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T/CFDIA 003-2019《胶水羽绒评估方法》

发表时间:2021/5/17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30期   作者:黄海莲
[导读] 摘要:本文介绍了羽绒羽毛及其制品行业新标准T/CFDIA 003-2019《胶水羽绒评估方法》的主要内容,并对标准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分析。
        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广州  510000
        摘要:本文介绍了羽绒羽毛及其制品行业新标准T/CFDIA 003-2019《胶水羽绒评估方法》的主要内容,并对标准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分析。研究了“胶水羽绒”使用一种化学粘胶剂喷在绒子上,将不属于绒子的绒丝、羽丝、粉尘或鸡丝粘在绒子上,充当绒子。目的是为了给绒子增加重量,达到提高绒子含量的效果。这样可以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结合检验实际情况,笔者提出专业知识的分析,对促进行业健康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胶水羽绒;“蚕茧”式羽绒/打结羽绒;粘结严重;绒核不明显
        1 引言
        “胶水羽绒”的危害在于使羽绒失去天然“活性”,降低蓬松度和保暖性,绒丝、羽丝、粉尘及鸡丝含量的增加,加大羽绒制品市场的不格率,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造成行业不良影响,最终使消费者对羽绒制品失去信心。一路高涨的羽绒价格,导致我国的羽绒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胶水羽绒”的产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市场现象,也是一种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制假造假的违法行为。
        2 适用范围
        中国羽绒工业协会于2019年4月19日正式发布了T/CFDIA 003-2019《胶水羽绒评估方法》,此标准规定了胶水羽绒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样处理、检验、结果评估、试验报告及其他。适用于羽绒羽毛及其制品填充物的检验。
        3 定义
        本标准规定了两个非常重要的定义,一是胶水羽绒,二是“蚕茧”式羽绒。
        标准上对“胶水羽绒”的定义,有两个关键点,一是胶水羽绒的生产手段有使用特殊性能助剂或特殊加工工艺两种生产手段;二是生产胶水羽绒的目的为绒子增重、提高绒子含量。
        “蚕茧”式羽绒,顾名思义就是看起来像蚕茧一样的外观,绒核被绒丝、羽丝、粉尘等物质包裹,通过GB/T 14272-2011等标准规定的手法无法进行有效分离。
        4 承接检验机构和人员要求
        为保证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本标准对于承接胶水羽绒评估业务的检测机构和人员做了明确规定。
        对于承检机构,仅允许通过由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组织的专项技术比对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接相关检测任务。
        对于检验人员方面,由于涉及到羽绒的外观评估,而外观评估主要是依靠丰富的检验经验,规定从事胶水羽绒外观评估的检验人员,须由从事羽绒检验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鉴于外观形态检测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为慎重起见,外观形态检测由2名具有5年以上羽绒工作经验的检验人员独立检测,并以2人一致的结果为样品检测结果;如2人检验结果不一致,则增加1名检验人员,最终以2人一致的结果为样品检测结果。
        5 评估项目
        主要是从外观形态特征,显微镜下的形态特征及理化分析(红外光谱分析法或X-射线荧光光 谱分析法,二选一)这三方面进行评估。
        5.1 外观形态特征
