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俊
福泉市实验学校,贵州福泉 550599
摘要:校园欺凌对中小学生危害极大,产生的因素复杂,有家庭教育方面的,有学校教育方面的,有社会环境影响方面的,还有自我教育方面的。表现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从欺凌的方式、欺凌的主体、欺凌的范围三个角度厘清校园欺凌表现形式,可以为构建“四位一体”的初中校园欺凌防控体系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校园欺凌 四位一体 自我教育
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多发生在中小学,其中初中发生频率最高。它对正在成长中的初中生危害较大,极易让学生产生内敛、孤僻、恐惧等不良心理,从而实施报复行为,酿成新的、更多的校园欺凌事件,构建初中校园欺凌防控体系,建设平安校园,是校园安全教育的重要一环。
一、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
厘清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对构建校园欺凌的防控体系起到积极的支撑作用,但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分类,笔者在借鉴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提出一组分类的新方式。
(一)从欺凌的方式看,分为语言欺凌、行为欺凌、心理欺凌
语言欺凌是指欺凌者通过言语向被欺凌者进行辱骂、中伤,比如给别人起侮辱性绰号的行为;行为欺凌是指欺凌者直接用拳脚向他人进行击打或强制他人用肢体与其他物体用力碰撞或长时间站立跪地等伤害行为,如女学生宿舍内遭他人狂扇被逼下跪事件;心理欺凌是指故意孤离他人,使被欺凌者心理孤独,无朋友相伴。
(二)从欺凌的主体看,分为同伴欺凌、师长欺凌、其他欺凌
同伴欺凌是发生在年龄相近的同学之间的欺凌;师长欺凌是指教师或长辈以长者自居,长期对学困生或问题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行为;其他欺凌是指大同学欺负小同学、家庭富裕同学欺负家庭贫困同学、城镇同学欺负农村同学等欺凌行为。
(三)从欺凌的范围看,分为校内欺凌、校外欺凌、网络欺凌
校内欺凌和校外欺凌是指分别发生在校园内外的欺凌行为;网络欺凌是指运用网络或其他自媒体如手机短信、QQ信息、微信等载体以语言、图片或视频等形式实施的信息化欺凌,这种欺凌比较隐蔽,不易被人觉察。
二、初中校园欺凌防控体系的构建
从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看,由于初中生在生理上存在突变性、心理上存在波动性、在性格上存在叛逆性,初中学生发生欺凌的现象较小学和高中更为突出,轻则语言欺凌,重则行为欺凌,更有甚者,欺凌者以同伙或网络欺凌的方式对同一受欺凌者施以长期的、个人隐私方面的打击或曝光,让受欺凌者长期压抑,从而形成性格缺陷。所以构建初中校园欺凌防控体系,势在必行。初中校园欺凌防控体系的构建,要做好四个结合,才能有机统一,形成“四位一体”的防控格局。
(一)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起到奠基性的作用,有的家长重物质给予,轻思想疏导;有的家长简单粗暴,不屑与孩子沟通;有的家长长年在外,很少与孩子交流;有的家长一味溺爱,认为“自己的孩子是宝,别人家的孩子是草”,疏于对孩子加强管理;有的家长重男轻女,言行不自觉传导给孩子,孩子也会养成自我为中心的思想;有的家长本身就不注重自我管理,任孩子“成龙上天,成蛇钻草”。由于以上思想的影响,孩子的自我约束力就会大大降低,极易产生读书无用、目无他人、无视纪律、欺软凌弱、拉帮结派的严重思想,所以,要做好校园欺凌的防控,家庭教育是第一道关,务必扎紧口子。学校要利用家长学校、班级要利用家长会、老师要利用大家访等形式培训家长,说明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告知家庭教育的方法,争取家长的配合,使家庭教育为学校教育优先服好务。
(二)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学校是学生接受教育的主阵地,也是校园欺凌防控的主体,只有织牢校园防控网络,才可能最大程度减少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一是要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在绿化、美化、净化、文化上下功夫,用优美的环境陶冶学生情操,减少学生产生不良思想的倾向,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情感。二是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初中学生虽然易叛逆易冲动,但可塑性同样很强,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开始形成的关键时期,学校要利用思政课堂对学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让学生在先进文化思想的指引下产生积极健康的情绪,从而集中精力专心学习。三是注重思想素质评价。衡量学生的标准很多,但思想品德应放在首位,强化学生思想品德素质,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培育学生发展的积极的健康的思想,让学生在评价的督促中自然远离不良思想的侵蚀。四是要加强校园欺凌教育。学校要通过排查有欺凌倾向或被欺凌经历的学生,进行针对性疏导,要对欺凌的成本、危害进行深刻剖析,使学生认识到欺凌的严重后果而主动投入到阳光的学习生活之中。
三是与社会治理相结合。“校园欺凌”虽然冠以“校园”二字,但并不是说只与教育部门有关,教育其实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学校有教育、家庭有教育、社会也有教育。教育部等九部委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教育、综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应成立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加强考核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这充分说明,校园欺凌防控除了教育部门以外,还要加强社会综合治理,要从法律的、服务的、情感的各个角度进行综合管控,使学生在思想上不敢欺、在行动上不能欺、在校园外被欺有人管,这样,整个社会联合起来,为学生和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健康的、安全的、文明的社会环境,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
四是与学生自治相结合。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综合治理只是外因,学生本人才是防控的内因。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所以,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时,更要引导学生加强自我教育,自觉学习校园欺凌知识、自觉识别校园欺凌现象、自觉认识校园欺凌危害、自觉抵制校园欺凌行为。
做好校园欺凌防控,事关学生健康可持续发展,家庭、学校、社会与学生要形成合力,积极应对,才能建立起综合防控体系,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人才作好充分的环境保障。
参考文献:
1.教育部等九部委.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EB/OL].2016-11-1.
2.苏爱慧.中小学校园欺凌行为类型及社会心理因素分析[J].新疆教育学院学报.(2019),(06).
[注:本文系黔南州2018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初中校园欺凌现象归因及防控研究”(编号2018A171)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