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潮 张杰
乐陵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 253600
摘要: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发展和强化过程中,极大地增多了城市建设项目,而对建设项目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要想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必须要质量监督管理。但是在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所以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完善对策,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位,防止安全隐患的出现,确保建筑工程项目得以顺利完工。对此,此文详细分析了目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具有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能够给未来的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问题;措施;分析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意义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质量管理作为最重要的核心要素,为确保工程整体建设质量。必须从多方面着手,包括工程结构稳定性、工程使用功能等。特别是在新时期下,建筑市场体系更加完善,也让建筑行业之间的竞争更加透明,建筑企业想要生存、发展,必须要确保工程整体建设质量,提高企业市场信誉度。在此背景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地位更加凸显,通过质量监督管理做好每道工序控制,保证工程整体质量和效益。从另一个方面分析,建筑工程施工周期很长,每个施工阶段出现质量问题都有可能影响工程整体质量,所以质量监督工作覆盖面要足够广泛,并落实相关的要求和标准,重视每个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任务,从而实现建筑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目标。
2现阶段建筑工程中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2.1相关责任主体的质量监督意识不强
一方面,由于建筑行业的市场秩序不太规范,一些建筑企业因生产任务不足,以低价竞标抢占市场份额;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工程压低标价、承包单位转包及企业挂靠、建设单位要求垫资等不正当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此外,一些建筑承包商、建筑施工单位在经济利益和不良风气的驱使下,在开展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现象。因此,建筑市场在管理体制、法制建设、运行机制、中介服务、造价政策和社会担保等方面,需要做相应的、可操作性强的改革和完善工作。另一方面,由于一些建筑企业规模较小,生产经营比较分散,科技水平较低,建筑企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素质不高,企业管理水平落后,使得企业整体的质量监督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在建筑工程工作中存在侥幸心理和偷懒现象,从而使这部分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难以真正落实到位。
2.2监督主体权责不明
建筑单位中存在的监督主体权责不明的问题影响着质量监督工作的落实,目前,存在较多的建筑单位对质量监督工作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对质量监督的职权和职能比较模糊,经常出现权任不明的现象。由于近几年对建筑工程的改造,逐渐减少了对质量监督的投入资金,使得质量监督部门在运行的过程中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导致无法正常进行质量监督工作,建筑单位同时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监督,在实际工作中,无法进行各部门的工作,导致监督主体权责不明,严重影响对施工质量的优劣判断。
2.3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现今,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行工作时所依凭的机制主要是相关法律与部分地方性规定相结合,没有完善的规范,也使得建筑行业监理市场的低收入竞争问题愈加严重,随之而来的质量监管专业度不足、责任意识不强、质量意识较差的情况更为明显。因此不断更新、完善监督管理相关机制,促进监督管理机构及人员发挥应有的职能与作用,对保障工程质量有着积极意义。
2.4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不高
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而言,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而且也明确提出了对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要求。因此,监督人员要注重自身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的提升,确保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具有较高的胜任能力。但是在实际上,一些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欠缺良好的综合素养,严重影响着开展监督管理工作。而且一些监督管理人员存在着较强的主观意识,所以也不利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运行。
2.5质量监督信息管理系统不健全
如今的时代凸显出信息化、共享化、网络化的特点,目前,多数的建筑单位已经顺应的时代的发展,合理的将信息技术应用进质量监督,实现了施工质量监督情况的透视化和公开化,提高了质量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也实现了建筑质量监督执法的公平公正。但是信息化技术只在发达的区域得到了普及,在欠发达地区依旧使用传统的质量监督管理系统,不利于质量监督单位的发展,保证不了监督工作效果和效率。
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对策探讨
3.1完善法律法规
完善立法切实为做好建筑质量监管做好铺垫,需要以相关的标准为准则,建立起完善的管理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保证工程可以顺利且高效完成。建立建筑工程法律法规的前提也是建筑工程市场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因此相关部部门必须要重视建筑工程监管监督立法管理,保证法律健全的同时,还要保证法律制定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对于之前的法律条文中不规范、科学的条例需要及时调整,完善建筑质量监督立法的管理,保证坐到法律法规真实有效。落实监督除了保证立法之外还需要保证配套设施的完善,只有保证配套设施完善才可以在执法的过程中落实奖惩款项,保证立法管理落实到每个人的头上。除了政府政策立法的完善之外还需要保证地方法律的完善,地方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地方性的建筑法律规定,确定监管市场在合理的管理状态下,保证监督工作顺利完成合理有序地进行,从而更好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3.2健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实施中,工程单位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质量监督管理责任,完善工程项目实施中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监督管理责任制度的完善主要从以下方面来实施。(1)有关部门要加强立法与执法监督,使得工程管理的实现具有法律约束力,能够使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保证质量管理的整体效果。(2)强化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责任制度。在工程项目的实施中,有关的工程部门要对工程项目的实施活动加以必要的抽查,使得工程的各个部门在日常的施工活动中能够重视与落实责任制度与质量管理制度,如果在抽查中发现施工不规范的现象或者施工质量与安全问题等,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敦促其整改,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如果抽查中出现严重的工程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从而保证施工管理中责任制度的全面落实。
3.3强化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
目前,讯息科技已经普遍运用到了各类行业中,并且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目前监管工作人员不够、施工场地监管经常疏忽的问题,利用现代化的讯息管理技术,例如监控设备和数据库等,能够把项目建设品质的有关讯息数据采用图像、文字和视频等形式储存起来,完成对于建设场地的施工品质、施工安全、消防等环节的全程远程监督,在极大程度上减少不良问题的出现。对于品质的监管活动能够在时间上和精准度上带来参照条件。规范进行品质监管的有关单位,必须按照实际情况实时更换对应的设施,以有效的增进项目监管的技术水准,添加适宜的品质检查设施和相关的技术工作人员。在进行现实的项目监管工作期间,通常要运用专业的方位测定仪器、数字显示仪器、检测仪器等做到充分的监测。另外持续的优化讯息化的监督管理规范,还可以更好的提升治理的水准,还可以持续的提升品质监管数据与讯息的精准性,进而充分的把控工程的施工状况。
3.4加强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
相关人员是保证或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所以想要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必须加强人才的培养。监督管理部门可通过定期培训的方法,对管理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使其能通过培训对质量监督的重要性提高认识,同时提升自身的综合能力,这也是储备人才的最好方法。另外,为了能够为建筑工程及其质量监督管理提供更多的人才资源,相关单位还要制定完善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并将其作用进行全面的发挥,从而促进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方面更加高效。
4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建筑工程企业而言,要想保证建筑工程项目顺利完工,必须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借助完善对策以此来予以解决,扫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障碍性因素,保证良好的实施效果。参考文献:
[1]史鸿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居舍,2018(24):16.
[2]张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J].居舍,2018(17):148.
[3]杨伟.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J].江西建材,2018(05):40-41.
[4]闫国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中国建材科技,2017,26(06):10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