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有高峰林场对外造林发展路径探析

发表时间:2021/5/7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1年1月3期   作者:卢中强
[导读] 现今我国广西国有高峰林场对外造林发展受到广泛重视
         卢中强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530000

        摘要:现今我国广西国有高峰林场对外造林发展受到广泛重视,广西国有高峰林场根据市场经济形式的变化,充分发挥其行业专业的优势开展造林,进而推动了林场的建设和发展,林场的森林资源也迅速增长。但林场对外造林发展路径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对此,本文主要以广西国有高峰林场对外造林发展路径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例进行分析,提出有效应对方案,从而推动我国林场造林的发展和进步。
        关键词:广西国有高峰林场;造林发展;路径探析
引言:
        对外租地造林是广西国有高峰林场的一项重要工作,林场对外造林主要是在林场范围外开展造林,一方面能够扩大林场的经营范围,提高林场的经济收益,另一方面更利于推动生态广西的发展和建设,现今场外造林已经成为广西国有区直林场日常经营中的重要工作,但在其工作开展和落实的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问题,进而需要对问题的解决路径开展探析,从而推动广西国有区直林场场外造林的建设与发展。
1广西国有高峰林场场外造林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1地租发放难
        现今地租发放难是国有高峰林场场外造林中面临的问题之一,部分村民不愿意领取租地。其一,由于经济发展,物价也会上涨,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前签订的林地租金单价较低,村民要求提高租金。其二,部分村民法律意识淡薄,认为不领取地租就是林场不履行合同,进而可以在林木采伐期间要求林场进行补偿,甚至认为可以毁约收回林地。其三,当地乡镇政府及村委会不履职尽责,在村民不按时领取租金时,未能为林场提供必要的支持或证明。
1.2采伐运输难
        广西国有高峰林场已开展对外造林多年,每年都采伐大量林木,在采伐过程中的运输也是问题之一。场外林地基本都经过当地村屯,运输木材时需支付一定的道路损坏修复费或“过路费”,林场在林地内开设林道有时也需支付数额较大的水毁农田资金,甚至有村民会阻止木材运输,进而影响木材生产进度,对林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1.3申请采伐指标难
        林场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时需经当地村屯签字盖章,部分村委不予支持,增加申请采伐指标的难度,进而影响木材的采伐进度或季节,对林场的场外林木经营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1.4 林地纠纷多
        林场对外造林工作开展后期纠纷逐渐增多,其一,部分村与村之间在林地权属上有纠纷,导致林场管理该部分林地难度加大,其二,因各种原因导致场群关系紧张,林场无法或疏于对该部分林地进行管理。
2采取的应对措施
2.1遵守合同承诺,及时发放林地资金,不让村民钻空子找麻烦
        林场要履行合同义务,避免村民阻挠林场工作的开展。林场要确保租金提前发放,发放时注重法律的宣传,还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共同了解村民的思想。另外,要根据市场经济行情,适当提高租金偏低林地的租金。
2.2在新租林地时严格完善承包手续
2.2.1确切掌握林地权属情况,调查群众承包意向
        很多村委会为了节约时间也为了维护个人的经济利益,没有向村民开会讨论就直接对外发包,进而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埋下了隐患。

虽然也有部分村委会召开了相关的会议,但并没有达到会议的效果,也只是走形式,进而引发村民不满。其一,要了解村委会的实际工作情况,其二,更要了解村民对承包事宜的看法和态度。如若多次转让的林地承包合同就需要村委会的配合,提供详细的资料,还要向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对不完整的林地权属要准备材料及时补办齐全,确保权属材料和林地转让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如若双方达成了林地转让合同,双方都要对当地周边环境、交通情况、村屯之间等进行了解,并制定合理的发展路径,避免后续产生矛盾。
2.2.2严格完善合同全责条款
        林地租金的支付需要双方共同协调,村民要求一次性支付对林地的经营存在一定的风险,可以将其控制在一次支付3-5年租金更加合适,能够降低林场的资金压力和财务费用,也能够对村民有良好的约束。另外,合同全责条款的签订要以实际情况为主,合同中更应该明确双方违反合约应该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进而保障条款的合理性与责任,确保合同双方都能够遵守合同全责条款。
2.2.3要依法管理好林地承包合同
        林地承包合同是林地经营的有效法律依据,对此,要依法管理好林地承包合同,确保当发生法律诉讼时可以利用合同维护林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法村民扰乱林场的经营与发展。
2.3正确处理与村民群众的关系
2.3.1与村委建立互信合作关系
        林地在发展和经营中都会或多或少地牵涉村屯的利益,对此,林地管理人员要与村委会建立互信合作的关系,当牵涉村屯较大的经济利益时,要及时与村委会进行沟通,咨询村委会的意见,确保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村委会开展公益活动期间,林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要给予适当的关注和资金赞助,确保村屯举办的活动能够受到村民的认可与支持。村委会换届选举后,林场更要及时了解和联络,及时与新任村委会人员开展沟通,以便获得新任村委的支持。
2.3.2要争取村屯中一些德高望重或有影响力村民的支持
        林场还要争取村屯中一些德高望重或者有影响力村民的支持,在节日期间、村民病痛期间进行探望,还要与村民之间建立良好的联系,村民的想法和意见也要认真听取,从而增进与村民之间的感情。
2.3.3与村民建立融洽的关系
        林场相关管理人员要与村民建立融洽的关系,林场人员要经常到田间地头与村民谈心聊天,拉近彼此人员之间的关系和距离,确保关系更加安定融洽,村民也能够更加支持林场的工作,林场与村民之间的矛盾会逐渐消失,更利于林场工作顺利开展。
2.4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联系
        林场对外造林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支持,对此,林场要与当地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能够定期联络感情,获得政府的大力支持,进而将对外造林的工作做好。要经常向政府部门汇报工作。
结束语:
        林场场外造林是广西国有高峰林场较为重要的工作,一方面能够扩大林场的经营范围和经济效益,还利于推动广西建设和谐家园和绿色生态环境。虽然现阶段场外造林遇到一些问题,但都要根据实际问题制定应对方案,一方面要获得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与帮助,另一方面更要与村屯人员建立融洽的关系,进而更好推动场外造林的发展,为广西林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潘智强.广西国有林场发展场外租地造林的战略思考[J].农业与技术,2017,(9).61-62.
[2]唐维龙,黄盛,黄胜权,等.广西国有林场发展对外租地造林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南方林业科学,2016,(1).56-58,64.

作者简介:卢中强(1974-02),男,汉族,籍贯:湖南澧县,当前职务:副场长,当前职称:经济师,学历:大学本科,研究方向:林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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