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燕婷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公园东中学 (广东 河源 517000)
【摘要】针对目前语文沿用传统课堂模式的现状,提出以教师的教为中心的单向、无交往的传统课堂形式需要变革,转变课堂构建观念。提倡构建一种双向互动的生命交往课堂形式,明确教师、学生双主体地位,强调课堂的生成性, 构建教师与学生的沟通能达到高度契合的“生命”课堂。
【关键词】语文;生命;交往;主体性;生成性;
课堂教学是教师传授知识,学生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1]这是由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构建生命交往的过程,这有教师与学生的交往,学生与学生的交往。然而在日常教学中,我们往往遇到的是教师在讲台讲得激情飞扬,学生在下面听得百无聊赖。教师单向发出信号,学生却屏蔽信号,这种单向的、无交往的课堂形式,教师倍感挫败,学生也毫无收获。所以语文生命交往课堂的构建急不容缓。
一、课堂的主体性
传统课堂以教师为中心,教师以自身的教学经验、学情分析、教材分析等进行教学设计,一旦教学设计完成,课堂便是教师的“讲”与学生的“听”。生命交往课堂明确双主体的地位,学生与教师在课堂中占据同等的重要地位。
新课程改革三维目标充分肯定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学生的原有知识为基础确定知识与技能目标,达到“跳一跳就能摘桃子”的效果;设计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过程和方法,以求最短路径达到目标;结合学生现有的认知水平,设计情境思想引导,培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精神品质。《愚公移山》是一篇经典的文言文,长期的思想定势,教学流程不外乎为文言字词句翻译、文章情节把握、人物形象分析,最后学习愚公不惧艰险、锲而不舍精神的品质。[2]但学生真的完全认同我们的传递的思想吗?我们的学生已经学习板块张列拉伸导致地壳下陷,高山也可能在亿万年的演变中最终成为平川或峡谷。故愚公说,“子子孙孙无穷匮也,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我们也不假思索地赞同愚公的“高见”,批判智叟的“愚钝”?甚至对提出异议的学生批评其多事?时代在发展,教学目标也得与时俱进。故在把学生放在活动主体地位的基础上,我将原来“学习愚公精神”的环节,改为“何为愚,何为智”的辩论环节,充分给予学生个人展示的平台,而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也在学生争辩中完成。
生命交往课堂从备课开始就不是以教师为中心,而是教师在充分考虑学情的基础上,探寻学生学习起点到终点的学习路径,以达到最终的学习目标。
整个教学过程更是一个师生智慧碰撞,互动交流的双向过程。生命交往课堂明确师生的双主体地位,让双方从对立到平等,从单向讲授到双向沟通,从教案重演到学生主场,构建了一个更为和谐的文化场所。
二、课堂的生成性
按照教育部门规定的课时量,一个初中语文老师需要完成两个班级的语文教学任务。我完成一个班级的课堂教学,另外一个班是不是就可以简单复制粘贴?下一届学生是不是可以来一次“电影”的重播?不,每一个学生都是不同的个体,不同的个性构成出来班集体也会呈现出不同的群体氛围。故生命交往课堂的构建需抓住不同班级学生特点,顺势而为,以学生的差异性为基础形成不同的生成点。
同样的老师,同样的教案,同样的课件,但在面对不同学生群体,也会出现不同的生成点。朱德《我的母亲》是朱德同志怀着崇敬的心情,追述了自己母亲的感人至深的一些事迹,对当时千千万万平凡而又伟大的劳动妇女唱出一曲发自肺腑的深情颂歌。但时代在改变,文中的故事情节已离学生非常久远,为了打破时间和空间的界限,我设计了一个问题:朱德的母亲和你的母亲有什么相似点和不同点?在“朱德的母亲是否与你的母亲有相似性”这一点上,两个班级出现了严重的差异性。在一个班级,教学环节完成得非常顺畅,说明这个班的学生善于观察,所以我最后的生成点为“天下母亲均勤劳无私,将一生奉献给孩子,所以我们要懂得感恩”。而另一个班级,却出现了全体学生说,我的母亲与朱德的母亲没有相似点。这时我插入了一个故事:一个女孩和父母吵架离家出走了,走在外面又饿又冷,这时一个店家给了一碗热面小女孩,小女孩对店家非常感激。但店家说一句话:“我只是送了一碗面给你,但是你父母却天天为你做饭。”故事后,我提了几个问题:“如果你是小女孩,你会感激店家吗?”“天天为你做饭的父母,你拥有吗?”“你的母亲真的和朱德的母亲没有共同点吗?”最后课堂生成点为“生活不是缺少爱,而是一颗冰冷的心缺少发现爱”,对学生进行了一次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洗礼。
生命交往课堂构建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接受学生的差异性,顺势利导,生成个性化情感态度价值观升华点,让课堂成为流淌思想、流淌情感、流淌生活的场所。
教育即生命,教育即交往,交往是师生互动的主要形式。生命交往课堂在对生命个体地位平等的基础上,打破学科的固有形式,建立以学生为中心,坚持素质教育在课堂,坚持教为学服务的课堂形式,这势必能让教育事业迎来师生共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1]张君涛.初中语文教学中应重视学生非语文素养的培养[J].教育界,2011:12-10.
[2]吴鸣.“伟大复兴”需愚公精神[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