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纪检组派驻监督工作重点与方式探讨

发表时间:2021/5/14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2期   作者:刘兰兰
[导读] 摘要:随着派驻机构改革不断深化,“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显著增强,监督效果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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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派驻机构改革不断深化,“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显著增强,监督效果不断提升。一些派驻机构对综合监督单位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监督顾虑较重,在日常监督中不同程度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导致本应直指问题红脸出汗的“面对面”监督,变作不痛不痒态度暧昧的“协商”。本文对企业纪检组派驻监督工作重点与方式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企业纪委;派驻监督;工作
        引言
        高质量党建是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根”和“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
        一、推进基层机构纪检派驻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
        深入推进派驻监督改革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重要抓手。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布施行,明确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2019年,中央分类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推进对派驻机构全覆盖,并赋予相应监察权、制定考核办法。2020年初,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要求,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包括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研究完善派驻机构工作制度,探索上级纪委派驻形式强化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监督的有效机制;在更大范围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提升基层派驻机构的监督能力,推进监督向基层延伸。深入推进派驻监督改革,有助于督促基层党组织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坚决维护制度、严格执行制度。
        二、提升派驻监督质效须把握好关系
        把握好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关系,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核心是践行“两个维护”,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日常监督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中,重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是监督的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政治监督是“魂”,是从本质上、属性上讲的;日常监督是“形”,是从过程上、形式上讲的。政治监督寓于日常监督,日常监督体现政治监督。两者统一于派驻监督具体实践中,不能把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人为地割裂开来、对立起来。
        三、企业纪检组派驻监督工作重点与方式探讨
        (一)坚守责任担当,强化政治监督
        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纪检监察工作首要位置来抓,提高站位,明确重点,切实把政治监督的要求落细落实。一是认真履行政治监督。聚焦综合监督单位的中心工作,盯紧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的政治监督检查。二是以政治理论学习为抓手,确保政治方向的正确性。积极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理论学习过程的监督。
        (二)加强沟通衔接,延伸监督触角
        一是加强与各监督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就综合监督单位与纪检派驻组之间如何做好工作衔接,作进一步细化,进一步明确综合监督单位日常什么事项需要通知,什么资料需要报送,纪检派驻组怎么参与事宜,形成纪检派驻组与综合监督单位之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合力。二是延伸监督触角。

针对综合监督单位特别是基层党支部“小、散、远”的特点,明确对所有基层党支部每半年至少走一遍的目标,传达上级指示精神,了解基层党支部政治生态,听取员工群众的意见。三是进一步夯实党委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导推进,全员具体落实”工作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推进从严治党,标本兼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四是深挖细查廉洁风险点。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时期等关键环节,从主要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一般干部等层面,确定履职过程中存在廉洁风险点的范围,按照风险的性质划分类别,筑牢权力防线。五是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做实“后半篇文章”。围绕发生在企业员工身边的典型案件,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杜绝同类案件再次发生。六是注重堵塞漏洞。针对综合监督单位发生的案件和暴露出的典型问题以及梳理出的问题,总结出管理漏洞及制度缺陷,协助公司及综合监督单位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工作指南,从根本上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三)推进协同监督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作风。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首先,协助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积极主动为党委发挥党内监督主体责任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与党委定期沟通交流,勤分析反馈、勤督促整改,推动党委全面监督和派驻纪检组专责监督贯通融合、一体发力。其次,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推动监督重心下沉、关口前移。通过明确职责、业务培训、联合执纪等方式,指导纪检委员做好“宣传员”,及时传达全面从严治党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干好“监督员”,在日常接触中听到党员一些不当语言,表露负面思想、情绪,要敢于斗争,敢于批评指正;当好“消息员”,发现党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组织报告。
        (四)实际探索实践派驻管理
        以强化纪律建设为目标,设立2个由公司纪委办公室直接管理的纪检组,作为公司纪委的派驻机构,独立行使纪律审查和党风建设职能。实践中,坚持问题导向,一方面,围绕企业中心工作,针对安全生产、提质增效等重点工作及奖金分配、干部提拔等员工关心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多发的实际,为强力惩治腐败,固本清源,多方位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在成立派驻组时应考虑派驻人员单位交叉竞聘,定期轮岗的制度建设,消除纪检干部“不利监督”的弊端,为履职尽责创造良好环境。
        结束语
        派驻机构必须不断创新监督理念,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履行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等赋予的职能职责,深刻认识派驻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明确职责定位,处理好派驻机构与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的关系,切实监督好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干部,及时准确发现问题,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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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董浩莉.论派驻监督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J].现代国企研究,2019(04):277.
        [4]蒋亮平.深化中管企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01-31(006).
        [5]胡建光.加强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的几点思考[J].现代国企研究,2018(06):26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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