独立设置配电箱。非人员密集场所多个防火分区可共用1个配电箱。
3)A型配电箱(供电≤DC36V)输出回路≤8路,B型配电箱(供电>DC36V或AC36V)≤12路。通过电气竖井向不同楼层供电的,每个回路公共建筑≤8层、住宅建筑≤18层。4)防护等级室外或地上为IP67、潮湿隧道为IP65、电气竖井内为IP33,且应选择进、出线分开设置在箱体下部的配电箱。5)A型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配接A型消防应急灯具;B型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配接B型消防应急灯具。
2.3系统的运行
本项目的智能型消防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及火灾报警系统的核心通信平台为网络传输,通过网络传输获取并管理区域内效仿控制器的信息。建筑出现火情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第一时间收集火情信息反馈给系统,系统程序通过科学运算,将指令信息传输到应急照明系统,点亮通往安全区域的应急照明灯的同时,关闭火情严重区域的指示灯,并及时启动导向的地理灯,为疏散人群提供照明,提高对疏散人群指引的精确性。总而言之,本建筑采用的智能型应急照明疏散系统与火警部分实现了联动,并事先制定出了大量的不同疏散方案,尤其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器智能化模块,可以获得大量信息,因而可变换的疏散方案也就更多,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火灾,系统可以按照火灾发生位置、人群分布情况等,以“安全逃生”为疏散理念,通过软件的逻辑判断,生成最佳的疏散指示方案,指导人群迅速、安全逃生。
2.4照明灯具的蓄电池
灯具的蓄电池电源宜优先选择安全性高、不含重金属等对环境有害物质的蓄电池。对于自带电源型灯具,灯具自带的蓄电池是灯具的主件,蓄电池的性能直接影响灯具持续应急工作时间和灯具的寿命。镉镍、铅酸电池等类别的蓄电池的电量会随着充电次数的增加衰减比率较大,投入使用3至5年后,蓄电池的电量一般会衰减至其初始电量的30%左右。为了使维持消防应急灯具的持续应急工作时间,蓄电池的初装容量需满足灯具维持应急工作时间所需电量的3倍。由于镉镍、铅酸电池电量衰减比率大、使用寿命短,造成灯具蓄电池初始电量投入较大,更换周期较短、更换成本高的现状,且镉镍、铅酸电池含有对环境有害的重金属物质,蓄电池在超过工作年限报废时,如果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消防应急灯具不应再选用镉镍、铅酸此类电池电量衰减比例大且含有重金属物质的蓄电池。
2.5系统的设计
集中控制型系统的应急照明控制器通过通信线控制各集中电源的主备用转换及启动;集中电源采用双绞线连接至各回路灯具。集中控制型系统分为火灾状态下及非火灾状态下(即停电状态)两种工作模式。当确认发生火灾时,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报警信号触发应急照明控制器自动进行工作,点亮应急照明灯、标志灯进入应急点亮模式。采用集中电源A型灯具的系统先保持集中电源的主电源供电,当主电源断电后自动或手动转成蓄电池电源供电。为了避免电击事故的发生,采用集中电源B型灯具的系统应通过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集中电源自动或手动转成蓄电池电源供电模式。若有多种疏散方案,联动控制器发出被借用防火分区的报警区域信号,该报警信号触发应急照明控制器按已设定好程序的对应方案,改变需要改变指示方向的方向标志灯,熄灭两分区连通用的甲级防火门上出口标志,点亮“禁止进入”标志。
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建筑物尤其是高层建筑物而言,智能型消防应急照明疏散系统的应用十分重要,且为了进一步提高系统的全面性,还应将其与火警部分联动,进一步提高系统性能,力求在火灾的初期阶段迅速反应,采取措施,有效控制火势蔓延,减少火灾损失,降低人员伤亡,同时提高消防监控的管理水平,达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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