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发表时间:2021/5/7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34期   作者:周丽琴
[导读] 摘要:近年来,随着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培育发展。
        楚雄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675000
        摘要:近年来,随着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培育发展。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农业规模经营户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农场”的决策部署后,楚雄市抓住国家加大对农业投入、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机遇,积极争取项目扶持,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在传统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和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养殖业家庭农场。
        关键词:家庭农场;发展;调研
        一、楚雄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楚雄市高度重视家庭农场发展工作,将其作为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经营的重要载体来抓,全市家庭农场从无到有,逐步发展。经市农业农村局调查统计,至2020年底,全市录入名录管理的各类家庭农场348个,其中:种植业61个,畜牧业218个、渔业6个、种养结合59个、其他4个。
        (二)主要特点。目前全市家庭农场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经营规模小。从经营收入看,全市家庭农场经营收入100万以上的仅2家;从经营面积上看,全市家庭农产中经营面积100-200亩的仅2家;从用工情况上看,大部分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劳力为主,常年用工最多的仅十余人,带动能力较弱。二是产业层次低。家庭农场经营范围主要集中于种植、养殖方面,个别扩展到与加工、流通、餐饮等关联的二三产业,涉及农产品精深加工的目前还没有,家庭农场无自有农产品品牌、也没有注册商标,无农产品产地认证农场,产品以初级农产品为主,处于发展的低层次。三是发展能力弱。从内部因素看,大部分家庭农场主文化程度偏低,懂经营、善管理、掌握农业前沿科技的人才匮乏,家庭农场普遍融资能力弱,自有资金不足,自我发展能力不足。从外部因素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土地流转困难、扶持力度弱,导致家庭农场发展外部条件较差,发展壮大家庭农场需要进一步形成活力。
        二、主要经验及成效
        (一)出台政策措施明思路。2016年楚雄市出台了《楚雄市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从发展原则、发展目标、政策支持、工作措施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2020年,又完善制定了《楚雄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申报认定应具备的条件以及申报认定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相关政策措施对全市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明确了思路,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注重宣传培训引发展。从发展现代农业、特色农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高度,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在政策法规、扶持政策、品牌创建等方面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和激励种养大户、农技人员和农村经纪人创办家庭农场。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引导和培训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家庭农场带头人和业务骨干。
        (三)注重示范推广树典型。紧紧围绕全市农业产业,鼓励各类家庭农场的组建和发展,不断扩大家庭农场的规模和范围。从2017年开始,我市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实行动态管理,并鼓励家庭农场积极争创省级和州级示范家庭农场,目前有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个,州级示范家庭农场12个,通过典型示范带动,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提升了全市家庭农场的发展水平。
        (四)强化督促考核明责任。将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工作纳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农业农村工作考评的内容,明确乡(镇)、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加强专项督促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工作。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土地经营规模不优。家庭农场的生命力在于把握“适度”,家庭农场经营土地规模要与经营者的劳动生产能力相适应。有的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方式扩大了经营规模,但雇请工超过了自家劳动力,经营管理跟不上,成本费用开支过大,经济效益低,已不符合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家庭农场要实现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与发挥家庭优势密切相关。
        (二)生产经营存在风险。当前农业是投资回报期长、回报率低、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较弱的产业,效益低、生产经营风险逐年加大。生产资料价格攀升、病虫害多发、洪涝干旱灾害频发和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等情况严重降低了农业生产效益。同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机耕、病虫害防治、农产品销售均需自己负责,增加了农业经营成本。
        (三)融资渠道不畅。全市家庭农场大多处于起步和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现有融资渠道不畅,发展资金严重不足。银行借贷需工资、房产等抵押物品的政策,家庭农场大多数无固定资产,其生产的粮食、畜禽等鲜活农产品又无法抵押,在向银行融资筹资方面都存在授信担保困难、申请手续繁杂等诸多问题。
        (四)农场主素质有待提高。全市家庭农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小富即安思想严重,缺乏做大做强家庭农场的主观意愿和决心魄力。在经营方向上局限于初级农产品的生产,缺乏精深加工、优化品牌,向二、三产业拓展延伸的视野和能力。家庭农场主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现代家庭农场经营者的素质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四、发展家庭农场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培训提高人才素质。家庭农场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并将成为未来农业发展的主力军,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关键在人才。当前,家庭农场主的总体素质不高,当务之急是要将大力培育有科技素质、有职业技能与经营管理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由职业农民组建和发展家庭农场。要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培培养作为家庭农场建设的重要内容,利用和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重点培养家庭农场主,使其率先发展成为职业农民。
        (二)培树典型推进有序发展。家庭农场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新生事物,人们对其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我们既要积极推进,又不可贪大求快。建设示范性家庭农场,以示范促发展,是实现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建设示范家庭农场,既可以使广大农民亲自体验或亲自看到兴办家庭农场的好处,充分调动更多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又可以使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掌握指导家庭农场发展的经验,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
        (三)强化引领激发发展活力。要加强规划引导,将发展家庭农场纳入“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据乡村振兴规划和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家庭农场的适宜发展区、限制发展区,使家庭农场的发展规划与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农业产业化布局规划相衔接。要注重培养农民创业的各种技能和经营管理的能力,注重经营方式由个体化向产业型转化,使农民具有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力和素质。要出台扶持政策,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各类补贴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倾斜的要求,完善用地、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优化家庭农场发展环境。
        (四)加大扶持优化发展环境。鼓励有条件的种养大户升级为家庭农场;鼓励家庭农场增加技术、资本等要素投入,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要加大财政投入,财政设立专项扶持资金,通过贴息、补助等形式,对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示范带动能力作用强的家庭农场重点给予奖励补助。要整合项目投入,整合农业项目资金的投向,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土地流转、农机购置补贴等方面,采取以奖代补、项目扶持等形式,重点向家庭农场倾斜,适宜家庭农场申报的农业项目要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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