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宽宽
玉屏民族中学 554308
东汉河内郡郡守权力体系庞大,用以治理所管辖的诸县甚至乡里社会,河内郡辖有十八县,东汉献帝时期有所变更,县设县令或县长,以县丞、县尉为辅佐,皆不用本郡人,还有诸多的县属吏,选自本县,关于县廷的行政运作,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记载了东汉时期县廷行政运作模式的细节,县廷可以依靠百姓“自言”、“条言”和分驻于各乡、亭的贼捕掾获取地方信息,待事掾向县廷提供县外信息,府卒史“留事”负责向县廷传达郡府信息,各种信息将由诸曹史核实,然后交由县丞、廷掾,若县丞不在廷内,则诸曹史记录其行踪于文书,由廷掾签署后交由县令画诺,若县令不在廷,则直接以机构名义做成下行文书命令下达给执行者,由贼捕掾、理讼掾、乡游徼、亭长等县属吏负责落实。[ 王朔:《东汉县廷行政运作的过程和模式—以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为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东汉时期河内诸县廷的行政运作细节。中央政府任命官吏至县而止,县以下为乡里社会,乡设有啬夫、有秩、三老、游徼,负责赋税徭役、风俗教化、地方社会治安等。乡下有亭,设有亭长,负责追捕盗贼等事宜,值得注意的是亭独立于乡里组织接受县管辖。[ 关于“亭”独立于乡里组织的说法详见陈克标:《汉晋之际乡里秩序及其维持研究》,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古代史专业博士学位论文,2017年。]亭下为里,设有里魁,管理二十五家至一百家不等,再下有什长、伍长。地方乡里组织与郡县高层组织共同构成一套完成的权力体系,进行地方治理。
虽然东汉时期河内郡权力体系庞大,但是毕竟辖县太多,诸多事宜难以顾忌,因此县及乡里的秩序自有其管理体系,除政府机构外,地方的大族、乡绅等在管理地方上也发挥着重大作用,费孝通称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差序格局,由一根根私人联系构成的网络发挥作用。[ 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北京出版社,2004年,第40页。]仇鹿鸣分析汉魏时代的河内司马氏,即深入乡里秩序进行探讨,认为司马懿的崛起受惠于河内郡乡里网络,通过在河内同乡之间以血亲、婚姻、交往等因素为纽带构筑了复杂有效的人际网络。[ 仇鹿鸣:《乡里秩序中的地方大族—汉魏时代的河内司马氏》,《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4期。]司马懿即便在曹魏政权获得高位后仍然对官位比其低的同乡常林执晚辈礼,尊重乡里齿序便是乡里秩序的一种体现。
东汉河内郡的风俗是民风彪悍、薄恩好利、好生分、方术盛行。《史记》记载河内郡风气:
昔唐人都河东,殷人都河内,周人都河南。夫三河在天下之中,若鼎足,王者所更居也,建国各数百千岁,土地小狭,民人众,都国诸侯所聚会,故其俗纤俭习事……人民矜懻忮,好气,任侠为奸,不事农商。[(汉)司马迁:《史记》卷129《货殖列传》,第3262—3263页。]
司马迁对河内风俗的概括也只是大致言之,事实上河内郡的温、轵两县自先秦以来便是天下名都,商业素来发达,并非不事商业,反而因为河内郡“南控虎牢之险,北倚太行之固,沁河东流,沇水西带,表里山河,雄跨晋卫,舟车都会,号称陆海”的便利交通条件使得当地民众好利重财,河内郡也因此出现众多因商致富的豪盛之家。《汉书》中也有关于河内风俗的记载:“河内本殷之旧都,…… 故俗刚强, 多豪杰侵夺,薄恩礼,好生分。”[(汉)班固:《汉书》卷28下《地理志下》,第1609页。]这种独特的风俗对于河内郡乡里秩序具有深远影响。河内郡任侠好气之风西汉时便已盛行,如西汉著名豪侠郭解就是河内轵人。
东汉时河内人张成教唆自己的儿子杀人,《后汉书》记载:
时河内张成善说风角,推占当赦,遂教子杀人。李膺为河南尹,督促收捕,既而逢宥获免,膺愈怀愤疾,竟案杀之。初,成以方伎交通宦官,帝亦颇谇其占。成弟子牢修因上书诬告膺等养太学游士,交结诸郡生徒,更相驱驰,共为部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于是天子震怒,班下郡国,逮捕党人,布告天下,使同忿疾,遂收执膺等。其辞所连及陈寔之徒二百余人,或有逃遁不获,皆悬金购募。使者四出,相望于道。明年,尚书霍谞、城门校尉窦武并表为请,帝意稍解,乃皆赦归田里,禁锢终身。而党人之名,犹书王府。[(南朝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卷67《党锢列传》,第2187页。]
