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风景名胜资源经营项目合作模式研究

发表时间:2021/5/13   来源:《城市建设》2021年4月   作者:朱芳
[导读] 绩溪县正处于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第三产业亟待发展,在旅游工作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尚面临着许多问题,本文在充分了解绩溪县现状的前提下共同探讨风景名胜资源经营项目的合作方案,实现绩溪县风景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

北京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研究中心 朱芳    100044

摘要:绩溪县正处于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第三产业亟待发展,在旅游工作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尚面临着许多问题,本文在充分了解绩溪县现状的前提下共同探讨风景名胜资源经营项目的合作方案,实现绩溪县风景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旅游资源;经营项目;发展模式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及人们消费方式的转变,风景旅游产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力日益显著。无论是从省域抑或是各地方层面而言,在对风景名胜区进行有效保护管理、科学规划利用的同时,如何更好地保护和整合区域内各类风景名胜资源,协调其与周边行业的关系,最大程度的发挥其综合经济效益,是目前绩溪县面临的主要问题。由于绩溪县目前正处于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第三产业亟待发展,在旅游工作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尚面临着许多问题,因此希望通过与相关企业的合作,整合社会资源。在充分了解绩溪县现状的前提下共同探讨风景名胜资源经营项目的合作方案,实现绩溪县风景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
        一、绩溪风景名胜资源概况
        绩溪县位于安徽省东南部,地处黄山山脉与天目山山脉结合带,长江与钱塘江水系的分水岭。东与浙江省临安市交界,西与黄山区、歙县、旌德县接壤,南与歙县相连,北与宁国市、旌德县毗邻,总面积1126平方千米,下辖11个乡镇81个村(社区)。据2020年统计数据显示,绩溪县户籍人口17.43万,常住人口15.9万。
        绩溪县交通方便,区位优势明显。绩溪县距黄山机场仅60公里,有三条高铁、四条高速贯穿全境,从2010年开始,京福高铁、黄杭高铁、皖赣铁路扩能项目的开工建设以及徽杭高速的建成通车,使绩溪到南京、上海和杭州的车程大为缩减,到扬州也将更加方便,绩溪将成为江浙沪名符其实的后花园,皖东南地区的交通枢纽。
        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徽文化”的发源地之一,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在绩溪雕琢出千姿百态的雄峰异景,千百年的悠久历史传承下无数动人篇章。在绩溪县丰富的风景名胜资源中,以“徽派建筑”风格的古村落为主要代表,兼有丰富的自然山水资源和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可进行生态体验、登山览胜和休闲养生等多种功能旅游开发项目。
        近年来,绩溪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抢抓机遇,振兴绩溪,坚持“东向发展”和“一主两翼”战略,大力实施“三区一廊”(“三区”,指火车新站新区、生态工业园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一廊”,是指沿登源河流域建设一条百里历史文化生态走廊),为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二、绩溪风景名胜资源经营合作项目分析
        绩溪县风景名胜资源可合作经营的项目主要涉及到绩溪县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相关企业可参与共同开发、建设的自然资源主要包括:龙川风景区、鄣山大峡谷、徽杭古道等;人文资源主要包括:胡氏宗祠、胡宗宪尚书府、紫园、浧园、胡适故居、上庄、仁里、太极湖村等。绩溪县风景名胜资源从总体上可划分为龙川风景区项目和其他重点景区项目,如下表所示:
绩溪县风景名胜资源可与企业合作经营项目表


        绩溪县风景名胜资源经营项目主要涉及的经营范围:
        经营性项目主要经营范围:餐饮住宿、交通运输、商品经营、旅游推荐、营销推广、信息宣传、旅游服务咨询、旅行社、观光旅游、娱乐与文化服务、信息通讯、农副土特产品的加工销售、建筑与工程服务、广告服务、环境服务等依托风景旅游区开展的经营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非盈利性项目主要经营范围:风景旅游区的宣传展示项目和公益性项目;风景旅游区的宣传展示项目包括:游人中心(向游客提供导游图、科普读物和专题出版物、宣传图册、研究论著、音像制品等资料,采用多媒体触摸屏、大屏幕图像、实物或模型等科技手段展示自然和文化资源,为游客提供景区游览信息、气象预报、游程安排等咨询服务);公益性项目包括长期定点主题博物馆、展览馆项目。
