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政府工程决算审计的常见问题及心得

发表时间:2021/5/19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35期   作者:范建柱
[导读] 摘要:受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我司审核了某公园水环境整治一期工程竣工决算;本文主要围绕本项目展开,浅谈工程决算审计审核心得。
        江苏天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南京  210000
        摘要:受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我司审核了某公园水环境整治一期工程竣工决算;本文主要围绕本项目展开,浅谈工程决算审计审核心得。
        关键词:资料;管理;合同;建安工程
        一、决算资料形式审核:
        决算文件的审核是建设项目决算审计的首要部分,检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是整个项目审计的基础性工作——主要审核工程建设立项报建、招标投标、合同管理、设计概算、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结算等资料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决算资料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建设单位决算送审申请书数据错误——本工程建安工程费报审金额为445.79万元,而建设单位决算报审申请书显示决算完成金额为414.79万元,决算金额低于建安工程费,此问题主要原因是由于建设单位为公园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专业性资料不是太熟悉,后来根据实际情况按实调整了决算送审金额。
        2、缺少概算审核文件——建设项目决算审计必须加强概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核,结算金额必须与概预算精细对比分析;决算审计是以设计概算做为主要造价控制目标的,以其中建安工程费作为单项发包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的这就要求在决算审计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结算额与概算额、合同额的对比分析,通过对比分析了解项目建设过程中原概算范围内的项目是否均已实施、是否有甩项漏项、是否有超标准实施的情况、是否存在施工合同范围外的追加项目及手续是否完整合规等问题。因此必须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概算审核文件,在决算审计工作中及时对比各项费用的偏差情况,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不允许超过概算的10%,否则需要补充相关手续调整目标值。
        3、未提供财务资料——建设项目决算审计收入和支出必须结合财务数据进行审核,财务资料可以反映项目的收支情况,数据清晰完整能在一定程度上防范相关编制资料时的隐瞒做假等行为。通过获取财务资料反映的真实信息,可以为投资项目审计进行多方位、深层次的定量剖析以及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比如建设单位管理费送审金额为2.58万元,经审核,是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审定为2.58万元;再比如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送审金额为69.27万元,经审核,部分是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审定金额为20.11万元,核减49.16万元,主要原因是前期三通一平工作不到位,导致临时施工道路和用电的费用的增加以及保护公园鱼塘采取的措施费用。
        二、管理问题
        本项目前期工作缺乏深度,项目决策与建设管理程序不规范,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用初步设计图纸代替施工图招标,后期图纸设计不够深化——投标时主体工程为水环境整治,其余为景观和绿化工程附属工程;实际施工除了主体工程外,附属工程项目特征变化较大,另外还取消了码头工程增加了围墙和水榭加房等工程。导致后期签证变更增加过多,导致投资控制难度大,进而影响决算审计工作。针对类似工程的情况,审计人员务必多花时间熟悉资料以及勘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沟通随时记录为后续工作提供重要的证据支撑。
        三、合同执行问题
        1、设计、监理、勘查、环评等合同的审核
        此类合同除了按照条款计算费用的准确性外,要重点审核合同是否违背招投标真实意思、是否与法律法规、规范以及委托人相关规定等有抵触的地方。比如,本项目建设工程监理费送审金额为7.25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审定金额应该为7.25万元,但是根据委托人的规定本项目由于建安工程费核减率超过10%,监理费需要乘以0.8的系数,因此建设工程监理费最后审定价为5.43万元,核减1.36万元。再比如本工程设计费送审金额为30万元,按照合同审定金额应该为30万元,但是经过核实,此设计合同为一期和二期的设计费总和,二期规划完毕之后就一直没有立项实施,最终根据《南京市政府投资城建项目概算审核工作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审定金额为13.98万元,核减16.02万元。


        2、施工合同执行情况的审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决定着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式、价格调整方法、工期及质量奖罚等规定,是工程结算的纲领性文件,目前建设工程项目多数采用的是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合同文本,具体工程本身而言,合同的专用条款、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的执行情况就应该在决算审计时重点审核,有不恰当的、损害国家利益或者不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的要重点核查。
        比如对合同理解不透彻,不能正确区分措施费——市政工程都有相对成熟的计量支付规则,措施费中有较大一部分采用合价包干,施工企业往往将应列入合价包干措施费的措施项目费重复计价。
        又如,本施工合同约定:“投标文件中已有相应子目,结算时只调整工程量,单价按投标时单价执行。对于清单中没有或类似的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按201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及相关规定并按投标文件中的让利,由承包人提出单价,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发包人批准,按发包人批准的价格进入结算”,按此约定列举部分审计如下:(1).堆砌石假山送审综合单价1127.7元/t,审定后参照原景石投标单价计取审定价278.95元/t,核减848.75元/ t;(2)变更增加项目(鸢尾园、围墙以及水榭加房等)按照合同要求乘优惠费率(参照投标价格和控制价的比例0.779)。
        四、建安工程主要问题:
        1、分包工程多,管理协调不力导致混乱重复计算费用——本项目由于前期的管理工作不够深入,导致后期总承包单位完成主体工程后,剩余水榭加房工程、围墙工程、廊架以及木栈道等工程都进行了专业分包,最终本决算项目审计阶段笔者接触了三个预算员。审计人员应该首先协调各自工作界面梳理重复签证和结算,其次统一工程取费以及费用组成,最后待结算文件整合一致后再进行后续工作。
        2、混淆部分专业清单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比如本工程类别为市政工程部分管道基础钢筋施工单位结算时按照江苏省建筑工程的定额计算规则计算了钢筋的搭接长度,经审核,按照江苏省市政工程的定额计算规则:“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已规定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中,不另计算搭接长度”,所以本项目扣除搭接长度。
        3、工程量不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工程量的审核是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工程量的审核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比如监理工程师审核好的金桂B的工程量为10株,结算文件中送审量却为100株,经审计,审定量10株,核减90株;又如池塘清淤签证按照高度1米的立方体计算工程量,实际池塘形状为锅状,审计时,按照常识扣除了不切实际的工程量。因此审计人员务必做好各项数据收集,根据法定或者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计算工程量。
        4、曲解清单高套定额的问题——比如新增绿化养护类别送审按照1类养护套定额组价,经审定修改为三类养护组价;围墙工程砌墙脚手架送审按照双排外架子组价,经审定修改为按照里架子组价;
        5、行政监督等行政收费的计取——本工程结算时施工单位上报了质量安全监督费以及工程排污费,针对此问题,审计人员通过核实,本工程存在质量安全监督行为,但是没有收费,另外工程排污费施工单位未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故不予计取。
        6、增值税税率调整问题——本工程投标税率未3.48%,尾款开票(扣除已开票部分)税率为3.36%,所以本工程尾款税差1304.31元已在结算审核时扣除;针对增值税前的工程往往结算审计时务必依据《财税2016年36号》以及《苏建价2016年154号》等文件的要求处理好税差调整的问题——比较简单的办法是整个工程按照结算时的税率计价,对进度款已开发票与结算时税率比较多退少补按实调整。
        结语:本文仅是冰山一角,在平时的工作中会遇到的更多的问题,后续新的情况也会不断出现(比如民法典的执行以及行新冠疫情的影响),各位同仁在工作中要不断总结、学习和进步以适应紧张、繁忙、错综复杂的技术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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