河内张成仅仅因为知道即将要大赦就唆使儿子杀人,若非李膺将其诛杀张成必然逍遥法外,即便李膺杀死了张成,却也因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最终导致了党锢事件的发生,可见张成的骄横是有所依恃的,张成无官职在身,依靠自己的方技得以交结显要,甚至得到皇帝的认可,却行不法之事,从张成的身上透露出了河内风俗的矜懻忮、好气、任侠为奸、好方术。东汉河内郡为京畿七郡之一,然而虞诩在担任河内郡朝歌县长之前,县内匪寇横行,州郡尚且不能禁止,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当地民风的彪悍,即便靠近京畿,当地民众也敢聚众为匪与州郡相对抗。任侠好气、民风彪悍的风气对于河内郡乡里秩序的稳定是不利的,故西汉中后期,河内郡便开始由武入文的风气转变,至于东汉,游侠的记载便从史籍中消失,文风越来越多的影响塑造着河内郡的乡里秩序,并通过乡里品评网络扩大影响力,能够在乡里进行人物品评的都是当地名士,其所推崇者一般都在学问上有所成就,东汉末河内郡著名品评者为杨俊,受学于边让,曾对同郡的司马懿作出较高评价,而司马懿最终显名于天下则得之于东汉崔琰的赞赏,崔琰受学于大儒郑玄,其品评人物自然有儒家因素在内,司马懿既然能得到崔琰的赏识,其在儒学知识上必然有过人之处。司马懿即便在曹魏政权中获得重要地位后依然会遵守乡里齿序,但同时司马氏也在努力改变其在乡里秩序中的地位,司马懿远征辽东路过家乡温县时主持了乡饮酒礼,按照惯例本应是河内郡太守主持,司马懿的行为意味着河内司马氏与郡内其它大族的地位有了本质的区别,河内的地方秩序被重构为以司马氏为核心的新地方秩序。
日人谷川道雄提出“豪族共同体”的概念,[(日)谷川道雄著,马彪译:《中古中世社会与共同体》,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61页。]强调中古大族对于地方的凝聚力,虽然谷川道雄阐述的是魏晋时期的状况,然而豪族对地方的影响在此之前便已存在。毛汉光认为汉末宋前,拥有较大社会力量者亦即社会阶层的上层人物是士族及地方豪族。[ 毛汉光:《中古中古社会史论》,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7页。]仇鹿鸣认为地方大族通过各种手段主导乡里社会是中古社会的重要底色。东汉河内郡的地方秩序受多种因素影响,政府组织规范着河内郡地方秩序,但在河内郡各地政府组织法制秩序下,自有游离于法制秩序之外的风俗民风、人际关系网络与豪族大姓等影响与改变着河内郡地方秩序。
参考文献:
[1](汉)司马迁:《史记》卷129《货殖列传》。
[2](汉)班固:《汉书》卷28下《地理志下》。
[3] 王朔:《东汉县廷行政运作的过程和模式—以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为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
关于“亭”独立于乡里组织的说法详见陈克标:《汉晋之际乡里秩序及其维持研究》,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古代史专业博士学位论文,2017年。
[4] 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北京出版社,2004年。
[5] 仇鹿鸣:《乡里秩序中的地方大族—汉魏时代的河内司马氏》,《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4期。
[6](南朝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卷67《党锢列传》,第2187页。
[7](日)谷川道雄著,马彪译:《中古中世社会与共同体》,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
[8] 毛汉光:《中古中古社会史论》,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