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 830000
摘要:坑探工程即地质勘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为了达到观察地质现象以及矿体产状的目的,由地表、地下等方式来掘进各种类型小断面坑道的勘探工程。坑探工程的实施能够帮助工作人员直接采集相关岩石样品,对探明地质构造及矿产储量,以及后续的探采结合等均有重要作用。一旦坑探工程安全管理出现问题,将导致严重的人员、财产损失,对地质勘查工作顺利进行造成严重影响。
关键词:地质勘查;坑探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策略
1坑探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1.1施工组织相对混乱
尽管我国坑探工程在安全管理上具有比较明确且详细的管理条例,导致其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施工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安全责任主体混乱的现象,各个主体之间在责任上一般是相互推诿,管理工作非常松懈,不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管理条例进行施工。我国地质勘查有关法规中明确提出:地质勘查单位是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于整个项目工程的安全运行具有主要的责任,根据这条规定,我们可以明确地看到坑探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另外,施工矿权人的主要责任是为整个工程提供比较充足的资金后盾,对于整个工程的安全生产具有监督、监管的责任。而施工队伍主要负责整个施工过程中工程的质量,对各个具体的施工工程安全负有责任,并负责将每一项工程工作上报给上级部门。
1.2坑探工程分包权限存在混乱
尽管相关法规明确指出地质勘查单位是坑探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但是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及相关设备存在诸多不足,其施工主要一般是矿权方分配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勘查设备设施等组成,对于施工队伍的选择一般采用的是竞标制,主要由价格进行施工方的选择,进而忽略了施工方的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致使勘查单位并未充分地对整个工程的安全进行管理及监管。实际上,勘查单位负责的仅仅是地质技术相关方面的工作,不符合其应该承担的责任及义务,我国《关于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勘查单位不能将工程项目承包给没有经过许可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对于没有施工资质的勘查单位,坑探工程需要转包给具有施工资质的勘查单位。
1.3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不严
与其他勘查类工程相比,坑探工程一般在外部施工环境上更加复杂化,对设备种类的要求也相对较多,对施工的质量及技术也要求更高,但是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往往对施工质量的管理缺乏相对全面的认识,在质量管理过程中常常出现一些质量问题,比如施工部门一般仅仅重视坑道质量的管理却忽略了工程施工过程中其他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从而给整个工程带来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想要保障整个坑探工程的质量必须应用科学经济的管理方式,不仅仅要强化对坑道的质量管理,也要同样重视工程施工中每一个环节的质量管理,对整个工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测、控制及调节。
2坑探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策略
2.1清晰界定坑探工程分包权限
施工初期,要结合规范要求,对责任主体和施工主体等进行明确界定。倘若勘查单位没有坑探施工资质,需要在第一时间依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另行转包,并作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对项目工程的实施进程进行督导。如果勘查单位具备施工资质,则严禁分包工程,确保管理过程严谨,责任主体清晰。同时,勘查单位也应对一线施工队伍进行严格要求,优先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坑探工程施工质量,确保整体地质勘查工作的圆满完成。
2.2注重工程安全监管
坑探工程安全管理应贯穿项目始终,并依据具体工程进度,及时排除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将其对工程项目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坑探工程监管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内容,既要事先了解合同中包含的相关责任制度,又要明确与安全生产和责任相关的具体规定,使各单位都具备很强的安全管理意识,自觉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以免扩大事故影响。
坑探工程施工初期,也要依据相关规定,对地质勘查方案进行设计。其中,要有详细的施工技术方案和精准的安全生产细则。完成上述工作之后,交由勘查单位进行初审,继而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这一系列工作结束之后,进入具体工程实施阶段。同时,勘查单位也要依据具体项目背景,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管,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小组,对该项目中的子工程予以监督。事实上,开展项目时,勘查单位因任务繁重往往力不从心,很难进行全程跟踪,勘查小组恰恰补足了该过程中的短板,确保了整体项目的安全性及管理的有序化。相关负责人要安排工作年限长、阅历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爆破、钻探等危险性项目施工,同时,也要做好施工设备及器材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上述工作的落实,并不意味着坑探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圆满完成。项目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要依从过往经验和项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制度,用于事故监管,并及时处理事故现场,以免事态严重化。同时,借助专业知识,对事故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存档,将安全隐患降到最低,遏制同类事故二次发生[3]。
2.3合同制度制约
由于各种主观或者客观上的原因,虽然当前我国针对坑探工程的安全管理环节制定了相应的生产细则及安全管理条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有不少施工单位遗忘了这一点,在坑探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导致地质勘查单位无法有效的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此原因进行分析,本质上仍然是由于勘查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经济权利上的付出、要求各不相同。由于经济控制权大部分并不在地质勘查单位手上,其勘查监督管理方案也没有得到施工单位的有效重视。对此,地质勘查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规定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采取合同制度的方式来制约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到勘查单位的有效管理内容中来,要求施工单位在未经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许可的情况严禁开工,否则需要承担一切后果,以便地质勘查单位更加主动的发挥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4施工管理监督
首先坑探施工前就应制定详细全面的地质勘探方案,针对坑探工程的施工技术、安全生产建立详细的细则记录,由勘查单位进行初步审核并通报上级,通过审核后才能开始施工;其次施工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安全风险识别能力与规避能力,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异常则因立即停止,时刻以安全生产为重,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后施工单位还应建立专门的施工管理监督组织,针对坑探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即使在无法追踪坑探工程施工的情况下,也必须指派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程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进行。此外,施工单位还应制定详细的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制度,随时做好安全事故抢救准备,及时处理事故发生现场,避免安全事故影响范围的进一步扩散和再次发生。
结束语
综上所述,项目领导和相关管理部门要认识到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施工组织混乱、项目分包权限模糊、工程质量管理松弛等问题,结合实际工程开展情况,对该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权限进行明确界定,并采取具体的措施,将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在经济上掌握主动权,使坑探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程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1]胡凯.浅谈地质坑探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案[J].中国金属通报,2017,(6):123124.
[2]杨茂盛.浅谈冶金地质勘查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及应对措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旬刊,2017,(9):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