        此外,绩溪县风景旅游区还可与企业共同发展地方特色农副业和传统手工业,开办农家乐、家庭旅馆和旅游产品销售点,围绕景区旅游开展多种经营模式。
        三、绩溪风景名胜资源经营合作模式探讨
        根据实现绩溪县风景名胜资源大发展的客观需要,从风景名胜资源整体发展的角度出发,采取政府与大型企业共同经营的模式,启动大规模、高起点的整体开发工程来对绩溪的风景名胜资源进行整体的规划和运作,最终摆脱“散、乱、差”的管理环境,实现绩溪风景名胜资源大发展的战略目标。
        (一)“整合全县风景名胜资源”模式构设
        政府应从绩溪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国务院即将公布第九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抓手,以大型国有企业的引进为契机,全面整合全县风景名胜资源,改革现有体制机制,实施县域资源的统一管理,借助并通过合作经营企业的市场化运作,搭建具有强大吸引力的融资平台,引入新的市场机制和资金。利用市场资本实力对绩溪风景名胜资源进行整合综合开发,做大做强,实现各景点有效整合,形成吃、住、行、游、娱、购一体化的旅游经营运作模式;并形成更大的融资平台,从而使绩溪风景名胜资源摆脱分散、混乱的管理现状,发展成为内容丰富、充满生机的综合性大品牌,提高绩溪风景名胜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知名度,充分发挥资源的真正价值。实现全县风景名胜资源的整体发展,可以从三个产业带的开发建设来推进:
        1.龙川景区、胡氏宗祠、尚书府、紫园、浧园等人文资源产业带
        该产业带徽州文化资源丰富,历史遗迹众多,是皖南地区体验徽文化的重要场所之一。应以徽派古建筑为主体,开发古建筑参观和文化体验等旅游项目,推广宗祠文化、名人文化、民俗文化,并推出相关的旅游文化商品。
        2.徽杭古道、鄣山大峡谷自然资源产业带
        该产业带生态环境良好,山地、森林、山泉、岩石资源丰富,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文物古迹众多。应以休闲、度假、观光为主要功能,开发休闲度假产品,重点打造集徒步休闲旅游、户外探险、观光、科普文化教育于一体的休闲旅游产业,通过建设观光索道、登山步道和户外营地等设施,开发集高山运动、户外健身、高端休闲于一体的休闲度假区,并利用其水体景观和生态景观,建设高档酒店、文化娱乐等休闲设施,以及旅游纪念品营销场所,打造集食、宿、娱、购等功能于一体旅游产业。
        3.上庄、仁里古村落产业带
        该产业带古村落历史悠久,山间乡民民风淳朴,徽文化底蕴深厚。应以民俗体验、民俗表演、农家乐、民俗村等为主要功能,深入挖掘和创意展现独具魅力的绩溪风情。融合民俗文化表演、民俗体验、徽州饮食文化、徽墨文化打造以文化教育、古村落观光、民俗文化体验为特色的古村落度假休闲区。开发参与徽墨制作、徽菜制作、徽文化展示等休闲产品,建设文化创意或休闲度假项目,并引进文艺演出、美食文化节等旅游活动,打造徽文化主题休闲区。
        “整合全县风景名胜资源”模式有利于全县优势资源的整合与特色品牌的创立,实现绩溪旅游从单体经营到整体布局的转变,强化统一管理,完善景区功能,提升旅游要素,打造知名品牌,丰富文化内涵,最终激活市场需求,推进龙川景区、胡氏宗祠、尚书府等人文资源产业带,徽杭古道、鄣山大峡谷自然资源产业带,上庄、仁里古村落产业带等重点区域连片组团式开发,促进各区域功能要素聚集整合,实现县域风景名胜资源的充分开发、合理配置、协同增效。
        (二)强化龙头作用,推进“龙川风景区”多元化发展模式
        龙川风景区在整个绩溪县风景名胜资源中具有重要地位和突出优势,应以龙川风景区为核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其龙头作用带动全县各大景区共同发展。龙川风景区作为以悠久历史文化与丰富的自然景观相融为一体的风景名胜区,其徽文化底蕴深厚、景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应重点突出宗祠文化、名人文化、村落文化、民俗文化以及生态文化的多元化发展,推进景区全方位发展。
        以胡氏宗祠、尚书府等历史遗迹为主体,推出景区参观、文化展览、文化体验等旅游项目,并开发相应的文化旅游产品,推广宗祠文化、名人文化、民俗文化。
        以鄣山大峡谷为背景,推出休闲、度假、观光、户外运动等旅游项目,开发休闲度假产品,建设观光索道、登山步道和户外营地等设施,重点打造集徒步休闲旅游、户外探险、观光、科普文化教育于一体的休闲旅游产业,并利用其水体景观和生态景观,建设高档酒店、文化娱乐等休闲设施,以及旅游纪念品营销场所,打造集食、宿、娱、购等功能于一体的旅游产业。                              (三)“上庄特色”发展模式
