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优化研究

发表时间:2021/5/19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第4卷4期   作者:朱明彧
[导读]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一直是摆在建设者面前的头等大事。本文从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角度出发,从质量、安全、市场行为以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四方面探讨建设工程管理优化。

        朱明彧
        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摘要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一直是摆在建设者面前的头等大事。本文从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角度出发,从质量、安全、市场行为以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四方面探讨建设工程管理优化。
        在质量方面,本文希望通过质量控制指标、监督执法频次等定量化指标对质量管理进行精细化管理。在安全管理方面,创新使用安全风险评价系数。在市场行为方面,针对工程常见问题提出优化方案。在质量监督机构自身优化管理方面,提出了专人专责以及岗位责任制。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正文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国家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工程监管队伍不断壮大,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技术能力不断强化,人才不断涌现,已成为我国工程建设管理重要的组成部分,为我国工程建设做出了应有的巨大贡献。本文希望通过一些研究,提升本市建设工程质量以及安全管理水平。
一、质量优化研究
        1、质量控制指标
        一般而言,影响项目质量因素基本考虑人员、材料、机械、施工工艺以及环境五大因素。根据项目的具体特性,略有侧重。控制质量有以下指标可供评价:
        施工管理人员投入率=(参建单位实际投入的管理人员数量/合同中规定的管理人员投入数量)*100%;质量管理体系完备率=(建立的质量管理制度数目/应建立的质量管理制度数目)*100%;单位工程一次核验合格率=(一次核验合格的单位工程数/单位工程数)*100%;机械设备抽检率=(机械设备抽检记录数量/机械设备数量)*100%。
        施工管理人员投入率考量的施工单位对质量管理的人员投入重视程度,从规范合同管理以及合规性方面考虑,该指标的管理目标为100%。质量管理体系完备率是提升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水平的制度保障指标,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不可替代性,该指标管理目标为100%。单位工程一次核验合格率是衡量单位工程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指标管理目标为90%。机械设备抽检率是衡量工程设备管理状况的一项指标,管理目标为30%。
        质量综合评分对不同质量指标进行赋权计算,根据项目管理实际经验,施工管理人员投入率赋权30%,质量管理体系完备率赋权20%,单位工程一次核验合格率赋权30%,机械设备抽检率赋权20%。
        质量综合评分=施工管理人员投入率*0.3+质量管理体系完备率*0.2+单位工程一次核验合格率*0.3+机械设备抽检率*0.2。
        监督部门加强质量通病防治监管,减少投诉率。针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通病的长期存在,监管部门分析质量通病的根本原因,厘清质量通病的现状。在监督工作中要求施工单位出具有针对性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方案,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把控材料源头,安排合理工期。
        2、加强质量监督执法。
        监督执法检查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由于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不严、处罚力度不够,导致企业违法成本过低,缺乏搞好工程质量的外部压力。这就需要监督部门针对不想执法、不敢执法、不会执法等现象建立监督执法检查制度,提高监管影响力。
        一是监督执法检查采取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及随机抽查相结合,综合检查定期开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进行、随机检查应时启动(每月不少于一次)。执法检查多采取暗查暗访的形式,既可以增强检查的威慑力,又可以了解真实情况。
        传统质量监管模式下,质量监督机构对不同工地、不同施工进度的工地并未细化规定检查频次,且次数的确定也相对较为主观。而差别化监管方式将依据参建单位性质、工程风险程度的不同采取不同级别的监管,相应的监督检查频次也不尽相同。为了能科学确定监督检查的频次,结合与参建单位各项指标和工程项目的各项指标,构建了确定监督检查频次的模型,模型见公式。
        N=重大危险源数量(D)*现场施工作业人数(P)/(单位工程数量(A)*现场管理人员数量(M)*监督人员数量(C)),N为每月监督检查频次。
        以某工程为例,现场重大危险源5个,现场作业人数200人,单位工程数量5个,现场管理人员40人,质量监督人员5人,则该工程每月监督检查次数为1次。
        3、建立完善质量标准化管理。
