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管理标准化探索

发表时间:2021/5/7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29卷第3期   作者:王小莉
[导读]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
        王小莉  
        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   745400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采购、生产、加工、销售等互助合作经济组织。本文将通过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与管理标准化,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合理的研究方向。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管理;标准化
引言
        国家在2007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法律地位及相应的权利义务等,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管理标准化。如何加强其建设管理标准化,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村环境状况,加快农业发展速率,是当今社会需要思考推敲的新问题。
1现状分析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于2008年年底,全国已有22.1%的农村村庄成立起农民合作组织。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指出以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而确立本法。该法的确立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得到了国家保障,国家的鼓励重视也让农民专业组织建设与管理更为标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三条针对非法侵占,恶意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活动,并致使农民合作间出现经济损失,产业滞停现象的发生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不同于以往无法应对,可依据此法追究法律责任,追究相应的法律赔偿。然而,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与管理并不能达到普及广泛的程度,以农民本身来说,农民专业组织的建设与管理多半以大型农户为聚集对象,散落于村庄的小农户不仅得不到标准化的建设与管理,更是无法参与到当地的主导产业中来。尽管农民专业合作已经得到法律的保障,但随着社会及农民专业合作本身的不断发展,农民合作组织也在不断增多,相伴随的组织建设内容与类型也多种多样,进而导致合作组织间的间隙越来越大,建设与管理的标准化大相径庭,产生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想要明确地分析好现状,就需要进行多方面实践分析、时间节点的数据收集分析,更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管理过程中的法定程序,建设理念,建设过程,管理体制进行收集统计与分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与管理不仅代表着农户家庭间合作与联合的纽带,也是实现现代优良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只有完善标准化建设与管理体制,才能有效地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权益,促进引领更多农民参与到合作发展中。
2存在的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不改变合作成员自身的财产所有权关系的条件下,实行民办、民营、民受益,打破社了区界限扩大了专业合作组织范围。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与管理在发展阶段还面临着很多问题。

比如,部分农民因为身处的环境条件影响,思想意识薄弱主观上不愿意参与讨论交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形成便是为了促进加深与农民间的沟通交流。农民本身是一个广大却弱势的群体,因与社会、政治、建设、管理的接触认知少之又少,农民缺少一个能够及时表达想法,获取信息,参与建设管理的平台。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就是农民参与建设管理的机会,是属于农民自身的组织,是农民合作交流、农民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收获大量外界信息的输送桥梁。其次,农民本身缺少参与民主管理,提高发展,互助合作的意识。农民的思想顽固化,多半不愿意理解接受现代化建设的改善与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通过建设与管理的标准化要求,带领参与人员感受组织对产业利益的保护,鼓励农民互帮互助,积极参与集体实践活动,切身体验合作组织下的建设与管理理念。现阶段,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管理尚处于发展中阶段,运行机制并不健全,建设与管理机制无规可循,各种类型在同时运作,导致发展道路上的无形阻碍越来越多。产业技术上的参差不齐,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协作乏力,相关政策的不完善都是需要探究解决的问题。不要急于求成,硬性要求农民参与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本身的含义是:自由联合、自愿联合、互助联合。只有人心稳定,合作才能平衡高效,建设与管理才能形成体系。农民只有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组织,才能敢于表达,敢于提出问题;一个能通过专业合作组织帮助农民保全自身利益,改善生活水平,推动产业发展的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才能有效的利用国家推出的法律政策对农民加以守护。
3发展方向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管理标准化还面临着诸多问题,如何解决问题加快完善体系,增强发展动力明确研究方向才是合作组织的关键。首先,针对尚处于精神文明落后的农民,政府应加大改革力度,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将现代化信息技术普及到千家万户中,定期下乡视察通过合作组织开展实践活动,方便农民直观的感受文明建设,自我管理的魅力。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管理普遍都存在着规模不大,管理体制不完善,无章法、致乏力的问题。此问题的出现多源于: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监管力度过于严苛,导致农民合作间主观跟随政府的引导缺乏独立意识;农民合作组织间农民参与程度的不足,多半农民在加入了团队组织后并不能很好地体会到互帮互助,相互配合的力量。农民合作组织中的领导应虚心接受听取群众的意见,让其明确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管理只有做到人人标准化,农民才能真正受益,农业才能高速发展,才能实现稳定的富足生活。政府应针对建设与管理的不完善,合理推出相关政策,制定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引领农民专业组织合作建设与管理全员走向标准化,壮大加入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民队伍,对合作组织中的领导者进行专业管理知识的培训,组织相关领导定期开设宣传讲座,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知识的宣传力度。
人员配齐,实施工作的经费都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尽快落实解决,努力完善建设与管理的体系,进而提高农民的社会地位,增强农民的自信心,调动越来越多的农民群众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这一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标准化一旦稳定发展,不仅会解决农民个体经济的矛盾还能有效缓解现代化农业面临的问题,将有效推动国家建设的发展进程。
结语
        综上所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管理标准化,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与首创精神的同时,加大了农民在现代化社会中的参与度,提高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的建设水平,增强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动力,促进农业在现代化建设中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参考文献
[1]赵丽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研究[D]. 兰州大学 2014
[2]王小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农业科技推广的影响作用及路径选择[D].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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