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环境对极低出生体重早产儿的影响

发表时间:2021/5/7   来源:《中国医学人文》2021年8期   作者:付婵
[导读] 目的:观察分析基于不同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环境的护理干预模式应用于极低出生体重早产儿时
        付婵
        西北大学附属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   新生儿科    陕西省西安市    710016

        摘要:目的:观察分析基于不同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环境的护理干预模式应用于极低出生体重早产儿时,会对早产儿造成何种影响。方法:74例早产儿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分别放置于常规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以及对环境控制更加严格的病房中。比对两组早产儿所处病房的噪音值、两组早产儿7日内体重增长总值及每日增长均值、体重恢复正常时间及住院总时长。结果:观察组病房白日及夜间噪声值、恢复正常体重时间、住院总时长均低于对照组(P值均<0.05);观察组早产儿7日体重增长总值、每日增长均值均高于对照组(P值均<0.05)。结论:提高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环境控制水平,可在相同时间内提升早产儿体重增长值,缩短体重恢复正常时间,减少住院总时长。
        关键词: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环境控制;极低出生体重;早产儿

        0.引言
        本研究旨在分析基于不同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环境的护理模式对极低出生体重早产儿会产生何种影响,现对研究过程进行全面梳理,面向社会公布。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综述
        自本院新生儿重症监护病区于2020年1月~2021年1月收治的极低出生体重早产儿中选取74例,将之作为主要观察对象[1]。
        纳入标准:(1)胎龄<37周(259)天的活产新生儿;(2)身长<45cm,体重处于1000~1500g之间的早产儿;(3)身体各器官构建和生理功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完善程度不足现象的早产儿;(4)出生后30min内进入本院新生儿重症监护病区,且贫血程度未达中度及以上、血液动力学较为稳定、呼吸虽然不畅但未达到重度窒息程度,无需特别呼吸支持的早产儿。
        排除标准:(1)存在先天性心脏及其他器官、肢体畸形的早产儿;(2)低浓度头罩吸氧干预方式效果不佳的早产儿。
        中断并退出研究标准:(1)出现严重继发性感染而休克;(2)因坏死性小肠或结肠炎而必须进行手术治疗;(3)由于肺功能发育不良或支气管疾病,必须使用无创呼吸机等设备辅助呼吸。
        将74例新生儿随机分为两组,具体情况如下:
        (1)观察组:37例,男女比19∶18;胎龄区间29~35周,平均(32.41±0.72)周;出生体重区间1260g~1470g,平均(1345.29±90.54)g;
        (2)对照组:37例,男女比20∶17;胎龄区间30~35周,平均(32.56±0.75)周;出生体重区间1275g~1483g,平均(1357.43±92.46)g。
        两组极低出生体重早产儿的性别、胎龄、出生体重分布情况的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研究方法简析
        两组早产儿进入本院新生儿重症监护病区后,均接受初步治疗,待早产儿身体情况及情绪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后,将对照组早产儿放置于普通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内,将观察组早产儿放置于环境控制更加严格的特别监护病房内。两种病房的护理异同点如下:
        相同点:
        使用升级版GM1356数字噪音计,对病房内能够产生噪音的所有设备进行监测,具体而言:以门窗、空调出风口等声音较为显著的位置作为“起点”,由检测人员携带噪音计逐渐远离,待具体达到3.5~4m左右,启动仪器并静置5min,记录读数。自上午8时~下午17时的白日时间段内,每间隔2h测量一次,将多次检测的噪音平均值作为白日噪音常规值;自下午18时~次日清晨7时作为夜间时间段,每间隔2h测量一次,取平均值。在两种病房中均连续测量7天,将每天的两项平均值再次进行平均值计算,保证病房全时段内的噪音值均不可超过白日/夜间的最终平均值。
        不同点:
        ①观察组早产儿病房在每日清晨6∶30打开窗帘,使自然光照射进病房。如果光照强度较为剧烈,则应调整窗帘位置,使室内光感度处于平和、“温柔”状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到早产儿身上。②观察组病房在每日下午5∶30拉紧窗帘,完全隔断病房外所有光亮,病房内不宜开启白炽灯等“大灯”,可开启光照强度较低的夜灯,如果需要对早产儿进行病房内临时检测时,可开启床头小灯,相关进程结束后即恢复“只开夜灯”的状态。③对照组病房保持常规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光照标准,并未进行任何特殊处理。
1.3观察指标界定
        (1)比对两组早产儿所处病房白日及夜间平均噪音值。
        (2)自早产儿进入病房后,在连续7天的时间内,记录并比对两组早产儿体重增长总值及每天增长均值。
        (3)记录并比对两组早产儿体重恢复正常值的时间以及住院总时长。
1.4统计学分析
        以SPSS25.0统计学软件分析本研究的有关数据,以“t”检验计量资料,以“±s”表示;以“x2”检验计数资料,以“n(%)”表示,当P<0.05时,表明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2]。
2.结果
2.1两组早产儿所处病房白日及夜间平均噪音值对比
        观察组病房白日及夜间噪音值均低于对照组(P值均<0.05),差异明显。

2.2两组早产儿进入病房7天内体重增长总值及每日增长均值对比
        观察组早产儿7日体重增长总值及每日增长均值均高于对照组(P值均<0.05),差异显著。

2.3两组早产儿体重恢复正常时间及住院总时长对比
        观察组早产儿体重恢复正常时间及住院总时长均少于对照组(P值均<0.05),差异显著。
      
3.综合讨论
        低出生体重儿医保是指出生体重小于2500g的新生儿,如果出生体未满1500g则被称为极低出生体重儿,未满1000g则被称为超低出生低重儿[3]。通常而言,低出生体重儿多见于早产儿,主要由于宫内发育时间不足、多系统发育不成熟而导致,常伴有多种疾病,如呼吸窘迫、肺炎、喂养不耐受、低血糖、新生儿出血病、视网膜病变等[4]。此外,因母亲患有慢性心脏病或是孕期营养不良、抽烟酗酒、胎盘老化及脐带扭转等原因,无论新生儿是否早产,都可能出现低出生体重情况。本研究结果显示,除了常规治疗之外,对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的环境进行深化调整(如在光照强度、白日及夜间噪音值控制等方面更加细致化),可在7日时间内帮助极低出生体重早产儿提升体重增长总值及每日增长均值,并明显缩短体重恢复正常的时间以及住院总时长。综合而言,加强病房环境控制,有助于提高对早产儿的治疗干预成效。
参考文献:
[1]李永富,王旭莉,陈宇宏.不同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环境对极低出生体重早产儿的影响[J].临床与病理杂志,2020,40(12):3228-3234.
[2]杨春燕,申青华,李丛,等.通过质量提升项目改善NICU极低出生体重早产儿入院低体温的临床分析[J].中国儿童保健杂志,2020,28(11):1263-1266.
[3]漆婕艳.实施间歇性袋鼠式护理对极低出生体重早产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分析[J].中国实用医药,2020,15(31):175-177.
[4]张洪洁,孙海英,李炜,等.综合性早期干预对极低出生体重早产儿身体和智力发育的影响[J].中国现代医生,2020,58(20):7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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