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探讨

发表时间:2021/5/7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1期   作者:杨敬保
[导读] 摘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集中体现。
        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机务段
        摘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集中体现。做好铁路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为企业保持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提供保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人根据在铁路基层单位的工作经验,就加强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探讨,希望能够为铁路系统基层单位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
        一、正确认识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不足。
        当前,各基层单位党委、纪委能够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和阶段重点工作部署,始终牢牢把握监督执纪问责主要职责,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在上级党委、纪委和本单位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做到了重点工作、规定动作有落实,阶段工作、自选动作有成效,努力主动承责、认真履职尽责,在持续打造风清气正的人文环境,构筑良好的政治生态,维护党员干部队伍“森林生态”整体健康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查办案件震慑作用更加凸显,用办案震慑进一步加固了“不敢腐”的堤坝,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风险与挑战并存。基层单位能够把反腐“三不”一体推进机制中的“不敢腐”,作为“打头”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之举和履职尽责的重中之重,持续加以推进。近年来,在上级党委的要求下,办案力度不断加大,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在不断提高。在深化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上看,其震慑作用不断彰显,在党员干部队伍中,“不敢腐”的压倒性态势是可以充分肯定的。但个别人员,对要求紧了就注意收敛和回避,对某项专项监督执纪或者上级组织巡察检查风声一过,时间一长,在利益面前的诱惑下,腐败的动机又会产生,表面信誓旦旦,背后暗地里在腐败的机会面前,侥幸心理复苏萌芽乃至蠢蠢欲动的现象,仍然会不同程度存在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高质量发展方面还有一定差距,在促使党员干部“不敢腐”方面发展的还不充分、不均衡。
        (二)查办一类问题、规范一类管理,“不能腐”的防火墙进一步夯实,但重点风险领域还没有达到全覆盖。
        基层单位纪委通过查办案件和查处“微腐败”专项行动发现一些管理制度存在漏洞,从而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例如:通过查办奖金二次分配及违规套取加班费案件,修订绩效考核办法,规范绩效工资分配、通过查办违规使用加油卡等公务机动车管理问题,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有效堵塞了公务用车管理漏洞,整治了车轮上的腐败。这些经验启示我们,查办一类系统问题,规范一类管理是推进“不能腐”的关键,而从我们的实践工作来看,由于我们的精力、能力和专业水平存在的不足与短板,致使我们发现问题的能力、发现问题的质量还需要努力提高,统筹兼顾摆布好工作力量,善于抓住主要问题、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还需下功夫,在重点风险领域覆盖面上还需下大力气。一些管理制度的规范完善不及时、不严密,导致“不能腐”的笼子扎的还不够紧密。
        (三)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想腐”的风气进一步浓厚,但促使党员干部“不想腐”的任务仍然任重道远。通过开展重要节日、敏感时期廉政谈话,日常经常性的廉政警示教育,上廉政党课,案例学习等一系列举措,总体上“不想腐”风气不断浓厚,但从查办的案件、问题线索、单位自行组织的专项监督检查,尤其是上级党组织巡察检查发现的问题来看,促使党员干部“不想腐”的任务还任重道远,也印证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正确观点。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尤其是在强化干部内心的自我道德约束,把想腐败的动机和冲动降到最小方面,方式方法还不够十分得力,实效也不够突出,致使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干部对制度约束、监督执纪检查,仍然存在抵触情绪和侥幸心理,导致“不想腐”的自觉还有一定差距,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措施建议
        在当前形势下,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纪检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任务要求,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主题主线,认清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形势任务要求,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执纪审查,利用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专项监督检查、问题线索核查、查办案件等手段,强化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运行进行重点监督。努力用“先动手”去“防住风险”,持续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一体推进。建议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突出履行好“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加强对政治监督的理解和实际运用。首先,进一步增强使命担当意识,在推进“两个维护”落实上,承负起纪检组织、纪检干部的使命担当和神圣职责。其次,要以认真落实党中央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契机,不断提高政治监督思想站位。
        1.提高政治监督思想站位,重点把握“三个突出”。一是突出监督干部是否做到“两个维护”、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是否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委会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实施季度分析对标跟踪制度,做到及时纠正、提醒;二是突出监督党员干部是否当面信誓旦旦、背后牢骚满腹,阳奉阴违、甚至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辞。重点从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四风”问题上着眼,把具有倾向性、形成一定气候的“四风”问题作为关注的焦点、关键点;三是突出监督党组织政治生活制度落实。有重点地对基层党总支、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实抽查。对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心得体会撰写情况进行打假;对党总支、支部组织作用弱化、政治生活和党内活动走形式走过场及弄虚作假的,将其上升到党组织书记履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力层面对待,视情形形成专题的分析报告,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2.以“严监督”来促“严监管、严治理”,重点把握好“三个围绕”。一是围绕落实总书记批示进行监督。要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什么监督执纪就跟进什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执纪就跟进到哪里。

具体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持续整治“四风”问题为具体抓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力问题、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尤其是对在落实基层减负要求方面,仍然搞变相的为了所谓减负而不发文电发微信、为了交差不搞调研要情况、为了留痕而留痕、为了开会而开会和没有实际意义的陪会陪检等问题方面要加大监督力度;二是围绕“监督的再监督”,推进“严监督”来促“严监管、严治理”。着重针对具有一定倾向性、代表性的管理问题的管理原因,进行深入剖析,深挖干部履行责任不到位的根源,以此严监督促进严格管理、务实管理,达到严格治理;三是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对安全履职不力、产生一定后果的干部进行执纪审查。可将党员干部落实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及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包括开展安全大检查、安全专项攻关活动等情况纳入监督内容。要重点加强对安全上出现严重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党内追责。以此,不断促进党员干部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围绕铁路安全生产中心落实国铁集团、集团公司安全重点要求上,努力工作,展示作为。
