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与公众参与探析 万加连

发表时间:2021/5/19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35期   作者:万加连
[导读]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公众的环保意识也逐渐增强。
        杭州临安今越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公众的环保意识也逐渐增强。现代公民除了会关注环境对个体的影响,同时还会关注污染问题的诱因,相关治理措施的效果等一系列的环保治理问题。在新时代,14亿中国人民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深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与人们参与环境保护的高涨热情相比,我国公众参与环保的渠道、形式等还较为单一、有限,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重要力量和潜在价值还有没有得到有效的挖掘、发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群众的参与度,是检测政策效果的重要标尺。”公众是环境生态中的重要构成个体,他们对生态环境拥有所有权,同时他们也是生态环境问题的直接受害者,他们有权利对各类性质不一的破坏环境“侵权行为”大声说“不”。文本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内涵与内容入手,对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注意事项进行了相应的分析与论述,以期为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探析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人们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追求、期盼,就是我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布局的重要指引。环境保护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事业,它因民而生、为民而兴。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撑和踊跃参与,只有不断拓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丰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形式,建立高效的官民沟通机制,落实环境环保信息的公开,才能够让公众的环保知情权、参与权得到有效的保障。环境保护事业是一项需要全民参与的事业,每一个公众都应该成为生态环保事业的参与者、保护者、建设者。
        一、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概述
        (一)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内涵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指的是社会公众有权利通过一定的程序或途径参与到与环境利益相关的一切环保活动之中。这种参与是动态的全程参与,参与形式丰富且多样,既包括决策参与、过程参与,也包括末端参与。决策参与指的是公众有权利参与到环境政策、制度、规范,以及环保建设项目立项的制定之中,并可以自由的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过程参与指的是在环保政策的实施、环保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公众可以行使参与监督职能;末端参与指的是公众在环境问题发生后的参与,如参与解决问题,探究环境问题的诱因,对环境问题的整治进行追踪等。
        (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内容
        201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部印发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这是《环境保护法》自实施以来,首次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所做出的专门性的规章制度。环保部表示,制定本办法的出发点,就是为了依法保障公众享有获取环保信息,参与、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其中有三个重要的亮点内容:第一,公众可参与编制环评报告书。环境信息的公开度与公众的环保参与得到前所未有的拓展;第二,受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参与论证。切实保护了受侵害公众的切身利益;第三,环保组织代表可以担当环境保护特约监督员,监督员可以对环保部门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
        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注意事项
        (一)以国家权利为主导,限制公众权利的恣意乱用
        环境保护需要凝聚众力,众志成城。在理论上,国家在环境保护中的权利与公众在环境保护中的权利并没有主次之分。但是实际上,在我国的环境保护中,国家权利处于主导地位,是环境保护的主要力量,公众权利属于从属地位,其目的是为了弥补国家环保行政作业的不足。与美国高度开放的公众参与权利相比,我国的公众参与必须要通过一定的参与途径及程序,才能够影响政府的环保决策,是一种有限制的参与,这样一种以国家权利为主导,以公众权利为辅助的环境保护格局,更适合我国的现实国情,能够防止公众权利的肆意乱用。

同时只要程序设置得当,途径形式多样,依旧能够让公众从自我权益或者公众权益的目的出发,进行理性、规范、有序的环保意识输出。
        例如,我国嘉兴市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模式就是一种以政府为主导的公众参与环保模式。第一,嘉兴模式中虽然涉及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这四方主体,但是其中嘉兴市环保局在其中处于领导地位,它负责收集公众的意见、想法,协调社会组织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形成“公众→政府→社会组织/企业”或者“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的行为模式;第二,嘉兴市政府对于大型的环保组织采取“一会三团一中心”的主导策略。以嘉兴市的环保联合会为例,在其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嘉兴市环保局为其业务主管单位,并且其核心职位中有部分职位由嘉兴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兼任。
        (二)建立“当地人保护为主”的生态环境保护模式
        公众环保意识的觉醒是促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一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公众环保意识行为的落地。只有公众具备了环保的意识,践行了环保的行为,才能让观念化的制度、抽象化的理念转变为一件件、一桩桩对环保有益的事情,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环保风险。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环保部门逐渐认识到当地群众在地区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开始重视对当地群众环保意识的教育培养,积极引导当地的环保志愿者投身到环保事业中。这一种以“当地人保护为主”的生态保护模式,更适用于一些国家级的生态保护区。
        例如,我国三江源国家公园的生态保护模式就是采用的此种公众参与环保的模式。三江源国家公园积极吸收当地民众成为环保志愿者,并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发放环保志愿者标志,提供环保相关设备,给与一定的报酬,在提高当地民众参与度的同时,有效解决了当地政府环保人力不足的问题。当前,三江源国家公园已经组建了一支由44名当地牧民组成的环保协管队,这些牧民在劳作之余会主动投入到当地的环保工作中。
        (三)构建激励反馈机制,提升公众的参与度获得感
        积极的激励反馈机制,能够提升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获得感,从而为公众的再次参与打下坚持的基础,利己是人的本能,虽然保护环境本身就是保护自己,但是在参与环保的过程中公众的参与如果一直得不到有效的反馈,那么长此以往,公众的参与热情也会被挫伤。国家环保部门应该激励公众在利己本能的基础上发挥出合作共赢的精神品质。
        例如,在嘉兴模式中就十分重视对公众参与环保的激励反馈。一方面,政府有效落实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另一方面,政府承诺受到环境损害的个人经济损失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并且对重大环境污染情况举报,情况属实,给予举报人罚款额度的10%作为奖励。开展一年一度的全市环保公众参与奖,对有重大参与贡献的公众予以嘉奖。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环境保护与公众参与之间本身就存在着天然的联系。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是打破我国环境保护困局的关键所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有着极强的实践价值,是推动我国环保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力量。近年来,我国虽然在环境保护领域取了一定的成果,我国整体的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遗留的问题和不足,还有一些被法律遗忘的角落、存在一些没有被遏制的环境破坏现象,在国家自上而下的环保体系制度下,依旧有人铤而走险,屡禁不止。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环境保护机制,它能够与国家的环保管控机制形成合力,产生更加全面、完善的环保监控效果,有效遏制环境污染不法行为的发生。全国人民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参考文献:
        [1]晏林.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困境及突破[J].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17,38:36.
        [2]杨超.关于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思考和建议[J].环境保护,2016,4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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