        上庄镇历史悠久,古风悠悠、景致迷人,拥有众多文物古迹,同时,上庄镇的风景名胜区资源是绩溪县唯一由所在地政府有效管控的资源。应充分发挥“胡适故居、棋盘村、徽墨制作技艺”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优势,打造徽文化古村落小镇旅游区;以民俗体验、民俗表演、农家乐、民俗村、徽墨传统工艺表演等为特色,展现上庄古村落风情;打造以民俗文化表演、徽州饮食文化、徽墨文化展示和体验为主题的古村落度假休闲区;开发徽墨制作、徽菜制作、徽文化展示和体验等旅游参与项目,引进文艺演出、美食文化节等旅游活动,打造徽文化古村落休闲小镇。
        四、建议
        1.创造良好的政策保障和经营环境。目前,绩溪县政府和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的当务之急是要在国家法律和政策框架下以及风景名胜、历史文化遗产、古村落总体规划允许的范围内,发挥政府在绩溪旅游大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为风景名胜资源经营合作项目的相关企业创造良好的政策保障和经营环境,果断决策并下大力气调整、整合县域范围风景名胜资源管理关系和经营管理机制,为相关大型国有经营企业的投资与运作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经营环境。
        2.绩溪县政府应该强化自身主导者、规范者和协调者的角色,从绩溪旅游发展的大格局出发,充分利用行政手段和社会资源,有针对性地掌控旅游市场的诸多要素,为旅游大发展创造条件,做好相关的基础工作。如在旅游开发中涉及很多公共产品是外来及当地企业不愿意或者无力提供的,必须由政府来承担、提供并加以完善。如游览线路的古建筑、通达各景区的县域交通基础设施的修建、社区的基础设施、对外资讯的宣传发布等。
        3.严格加以区分经营权与管理权,明晰产权关系。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现行制度规范,市场化经营性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市场范畴的企业经济组织,而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负责的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规划、保护以及门票专营等权署则不属于经营性范畴。而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的市场化经营服务项目与政府职能部门管理范畴的职能严格区别开来。
        绩溪县政府在风景名胜资源经营机制上要正确处理好经营权与所有权、管理权的关系,需要明晰产权关系,使所有权与经营权合理性分离,景区所有权和资源管理、保护权归属于国家和地方政府,景区经营性项目则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由政府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委托给合作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负责景区内的经营活动和市场化经营服务。严格实行政企分开。改变目前经营管理混乱,政府职能弱化所导致的“尾大不掉”的被动局面。
        4.协调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绩溪县风景名胜资源的经营管理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包括国家、政府、经营企业、社区居民等之间的利益协调。任何一种关系没有协调好,都容易导致合作经营的失败。绩溪县政府应参与协调好各利益主体的关系,化解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区居民之间的矛盾,调动所有相关方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赢、协调发展的新格局。要处理好旅游开发、经济发展和当地居民利益的关系,形成风景名胜资源发展的良性循环,为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5.建议绩溪县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经营,居民参与”的模式,根据绩溪的实际情况和资源特点,参考“乌镇模式”选择引进有实力、重信誉的国有大型旅游企业,参与绩溪风景名胜资源整体旅游开发、经营服务和营销推介。改变目前分散经营,单打独斗、相互掣肘、恶性竞争的局面。通过政府主导,国有大型旅游企业和当地旅游企业的参与实施,各相关方的通力配合,尽快实现绩溪风景名胜资源开发的整体提升和转型,开创绩溪大旅游快速、健康和协调发展的崭新局面。
参考文献:
[1]孟彩萍.宜吉共建黄河壶口瀑布旅游风景名胜区的合作方案研究[J].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03,7(17):66-70.
[2]钟勉.试论旅游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J].旅游学刊,2002,(4).
[3]梁正宁.关于我国风景名胜区市场化经营若干问题的探讨[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3).
[4]占辉斌.黄山市旅游企业合作营销模式研究[J].黄山学院学报,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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