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怎么花

发表时间:2021/5/17   来源:《医师在线》2021年9期   作者:李育秀
[导读] 城镇职工医保又被称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也简称为城镇医保,其中所涉及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主要是由用人单位以及职工共同缴纳的。
        李育秀
        江油市人民医院   四川江油   621700
        城镇职工医保又被称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也简称为城镇医保,其中所涉及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主要是由用人单位以及职工共同缴纳的。为了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以及自身都要参与到基本医疗保险中,实施规定的属地管理。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目前所实行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方式,在应用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存有资金时很多人都缺乏认知,对个人账户资金管理存在不合理现象,因此本文进行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一、个人账户构成形式
        城镇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主要由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用与参保单位缴费中30%左右的医保费用以及补充性医保费用所构成,在实践过程中,针对构成主体的相关制度实施了刚性规定,但是会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多种因素的影响,出现划入比例差异性较大的情况。补充性医疗保险存在的主要意义是弥补基本医保待遇不足的情况,建立了理想的医疗保障机制,很多统筹地区建立补充性医保的主要目的在于解决个人账户不足问题。例如:我国很多地区都在推行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还有一部分地方会将补助资金应用单位缴费的方式划入至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中,但是同一地区的参保单位以及个人账户之间的划入模式也存有一定的差异性。
二、个人账户功能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进行个人账户管理,其目的在于通过个人承担部分缴费的义务,进行基本医保资金筹资来源的不断扩大,进行参保人员责任感的加强,实现自我约束的理性医疗保险消费行为。个人账户的功能主要包括费用支付功能、激励参保作用以及自我约束功能和储蓄积累功能等,作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账户主要用来进行参保人员特定医疗费用的支付,例如随处可见的医疗机构门诊费用、零售药店购药支出以及住院治疗医疗费用。但是个人账户在应用过程中设置了最高支付额度,对个人的医疗消费行为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建立个人账户充分体现了个人承担责任,如果缺乏个人账户的建立,会导致个人筹资机制缺乏,影响到职工参保积极性。

进行个人账户所有权的明确,个人账户所有权归属参保人员所有能够提高参保人员自身的责任性,促使参保人员约束自身存在的不合理医疗消费现象,此外个人账户的设立通过强制性的措施能够为参保人员储蓄一定数额以供自己医疗消费,参保人员通过账户资金的节约使用,能够不断积累个人账户,针对未来发生的大病、年老等状况产生的医疗费用支付风险做出一定的保障。
三、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方式
        针对上述个人账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做如下思考,个人账户在城镇职工医保制度建立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人们对其取得的成绩也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是也需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个人账户功能的不断完善:(1)首先需要坚持基本医保个人账户的管理制度,进行个人账户的设立,在个人账户中归纳参保人员需要缴纳的基本医保费用,同时从参保单位缴费中取出一部分,根据年龄差异划分至个人账户中,提高参保职工人员进行个人缴费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城镇职工医保个人制度,才能促使更多的参保人员充分享受基本医保待遇。(2)其次进行个人账户功能的充分发挥和完善,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资金积累水平的不断增大,可以通过建立复合型个人账户应用个人账户分级、分段管理的方式,建立结构型个人账户以及普通型个人账户对资料实施有效积累。普通型个人账户主要由本地根据政策规定限制额度构成,主要用途为门诊小额医疗费用,如果出现支付不足的情况时则可以使用结构型个人账户,当普通型个人账户存有结余时可以直接转至下一年度结构型个人账户。(3)此外需要进行个人账户筹集方式的不断调整,在自身经济状况条件相对较好时,可以允许个人超标准进行个人账户的缴纳。针对个人账户的落实情况,国家可以制定相应的利息优惠政策,鼓励城镇职工进行个人账户资金的不断积累和完善。(4)除上述方法以外,城镇职工可以应用拓宽资金使用范围的方式实现个人账户使用资金效益最大化,由于个人账户归自己所有,因此可以扩大参保人员对个人账户资金的支配权,同时能够将使用范围进行拓宽,从而充分发挥账户资金的效用。如果参保人员满足一定条件,则可以允许其利用个人账户资金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购买与医疗保险相关的其他补充性医疗保险,这样能够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的统筹互济作用。以大病医疗救助为例,相关经办机构可定期于年初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扣除大病医疗救助费用,针对参与到基本医保中的职工可以办理大病医疗救助,如果参保人员对医疗保障的需求较高,可以允许参保人员利用个人账户资金进行商业性医疗保险的购买。(5)最后,需要进行个人账户资金约束作用的增强,可以运用个人账户与现金共付机制建立的方式设定合理比例,参保人员在应用个人账户进行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时,必须由现金与个人账户资金共同支付。应用现金与个人账户共付机制,能够避免出现参保人员账户滥用现象,同时增强了对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的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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