蹇家燕
重庆市綦江南州中学校
摘要:建构主义在其知识观、学习观和教学观的基础上,对教师角色赋予了新的内涵,提出了新的师生关系模式。在这种心理学思潮的影响下,传统的师生关系正在解构,而新型师生关系构建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基于建构主义的师生的教学关系、伦理关系、情感关系可以得到重新构建。
关键词:师生关系;建构主义;教学关系
前言:长期以来,师生关系在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哲学领域一直是研究的热点。师生关系是影响教师的教学活动与学生的学习活动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为完成一定的教育任务、以教与学为中介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学校最基本的人际关系。建构主义在其知识观、学习观和教学观的基础上,对教师角色赋予了新的内涵,提出了新的师生关系模式。在这种心理学思潮的影响下,传统的师生关系正在解构。
一.基于建构主义的师生关系的内涵
师生关系是教师和学生通过相互影响和作用而形成和建立起来的一种特殊人际关系,是教师与学生之间以情感、认知和行为交往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心理关系,它包括了师生彼此所处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对待的态度。
关于师生关系的结构和内容,研究者提出了不同的观点。概括起来,师生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关系,即以教学内容为媒介的“教”与“学”的工作关系;(2)社会伦理关系,即以社会道德规范为基础的师生共同遵守和学习的道德经验以及各自履行的道德义务;(3)人际关系,即以心理交往为基础的包括因情感的交往和交流而形成的师生之间的心理关系以及教师和学生个体之间由于情趣相投而形成的非正式个人关系。这也被一些学者称之为师生情感关系。教育心理学的研究则更加关注教师与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关系、师生之间情感上的距离以及师生地位关系对学生心理的影响,包括对学生学习和人格的影响。
从描述性定义的角度来看,师生之间的教学关系是指教师的教学行为对学生心理的影响,如教师是否能将课程内容清楚明白地教给学生,并且帮助学生发现好的学习方法等;师生之间的情感关系是指教师对学生心理反应的关注程度,如教师是否愿意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师生之间的地位关系是由教师与学生的角色所决定的,如教师是否经常采取强制的手段来对待学生等。
师生关系中蕴含着对人的本质的界定。在“教师中心”的师生关系中,师为尊,生为卑,学生的人格处于依附地位,其独立性、创造性是被忽视甚至被扼杀的。而在建构主义视野中,师生关系的构建是建立在其知识观、学习观和教学观三者有机结合的基础之上的。
在建构主义看来,知识是人们借助于语言符号系统在头脑中建构的对客观现实进行的“解释”或“假设”。随着个体经验的积累、思维方式的发展变化,内在于主体的知识也是不断发展演化的。每个主体依据其先前的经验与新信息发生相互作用,通过同化和顺应两种机制,把新信息纳人到已有的认知结构中或重组认知结构,从而主动建构起自己独特的经验世界,实现对现实世界的创造性的理解。
正是由于知识是内在于学习者主体的、是相对的、不存在终极真理的、具有动态性的,因此,建构主义学习观认为,学生是主动建构知识意义的认知的主体,更是教学活动的中心,强调学习过程中学习共同体对于知识建构的重要意义。在这个学习共同体中,除了学习的主体——学习者之外,还包括其他的助学者(教师、专家、辅导者)等,各成员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促进。
这一学习观决定了教师角色必须进行相应的转变。由于学习是学习者主动建构的过程,教师的任务就不再是单纯地传递已知知识的过程,而是不断激发学生探索未知的过程。这一过程中,通过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对话、交流、碰撞、反思而达成对信息、知识的学习和理解。教师不再是传递知识的权威人物,而是学生学习的“组织者”、“促进者”、“帮助者”,是“学习者团体中的一个平等的成员”。
随着学生、教师角色的转变,师生关系也必然发生嬗变。这种基于建构主义的师生关系不再是一种预设的关系,而是一种“生成”关系,是通过教师与学生的行为和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关系,是一种“交互主体性”的师生关系。
二.建构主义对师生关系构建提出的要求
师生关系体系由教学关系、社会伦理关系、情感关系三个层面的关系所构成。师生教学关系是师生关系中最基本层面的关系,是最核心的部分。只有在师生教学关系明晰的基础上,才能形成和谐的师生情感关系,才能构成合理的师生伦理关系。
师生情感关系又是必然伴随师生教学关系而生成的关系层面,它受到教学过程和结果的直接影响。师生社会伦理关系是师生关系体系中处于最高层的关系层面,对其他关系具有约束和规范的作用。三者相互依存、相互渗透,构成了一个有机体系,反映了师生关系的本质结构与特征。建构主义对新型师生关系体系的构建也从这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建构主义提倡学生进行积极自主的探究学习,强调学习的真实情境性,强调从学生的已有知识经验出发,促进学生对新知识意义的理解、倡导学生作为学习共同体的成员与其他助学者进行相互交流与合作。建构主义的知识观、学习观、教学观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对师生关系的新的阐释成为各国课程改革的重要动力和理论基础。这一系列学习理论的思想在我国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过程中也有着充分体现。
新课程改革中,确立了课程改革的六大自标:改变课程过于注重传授知识的倾向;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改变课程内容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从总体上来说,这六个方面的目标是指向课程改革的,但是其核心理念是“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其落脚点在于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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