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附属计量器具的检定

发表时间:2021/5/17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2期   作者:赵迎生
[导读] 摘要:该文对承压类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技术检查时,发现安全附件和附属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和要求不一致的现象,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整理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附属计量器具的检定要求,以便为监察人员、检验人员、使用单位在安全附件和计量器具的检定上提供参考。
        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疆喀什  844100
        摘要:该文对承压类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技术检查时,发现安全附件和附属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和要求不一致的现象,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整理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附属计量器具的检定要求,以便为监察人员、检验人员、使用单位在安全附件和计量器具的检定上提供参考。
        关键词:特种设备;安全附件;计量器具;检定分析;
        前言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相对较为丰富,比如压力表、安全阀、爆破片以及排污阀等,其中安全阀与压力表比较常见且对于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要,由于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安全隐患,这就需要提高设备的安保工作,并且在此基础上对安全附件技术档案实施全面完善,主要有定期校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以及日常运行记录等。此外,还需要充分认识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性,禁用不合格产品,以此提高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质量。
        一、特种设备概述
        特种设备主要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其中锅炉、压力管道以及压力容器是承压类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电梯以及起重机械等属于机电类设备。目前我国各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比较多,有行业检验机构、质检部门所属检验机构以及企业自检机构等,这在较大程度上能够为检验机构的不断创新与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但我国特种设备在检测的过程中,依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比如部分检验机构规模相对较小、人员及检验资源配置不均衡以及抗风险能力相对比较弱等,为此需要对基础设施进行完善,同时采用先进技术进行弥补。
        二、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附属计量器具检定概述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附属计量器具通过定期检定,以确保其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从而达到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的目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第2.2条使用单位主要义务中"(7)….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其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定、校准,下同)、检修,及时提出定期检验和能效测试申请",以及承压类特种设备其他相关的规程中也对安全附件和附属计量器具的检定作出了具体要求。
        2017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该单位在对辖区内承压类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其安全附件和附属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和要求不一致的现象,此现象在单独取得计量授权的企业对该单位实施自我检定和委托具有计量检定资质的民营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报告中表现尤为突出(此次检查中单独取得计量授权的企业和委托具有计量检定资质的民营检定机构检定企业9家,发生上述行为的企业8家,占比89%)。因此有必要对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附属计量器具进行归类,以便确定安全附件和计量器具的检定要求。
        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附属计量器具
        1.锅炉
        依据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六章安全附件和仪表的要求归纳如下。安全附件∶安全阀。计量器具∶压力表、温度测量仪表、压力传送器/压力变送器、温度传送器/温度变送器、流量传送器、水位表、可燃气体报警仪(对于燃油燃气锅炉∶GB50041—2008《锅炉房设计规范》第9.1.7条锅炉房必须装设表明下列情况的报警信号∶十九、燃气调压间、燃气锅炉间和油泵间,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2.压力容器
        依据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九章安全附件和仪表、TSGRO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九章安全附件和装卸附件、TSG24—2015《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十章安全附件与安全保护装置及仪表、TSG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五章气瓶附件的要求归纳如下。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断阀、阻火器。压力表、温度测量仪表、液位计、氧气报警仪《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十章安全附件与安全保护装置及仪表∶10.7医用空气加压氧舱需要配备自动测定、报警、记录功能的呼吸气体浓度测定装置)。
        3.压力管道
        根据TSG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第七章安全保护装置、TSGD7005-2018《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第二章定期检验的要求归纳如下。安全附件∶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断阀、阻火器。计量器具∶压力表、温度测量仪表。
        四、需要强检的安全附件和附属计量器具
        1.安全附件
        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的有关要求,安全阀应定期进行强制性校验。
        2.计量器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19年第48号)中要求"列入《目录》且监管方式为V(强制检定)和P+V(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使用中应接受强制检定,其他计量器具不再实施强制检定,使用者可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保证量值准确。
        五、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附属计量器具校验(检定/校准)周期
        1.安全附件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B6.3.1规定安全阀定期校验,一般每年至少一次,安全技术规范有相应规定的从其规定;经过解体、修理或更换部件的安全阀,应当重新进行校验。安全阀的校验周期可以适当延长,但须满足该规程B6.3.2的要求。《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B6.3.1一般情况下爆破片装置更换周期为2~3年。对于腐蚀性、毒性介质以及苛刻条件下使用的爆破片应当缩短更换周期。当出现该规范中B6.3.1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7.2.3.3.3的特殊情况时,需立即更换。相关技术规范中对紧急切断阀、阻火器无校验周期要求。
        2.计量器具
        对于精密压力表按照JJG49—2013《弹性元件式精密压力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第7.5条"精密表的检定周期可根据使用环境及使用频繁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对于一般压力表按照JJIG52—2013《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第7.5条"压力表的检定周期可根据使用环境及使用频繁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六个月。按照JJG882—2019《压力变送器检定规程》第7.5条"压力变送器的检定周期可根据使用环境及使用频繁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结束语
        该文对承压类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技术检查时,安全附件和附属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和要求不一致,使用单位在检定时、监察人员在日常监察中、检验人员在对安全附件和附属计量器具检验时不能进行准确判断的现象,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4和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整理、归纳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附属计量器具的检定要求,以便为监察人员、检验人员、使用单位在安全附件和计量器具的检定上提供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图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编写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M].北京:中国质检出版社,2013:11-17.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