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杰
(中共霍邱县委党校 安徽 六安 237400 )
摘要: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进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为加快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作出顶层设计。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因此,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水平对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高品质法律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多元化纠纷解决;公共法律服务;诉讼服务;制度协同
引言
法律的根本任务是建立基本制度。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将党中央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思想转化为国家意志,将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重要政策上升为法律规定,立足实际构筑了一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制度规范,形成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律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实现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基本制度的初步集成,迈出了公共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坚实步伐。当前,“十四五”时期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重点任务和2035年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远景目标已经明确,在总结分析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四年来成效的基础上,瞄准短板,找出弱项,聚焦不足,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全面落地并逐步完善,以法律的力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
1存在的问题
1.1缺乏联动协调机制的制度保障
日常法律援助工作过程中,虽然一些部门已经构建了联席会议制度,但是这一制度无法给予法律援助工作最大的支持。其一,很多部门在工作时出现了不积极配合工作时容易出现“人情”关系;其二,岗位职责不明确,工作中容易出现相互推拖的现象,主动帮助积极性较低、受传统思维和传统工作模式的影响,没有合理的开展为人民工作的各项服务,导致一些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员为了能够证明自身的经济状况时出现来回奔波的情况,降低法律援助在人民群众中的权威和满意度。
1.2实质性和一体化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亟待培育优化
最高人民法院近两年来在全国法院系统大力推行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实质意义上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构提供了司法领域的典型实践示范样本。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让法院系统承担了更多的案件,获得了更多事权和财政经费等资源。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本应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按照诉讼法理本应处于社会矛盾解纷机制的最后程序端。但由于缺失整体性制度设计的正当构架,不仅不能保证法院总体负责统筹协调好全社会的解纷资源,还使法院从基层社会解纷机制构架中的最后一道防线,直接整体被“挺”到了一线,基层社会纠纷解决主渠道全部或主要聚集于法院诉讼服务领域,程序制度功能的逻辑悖反让法院始终处于不堪重负和疲于奔命的困境。
1.3协调联系机制不健全
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需要构建一套健全的统筹协调机制,以便让更多主体进行参与。现阶段,法律援助中心是法律援助的主体,而其他的主体并没有进行参与,导致法律援助工作仅仅能满足日常的实务性操作,使得法律援助无法得到全面的发展。
2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体系制度协同的路径选择
2.1建立两种服务体系业务融合的一体化协同运行机制
法院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实践,既有诉讼服务制度公共服务职能的基础性优势,也存在着“单兵突进和势单力薄”难以自行全面应对主要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难题的不足。法院诉讼服务体系制度的既有功能,已为司法审判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打下良好基础。尤其是2015年至2020年五年以来,国家在政法系统大范围领域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效,以及诉讼服务体系各项功能的延展,为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体系进行一体化衔接奠定了坚实基础。现阶段的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的既有服务功能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主要功能基本相同,各项业务均有衔接、交叉或涉及。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之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成为新时代社会生活发展的主议题,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以及更高质量的社会公共服务必须及时跟进。司法诉讼制度的公共服务功能主要体现在诉讼服务中心,其本质是统筹配置资源的一项公共性服务,基本特征包括服务主体的特定性、服务内容的法定性、服务对象的广泛性和服务方式的多样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同样是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中国法律服务网及各省市法律服务网、移动客户端,配合体系化的各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从整体上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这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发展轨迹相似,诉讼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双中心融合”完全可以在体系上相互嵌入实现一体化的制度融合。
2.2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融合发展
通过搭建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优化服务资源配置,进而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目标。一是科学准确定位实体平台功能。突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综合性服务功能,打造成本地区服务指挥枢纽。一方面,审查、受理法律服务申请,指派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公证服务,结合实际引导司法鉴定、律师诉讼代理、纠纷化解等业务,优化服务流程,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本行政区内公共法律服务的一门通。另一方面,突出资源整合调配、信息搜集研判、统一协调指挥等功能,为本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供科学引导、合理配置、督查指导。二是充分发挥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作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发展成果,打破时空限制,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共享,使人民群众寻求法律服务更加便捷、触手可及。
2.3制定完善的联动协调机制
为了构建更健全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需要满足新时期人民对于法律服务提出的更高需求,通过构建“点、线、面”的法律服务网络,在政府的指导下,由司法部门进行协调,通过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以便让更多的社会公益组织进行参与。其目的就是弥补之前的不足,改善当前的律师结构,通过创建一支新兴的承接主体,以此保障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律师所等的相互协调。同时,针对法律律师事务所服务质量较差的问题,可以采取群众监督的方式,在实现联动下能够制定禁止执业期限,通过采取投诉或者另派律师的方式,对当前的服务质量进行改善。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在《民法典》出台等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的前提下,推进党建引领下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下、利在千秋的伟大惠民工程,只有政府机关、政法机关、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公证处等多方组织主体实现资源的聚合功效、发挥资源的协同效应才是其根本出路。
参考文献
[1]付琪.完善法律实施监督提高党依法执政能力[J].区域治理,2019(52):114-116.
[2]杨凯.以公共法律服务助力破产制度效能转化[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9-12-26(007).
[3]本报评论员.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发展[N].法制日报,2019-12-14(001).
[4]杨凯.以公共法律服务助力破产制度效能转化[N].人民法院报,2019-12-13(002).
[5]花垣县司法局.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N].团结报,2019-12-0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