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兴辉
南宁市自然资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 南宁 530021
摘要:在当前时代背景下,我国整体发展的速度有了较大提升,在许多农村之中都建立了宅基地。这些设施能够为广大农民群体提供诸多福利,使其生活水平得到改善。然而在近几年中,由于多方面因素存在,使得各类问题出现,影响了登记发证工作的开展。因此,相关人员就需要做好研究工作。本篇文章主要描述了宅基地登记发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探讨了加快登记发证的方法,并对于推进登记发证的建议发表一些个人的观点和看法。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问题;对策
引言
对于农村宅基地而言,其使用权可以看作是我们国家独有的用益物权的方式,可以看作是原有宅基地的附属设施。因此,相关登记发证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
一、宅基地登记发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一户多宅”情况较多
基于相关法律能够得知,我国每一户农民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也就是“一户一宅”。然而从目前来看,许多农村都出现了“一户多宅”的情况,使得大量资源处在闲置的状态,被无端浪费。究其原因便是近几年宅基地管理比较松懈,一些地区在进行继承的时候,没有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执行,从而出现了非法拥有的情况。
(二)宅基地随意流转
基于相关法规可以得知,在一个集体之中,内部成员能够进行宅基地转让,但不能将其转给其他集体之外的人员。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许多农民都出现了私自出租和转让的情况,甚至还有抵押和入股。特别是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城区,相关问题更为严重。
(三)违法占用耕地
在农村的税费改革之后,不再向农民的自建住宅收取费用,从而使其经济负担有所减轻。然而,部分农民对税费改革的理解较为片面,单纯认为只要交够了工本费之后,就能合法建房,从而导致非法占用耕地的情况产生。不仅如此,一些农民在能够无偿利用宅基地之后,就认为自己无需再对耕地进行保护,忽视了耕地的重要性,造成问题变得越发严重。
(四)使用面积超标
根据相关法规内容可以得知,我国农村宅基地在进行划分的时候,主要参照的是人均耕地,基于地区的差异,划分也会有所区别。然而由于部分历史因素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一些农民为了改善生活,便尝试多圈多占,造成部分宅基地出现了面积超标的情况。诸如,早期分配给村民的公社大院,现如今仍然被用于正常居住。
(五)相关纠纷难以处理
在当前农村之中,经常会有邻里买卖以及继承权属想法的纠纷,由于涉及的情况极为复杂,往往很难正常梳理。不仅如此,在宅基地宗地范围中,除了居住房屋外,还包括一些其他种类建设用地,都和农民的生活有着诸多联系。目前来看,并未有相关文件明确其是否属于发证的范围。同时,还有一些宗地图实际坐落、坐标和面积完全不一致的情况。正是这一情况,使得相关问题变得难以处理。
(六)经费投入存在问题
从目前来看,普遍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的效率都不高,部分农民认为,收取发证费和国家颁布的政策有所出入,因此有着一定的抵触情绪,使得发证工作的开展受到了影响,造成发证率变得非常低。当前,只有部分农村依靠招投标的方式,对农村宅基地的作业队伍进行了明确,但整体表现仍然非常慢。究其原因便是发展费用未能纳入到财政预算之中,很难得到有效落实,政府部门也无法筹集足够的资金,造成各项工作无法顺利进行[1]。
二、加快登记发证的方法
基于当前宅基地登记工作的情况来看,为了能够加快效率,则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结合实际状况
其一,对宅基地发证的具体对象进行明确。如果部分地区的问题偏少,且能够做到集中解决,可以尝试对总体范围中的住房用地、复数用地以及庭院用地展开区分,对于能够发证的对象进行明确,并记录不能登记的原因。
其二,对于发证范围需要简化,若一些地区的问题较多,而且非常复杂,可以尝试缩小范围。结合当前土地权源证明资料,仅仅对集体成员发放资料,以此保证发证率达标。
其三,若存在违章和纠纷问题,可以先不要将其纳入到发证范围之中,等到日后处理外币和,再重新发证。
(二)尊重历史和面对现实
在进行登记发证的时候,除了要尊重历史,还要面对眼前的现实。将相关重要资料作为基础,并兼顾实际情况,在全面摸清使用状况的基础上,完成登记工作,并完善相关制度。时刻贯彻“一户一宅”的相关要求,除非集成,任何人第二宅基地的申请,都不予受理。若发现有超出规定面积的情况,则要根据法规内容,有效处理[2]。
(三)突出重点部分
由于我国各个地区的情况有所不同,登记发证的工作也有着一定区别,造成发证率偏低的因素有很多。因此,当前就可以尝试从一些经济水平较高的村庄入手,逐步向周边区域扩散。此外,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还需要注重轻重缓急,制定严密的计划,规范工作程序,逐步予以落实,处理发证时存在的各方面问题,确保相关工作能够有序推进。如此一来,各户农民都能取得土地使用证。
三、推进登记发证的建议
(一)出台相关政策
从统筹布局、合理规划以及严格控制等层面入手,将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城市规划整合在一起,有计划地展开引导,促使村民的住宅慢慢向中心区域靠拢。对于基地的审批制度,同样需要不断优化,参照严格管理的基础原则,理顺各项规定文件,明确村民申请的相关条件,把握各项工作办理的具体时限,促使手续得到简化。同时还要出台登记发证的配套文件,完善流转制度,制定规范方案。对于具体标准,应当全面统一,保证各项程序足够规范,有效解决所有问题,促使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二)明确经费标准
基于政府提供的相关文件要求可知,尽管等级发证的经费已经纳入到了财政预算之中,但却没有对其来源、额度和拨付方式展开明确,也没有细化。因此当前就需要针对这些问题制定文件,将发证工作列入到预算之中,有政府部门直接拨款给国土资源局,以此解决测量以及调查的经费成本。除此之外,各个地区的资源局应当积极正确政府的支持,对具体支出予以补助,尽可能采用批量发证的形式,并参照审批制度,节约成本,促使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三)增强服务意识
登记发证工作的任务非常重,时间也很紧迫,因此国土资源部门可以尝试转变原有的工作风格,提高重视度,做好相应的组织,提升服务意识,从而使得工作效率有所提高。此外,还要加强舆论宣传,促使更多人群能够对农村宅基地有所关注,让其能够理解当前工作的开展,并尽可能提供支持,促使广大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得到强化。时间一长,其就会由原本的抵触情绪慢慢变为主动申请,从而能够自主进行发证申请,为未来宅基地登记创设良好的条件[3]。
结语
综上所述,现如今为了改善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许多农村地区都设置了大量宅基地。然而由于管理不到位,相关登记发证工作的开展受到了影响。为此,相关人员就要提高重视度,结合具体的情况,制定对应计划,有效推进发证工作顺利进行。如此一来,广大农民群体的生活水平就会得到全面提升,促使我国整体经济水平达到更高层次。
参考文献:
[1]赵英.浅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中存在的若干问题[J].经营管理者,2018(20):147-147.
[2]李炳星,罗彩云,林启炎.浅析沙县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C]//福建省土地学会2016年年会论文集,2016(13):00024-00025.
[3]赵静.浅析农村宅基地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绵阳安州区为例[J].中国农业信息,2016(13):5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