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探析

发表时间:2021/5/7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34期   作者:王 进 王瀚霆
[导读] 1.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汉中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1.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监管体系不够明晰
        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管理层,对水利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处罚力度较小,一些常见的施工问题如模板平整度不足、毛石混凝土比例不够等,为了加快施工进度不会采用严厉的处罚进行处理,导致施工作业人员在思想上不重视。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惩罚工作只规定了处罚内容,但没有明确制定规范、标准的惩罚执行体系,即使施工作业人员违反了作业规范和流程,也无法将处罚措施执行到位,细则不明导致建设工程监管惩罚体系流于形式。
        1.2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内容不够完整
        对于工程的设计阶段,目前明显存在不足,供图不及时。在此阶段如果无法对工程进行准确监督,不利于工程质量的保证和工程的顺利完成。但目前我国在工程的设计阶段缺乏相应的管理机制,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从而导致工程质量监督无法更加全面和宏观的从整体角度上对工程进行监管。为了减少监督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政府需要更加全面的加大设计方面的监管,落实建筑师、结构师负责制,这样更加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1.3水利建设监管人员能力有待提高
        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人员的职业素质,会直接影响监管工作水平。目前,各地监管部门受编制、车辆、经费等因素影响,普遍存在人手不足问题,导致监管队伍整体专业水平不高,同时高技术能力的人才引进力度有限。此外,一些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工作,是由非专业人士完成的,这些工作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没有取得监督资格,工作过程中可能会有懈怠心理,严重影响实际工作效果。
        1.4监管主体职责权限不明确
        水利建设工程参建各单位之间,权力与责任都存在交叉地带,而行业政策法规并未清晰明确地划分项目法人、施工质量管理、施工监管、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范围,致使工程质量相关的监管主体职责权限模糊,存在责任空白或权限交叉现象。一旦工程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施工方、监理方、业主可能会相互推卸责任。
        2.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
        2.1创建完善的监管惩罚系统
        提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惩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需要创建完善的监管惩罚系统,创建专业的质量监管惩罚部门和配备专业的人员,制定有效的监管执行制度。在实际监管系统执行的过程中,由专业的监管部门和人员采用持证上岗的方式,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管,一旦发现违反施工规范和标准的现象和人员,应及时制止,并严格按照惩罚规定和内容进行处罚,保障各项目、流程的规范性,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设计等责任主体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其履行各自的质量行为,并要重点査处以次充好等违规现象,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项目质量安全。


        2.2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督管理
        施工队伍进场准备阶段,相关的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图纸以及设计团队进行仔细核查,高度重视施工图纸中的每个细节规划,并注重对施工实力和资质进行审查,从根本上保证施工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工程监理还应该根据监理部门相关的规定进行施工技术、施工方式等多项内容的监督和核查,并在核查完毕后签字确认,为了实现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工程监理还应该对施工设计工具、施工现场的各项测量数据等进行准确地审核,确保施工图纸与施工现场完全符合后才能继续施工,提升各项施工准备材料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工程监理在施工准备阶段发现不合理或是存在间题的地方,应该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2.3加强信息化管理水平
        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涉及的工作面非常广、工作量巨大,在监督管理工作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数据信息,通过引进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数字化技术等,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做好数据釆集工作,形成监管信息化网络,能够更加快速地给出监督管理工作方案、计划,并实现监管的透明化,有利于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4建全工程质量监管控制系统
        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一项内容复杂、专业性强的工作,在实践中需要取得较好的管理效果,才能真正发挥其工作价值。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控制系统,能够更好地发挥监管工作优势。完善的质量监管控制系统,能监督每一个参与项目质量监督的人员,及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并将监督信息转化为他们各自的工作评价指标,便于实时评估工程质量。此外,控制系统能够实现质量监督、咨询协商等环节的一体化管理,有利于加强整个项目施工阶段的协调性,便于监管人员及时发现建设质量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
        为此,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所有参与项目质量监管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获得相应资格后方可正式开展工作。监管人员要掌握项目基本施工技术,能在工作过程中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指导,这也是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人员最基本的职业要求。
        (2)在项目施工阶段,监管部门要做好与建设单位的协调配合,让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质量监管人员的工作内容包括对工程的行为监督和实物监督两个方面。
        (3)监管人员要审核好项目划分,避免出现交叉或疏漏,充分发挥质量监管工作所应有的效果。强化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到位情况的监管。
        2.5加强监管人才队伍建设
        水利工程建设工地、大多在偏远的地方、点多、面广、交通不便,建设一支较高专业素养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级主管部门应对在职质量监管人员进行定期技术教育,强化其职业技能,提高其综合素质。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投身于此项工作之中。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监督队伍发挥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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