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水土保持理念和生态文明价值

发表时间:2021/5/7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1年7卷3期   作者:廖地权
[导读]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加速推进
        廖地权
        身份证;50023519870726****
        摘要: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加速推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约束日益凸显,单一要素的土地整治模式已难以解决农村出现的综合问题,以“多规划统筹、多目标定位、多要素整治、多政策运用”为特点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应运而生。自浙江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来,上海、广东、湖北、江西、重庆等地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方面也进行了实践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综合效益,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供了示范和借鉴。
        关键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水土保持理念;土地利用
引言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主要是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充分结合当地历史、自然、人文等特色,因地制宜,通过一定的工程、生物措施,整体推进耕地保护、国土空间布局优化、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的国土综合整治活动。
1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内涵
        土地整治内涵在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形势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首先,土地整治主要特征是绿色化的土地整治,整治目的主要包括建设生态农田、修复受损土地、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乡村振兴等。作为乡村空间重构的主要基础,资源禀赋和产业机制将通过以土地为载体的空间重构支撑乡村社会经济的重构。其次,整治手段需要将新业态、新技术、新主体等要素有机融合,实现从“以地为本”的单要素调控到“人、地、业”多元要素协调耦合的综合整治模式转变。从本质上来看,国土综合整治可以看作是国土整治的高级阶段或者高级形式。最后,整治范围应坚持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整体推进,全域性的土地整治可以包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土地整治转型探索、实践有效的模式和方向。从以上研究可以看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概念的形成具有特定的发展背景,在长期探索过程中也形成了较为丰富的内涵。与传统的土地整治相比,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对象、目标和范畴发生了较大变化,它要求土地整治应以改变单一整治项目为主,基于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视觉和理念,进行全域的规划和设计,发挥乡村在优势资源、传统景观等方面的优势,实行村庄更新与生态修复相统一、资源整合与文化传承相统一,以增加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增强土地综合整治对全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可持续的支撑保障能力。
2全域土地整治的水土保持理念
        2.1秉承生态优先,保护、开发、治理相结合
        全域土地整治秉承“生态优先,保护、开发、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把生态元素充分渗透到治理的各个细节中,在环境承载力允许的条件下进行开发,注重以生态为价值导向的先进观念,不盲目追求大开大挖,追求生态和谐、环境良好的农业区形成,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如对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范围给予了明确规定,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垦的区域选址,包括坡度大于25°的区域、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区域、“十二五”以来已经实施过土地整治项目的耕地等。
        2.2资源整合,实现多元目标
        一是针对土地破碎化问题,做好通盘谋划,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以政策干预促进农用地规模经营。建立政府、企业、群众等多来源投资体系,实现统收统支,破除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壁垒,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使土地流转真正成为农民长效增收的新动能;二是结合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做好村庄整治工作。村庄整治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关键,也是城乡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的重点。通过撤并、保留、更新等手段,坚持有序推进农村居民点改造,消除脏乱差等现象,引导农村聚落形成和规模结构合理化,开辟乡村发展空间,对实现乡村振兴意义重大。

同时,通过改造节点中心城镇,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真正实现以城带乡、城乡共荣的新局面;三是按照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将生态修复工作纳入全域土地整治范围,使生态型土地还原其自然属性,有序推进盐碱化、荒漠化、水土流失等治理工作。同时,着力打造清洁田园,发展乡村旅游,使生态修复工作成为践行乡村绿色发展的重要载体和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2.3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政策指引
        国家层面应开展基础研究和顶层设计,形成长效制度体系,这既有利于统一规范管理,也为地方开展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一是加快研究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导向性文件(如导则或技术标准),从国土空间优化、生态保护修复、耕地保护、产业支撑、群众权益保障等方面,提出生态文明理念和生物多样性发展要求下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内涵、整治范围、整治条件和整治方法,明确土地综合整治的负面清单,引导地方科学制订村庄规划,有效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二是加快研究制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验收和综合评估等行业标准,明确验收和综合评估的依据、内容、方法、条件、组织、程序以及技术要求等,规范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验收及综合评估工作。
        2.4发挥政府主导,群众广泛参与
        1.加大资金补助力度,根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级别,对当地乡(镇)、村组给予一定的政府资金补助,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同时,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区域内垦造耕地项目、“旱改水”项目可在原有资金补助的基础上,额外给予资金补助。2.加大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政策的宣传,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了解并参与到全域土地整治项目各个环节,包括规划、选址、实施及验收等,尊重和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收益权。
        2.5立足民生需求,转变水土流失治理思路
        “对照水土流失图斑治理”是传统水土流失治理的主要方式,项目实施后虽然治理面积增加了,水土流失强度降低了,但与老百姓的需求却不一定紧密结合。为此,在全域土地整治的实践过程中,改变了过去单纯按照水土流失强度来安排治理工作的模式,变过去的为治理而治理为现在的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实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依托“治山、治水、治污、治穷”相结合的水土流失治理理念,重民生、重实践,让水土保持走进了百姓的生产、生活,切合百姓需要。如发展苗木培育、特色农业、特色果业等产业片区,让百姓成为水土流失治理的主要受益者,广受群众欢迎。
        2.6搭建监管系统,加强后期管护
        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整合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的现状数据、规划数据、管理数据、社会经济类数据等,搭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监管系统,设计“一张图”应用、规划管理、项目管理、综合评价、监测预警和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从立项、审批、实施、验收全流程信息化管控。
结束语
        建立以“优质、绿色、低碳、高效”为目标的“综合性、整体性”人地和谐的耕地资源生态空间保护模式,全面构建生态保护修复大格局,结合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模式,做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推进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加快提升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参考文献
[1]高佳莉.乡村振兴背景下基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村庄建设发展规划[D].浙江大学,2019.
[2]倪卫婷.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编制研究[D].浙江大学,2019.
[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意见[J].杭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12):42-44.
[4].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意见[J].丽水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12):61-64.
[5]农发行浙江省分行课题组,樊荣.探索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新路径[J].农业发展与金融,2018(12):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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