        整体外观:根据标准GB/T-10288要求的方法进行取样,取出5克±0.1克试样,将样品散放到试验台上,正常羽绒松散,绒形清晰,绒核明显,分布均匀。非正常羽绒会有“蚕茧”、相互粘结、呈棉絮状或成坨成簇的现象;外观形态不像“蚕茧”,像“米粒”状,只要羽绒的形态具有“绒核被绒丝、羽丝、陆禽毛丝、粉尘等物质包裹”的特征,不论是“蚕茧”,还是较小的“米粒”形态,均按胶水羽绒判定。
        羽绒蓬松性:将羽绒收拢在手中,5秒后松开,观察样品的回弹性和羽绒天然活性。如果无法自然散开,出现粘结严重的,将该现象的羽绒样品取出,用手轻轻拍打;不能被拍散的羽绒,用手进行分离,观察其粘结程度。对于“蚕茧”状外观的羽绒,应将“蚕茧”拆开;如果拆开后没有出现较多“绒丝、羽丝、陆禽毛丝、粉尘等物质”的样品,则不视为“蚕茧”式羽绒。


        计数“蚕茧”式羽绒:在羽绒外观形态检测的基础上,使用四角对分法,将样品匀缩样至0.1克±0.01克,挑出其中的 “蚕茧”式羽绒,并记录朵数。当“蚕茧”式羽绒达到10朵及以上,可停止检验并记录“蚕茧”式羽绒朵数为“≥10朵”。
        5.2 显微镜下的形态特征
        影像判断:在 0.1克±0.01克样品中,挑选出疑似胶水羽绒样品 20 朵,按GB/T 10288绒子分拣方法:首先用镊子夹取单个绒朵,上下轻摇 5 次以上,将附着物抖落,并将单个绒朵进行梳理,其次用镊子或手小心的挑去缠绕在绒子上的羽丝、绒 丝、杂质、小毛片等其他物质,最后将样品轻轻摇动,确保样品上面附着的其他物质全部抖落,将样品放置在干净的载玻片上,逐朵进行观察。
        在显微镜下正常的绒核清晰,且放射出许多绒丝,没有其它杂物。而胶水羽绒的朵绒上会出现以下几种特征:朵绒上散落着颗粒状物;有明显不规则胶状物;较多绒丝、羽丝缠绕在朵绒根部;绒核处不清晰且有反光物质;在显微镜下出现单朵绒中粉尘、胶状物个数大于3时,才判定单朵绒在显微镜下胶水羽绒显性特征成立。并对出现以上非正常羽绒影像进行拍照和描述,记录产生该影像的绒朵数量。
        6 理化分析
        6.1 红外光谱分析:
        将仪器预热开启红外光谱仪,预热半小时至仪器稳定。分别取出2个3.0克±0.1克试样放入提取器中,在250mL的圆底烧瓶中装入150mL乙醚等极性合适的溶剂,通过索氏提取器抽提样品4小时,每小时循环6-8次,然后蒸发溶剂,将剩余提取物均匀涂在盐片或窗片上,扫描提取物的红外光谱。当红外光谱图基线漂移、不平滑时可对谱图进行基线校正、平滑等预处理,以提高谱图鉴别的准确性。
        6.2  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
        将仪器预热开启红外光谱仪,预热半小时至仪器稳定。取出2个0.5克±0.1 克试样分别放入2个250mL烧瓶,均匀装入 X-射线荧光分析用样品盒中,使样品尽量分布均匀;在烧瓶中装入150mL二甲基甲酰胺等极性合适的溶剂,90℃水浴加热(20±2)分钟,且振荡频率不少于30次/分钟。然后取出试样、蒸发溶剂,剩余提取物用于检测。
        7 结果评估
        对于最终的评估结果,只要出现以下两种情况的其中一种,则判定为“胶水羽绒”:
        7.1 第一种情况,0.1克试样中清晰可见10朵及以上“蚕茧”式羽绒。
        7.2 第二种情况,在外观形态、显微镜下形态及理化分析三个检测项目中有两项及以上“Y”。其中:
        •外观形态具有下列两项及以上特征,记为“Y”;否则记为“N”。
        羽绒分布不均匀,粘结严重;
        绒形异常,绒核不明显,绒丝、羽丝、鸡丝或粉尘等较多;
        存在“蚕茧”式羽绒;
        其他“胶水羽绒”特有的外观显性特征。
        •显微镜下形态:呈现胶水羽绒显性特征影像的绒朵数量≥1,记为“Y”;否则记为“N”。
        •理化分析:发现一项及以上异常元素或化学物质记为“Y”;否则记为“N”。
        8 结束语
        为维持羽绒行业市场秩序,保持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对羽绒制品的信任和形象,我们要坚决抵制“胶水羽绒”,做到不生产,不销售“胶水羽绒”,绝不容许“胶水羽绒”现象扰乱行业的市场秩序,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此外,加强标准的宣贯工作,帮扶企业解决实际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推进标准顺利实施和推广。
        参考文献:
        [1]T/CFDIA 003-2019《胶水绒评估方法》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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