        3.履行好协助职能,重点把握“三个到位”。一是把握政治监督要到位。主动承责,主动作为,确保政治监督精准性,防止政治监督虚化、弱化问题;二是把握学习研究要到位。要把握党中央切实加强纪委和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防止政治监督泛化和偏离较大的问题;三是把握依靠上级和同级党委领导要到位。做到重点工作勤请示、勤汇报,取得上级纪委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尽力减少和防止工作中的失误和错误,确保 “最后一公里”不偏航。同时要取得本单位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信任,取得本单位行政的大力支持和理解,不断开创良好的纪检工作局面。
        (二)继续加大办案执纪审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不敢”。
        1.聚焦线索核查,强化监督执纪。线索初核是查办案件的第一个环节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因此要认真做好问题线索的初核工作,做到每一件问题线索都不轻易放弃,确保能查的及时查,该处理的及时处理,做到敢于较真、敢于亮剑、不轻言放弃。继续努力保持对待问题线索“不放水”,本着“初核就奔着立案去”的理念,做到初核不能粗、不能浅、不能摊大饼,做实做细线索处置。持续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彰显“不敢腐”的震慑效应,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绝不会有歇歇脚、松口气的整体形势,不断营造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2.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整治“四风”。坚决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对“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进实施半年排查分析、日常跟踪整改、年末梳理总结的长效机制。持续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锤接着一锤敲。对长期存在整改不力的 “四风”突出问题,要分析问题后面的管理原因,从严从快追责落责。
        3.畅通举报渠道,确保监督覆盖。在接受电话举报、信访举报、上门举报的基础上,基层单位可以在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各车间、班组设置信访举报二维码,还要不定期地进行使用状态测试,随时更新,落实好职工群众“无障碍”举报要求,积极回应职工群众关切事,坚持有案必查、执纪必严、有责必追。
        (三)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把党员干部能腐败的机会降到最小,强化“不能”。
        1.持续努力做到工作思路清晰,立足于纪检工作长远规划。坚持“查处一类问题、完善一类制度、堵塞一类漏洞、规范一类管理、不断化风成俗,实现长治久安”的工作思路。要在通过案件查处和开展专项监督,督促建立完善制度,不断实现规范管理,堵塞漏洞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努力扩大战果,不断化风成俗、实现长治久安,在持续维护“森林健康”和打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方面,继续发力。
        2.选准切入点加大“微腐败”专项整治。基层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疏理近年来通过查处“微腐败”行动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具有典型性廉政风险和管理中薄弱环节等,以及有些项目没有抓出头、问题仍然易发多发频发,需要不断加力深挖深查,或者需要长期坚持防止其隐形变异的项目,认真思考哪些项目需要继续坚持深入抓,抓出成效质量,不断扩大战果,哪些领域、环节已经出现“微腐败”表现和反映,问题普遍存在,亟待统筹攻坚,将这些项目纳入“微腐败”查处重点。日常,要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提示与监督并行,努力开辟监督执纪新战场。
        3.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实施运行。在开展监督执纪过程中,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治本功能。在查办案件和推进“微腐败”查处的同时,及时分析本单位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督促相关部门主管人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安全管理、经营管理、节支降耗、党建工作等方面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和规范执行,使各项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完善,务实管用。通过完善制度运行,堵塞管理漏洞,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的目的,进一步夯实“不能腐”的防火墙。
        (四)强化廉政警示教育,把想腐败的动机和冲动降到最小,强化 “不想”。
        1.秉持廉政理念,让党员干部知道危险、控制风险、不想冒险,做到保险。一是采取普遍性集中教育与针对性重点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实际效果,可以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走出去即:组织本单位重要岗位和关键岗位人员到一些红色基地进行体验式教育;请进来即:邀请监察机关、法院等专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廉洁自律提醒教育;二是采取重要节日、敏感时期及时提醒、党员干部提职提级任职前廉政谈话、升学婚丧大事事前个别谈话提示等措施,实施常态化廉政警示教育,不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守纪律,持续念好廉政教育的“紧箍咒”,不断培育不想腐的政治环境。
        2.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廉洁工作氛围。通过廉政警示案例学习、上廉政党课、举办廉洁文化征文活动、参观历史博物馆或廉政教育基地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多举措强化廉洁文化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文化熏陶,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3.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纪检监察干部既是执行者又是监督者,他们始终在反复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违纪与执纪斗争的严峻考验,这就要求他们必须具有坚强的理想信念,和过硬的执纪本领。要在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知识上下功夫。基层单位要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岗位的干部要进行岗前培训,定期举办培训班,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授课,讲解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和办案经验,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监督执纪业务能力。另外还要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当前,很多基层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只设置一名干部定员,而实际工作中,一人紧紧忙于日常事务性工作和基础工作方面就难以应付,没有经历投身于监督执纪办案,因此适当增加纪检监察部门干部定编,壮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结束语:加强铁路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需要基层单位党委正确履行主体责任,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纪检监察干部深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拿出新招法,做出新举措,各级干部压紧压实责任,统筹协调,通力合作,坐实做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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