        质量标准化管理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六方面,分别为机构管理、技术管理、材料管理、分包管理、施工管理和验收管理。机构管理包括按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规定的现场管理机构岗位设置及质量管理人员配置;质量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从业资格及劳动关系;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岗位职责及质量责任制执行情况以及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技术管理包括标准、规范、图集、图纸等技术文件现场配置、图纸会审制度执行情况、设计交底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材料管理包括工程材料供应商确定、工程材料进场及使用、工程材料现场储存、堆放、标识、防护以及不合格材料的处置。分包管理包括专业工程发包确认、专业分包审核、工程分包合同备案以及专业工程分包的过程管理。施工管理包括施工技术交底、按规定签发施工指令、关键工序的施工监控、工序交接的控制以及施工过程监测。验收管理包括工程实体检测、检验批、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处置。
二、安全问题研究
        安全控制影响因素主要有危大工程、安全生产制度、人员履职以及文明施工四方面。
        根据各风险因素所产生的风险损失大小,制定风险指数,综合评价项目安全生产风险。危大工程中,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临时用电以及起重机械各10分。人员履职方面,项目经理履职、岗位管理人员履职8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登记6分。安全生产制度方面,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经理一岗双责各占6分。文明施工方面,外场管理、内场管理、监理管理各占5分,内业管理3分。
        若项目安全生产风险综合累计值超过30分,则项目存在较大安全生产隐患。分值累计10-30分,安全生产风险一般。低于10分,则安全生产状态较好。
        根据风险指数综合评价,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1、加强危大工程专家论证及过程监督。
        危大工程主要分为基坑与土方开挖工程、高支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以及临时用电工程等。针对深基坑、模板支撑、起重吊装等风险较大施工过程编制应急预案,做到应急响应快速有力。
        监理单位增加现场危大工程巡视频次,针对危大工程问题及时开具通知单(暂缓单),严禁一般问题口头要求整改,较大问题以联系单代替通知单,严重问题以通知单代替暂缓单。
        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动态化较强的作业点监督,包括临边洞口、动火作业、氧气瓶及乙炔瓶危险品管理。严格控制分包单位人员配置数量、分包负责人及质安人员到岗情况。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必须留存管理痕迹,如:周检查记录、危大工程监控记录、验收记录。
        2、加强安全监督人员配备。
        重视专业分包劳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实际到岗管理状况,消除个人承揽劳务分包业务;改变无证人员到岗履职、有证人员实际不到岗、不配置人员也不到岗的管理顽疾。
三、市场行为问题研究
        1、加强带班履职检查,防止挂靠现象发生。
        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要求保证监理单位总监到岗履职,总监注册章规范使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求施工总包单位重视市、区级巡查工作,项目部管理人员、公司技术(安全)负责人参与巡查迎检工作。保证建造师到岗履职,杜绝挂靠人员不到岗参与管理,规范注册章使用。
        2、加强分包及劳务单位合同检查,杜绝违规发包。
        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基础部分、主体部分以外的暂估价工作量招投标手续。整理承发包关系,特别是塔吊(人货梯)、挖土机汽车吊租赁及实际安拆分包关系、支撑拆除分包关系、土石方工程分包关系、专业劳务分包及劳务款项结算。总包自有劳务分包、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到岗履职, 严禁劳务分包采购主材、租赁大型机械设备、管理人员不到岗,严禁发包给个人实施管理。
        3、加强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检查。
        严格控制专业分包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专业,防止超执业范围执业现象,如深基坑开挖及围护深度超8m、专业大型机械安拆等违规使用二级建造师。
        4、规范总分包单位人员社保、持证状况,完善人员到岗记录,主材采购记录。
        安全质量监督机构严格要求建设单位及时单独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工程款、结算款等。防范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发生。要求分包单位建立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台账、任命书、社保等信息;核对人员变更及在岗人员信息。及时整理安全生产许可证、“A、B、C”证、建造师证书过期情况。核查人证合一、社保信息一致。要求建设单位重视市、区级巡查工作,整理好工程款支付凭证放在现场备检,不应以财务管理要求拒绝提供支付凭证。
四、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自身改进措施
        1、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人员。领导在人员安排、组织形式、监管流程上予以重视。按照质量实体、材料、安全设施、市场行为等专业配备检查人员实施巡查,各专业至少1名人员,须达到一定数量,须具备较高的质量、安全、行为方面业务水平,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平。
        2、坚持铁腕执法,杜绝人情执法。目前监督机构的执法手段有以下几种:
(1)整改单;(2)局部暂缓单;(3)工程停工单;(4)行政处罚罚款;(5)项目经理扣分;(6)单位诚信积分扣分。整改单为最低等级的行政措施,也是最常见的行政措施。停工单以及暂缓单运用需要加强,增强执法威慑性。在质量安全方面,立案数量需要进一步提升。
        3、建立监督人员责任机制。项目主监员对项目安全质量情况负监督责任。建立项目主监员考核机制,对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项目的主监员取消年终评先进职工资格。落实专人实施项目日常监督工作,明确各自分工职责,检查、复查、回复闭合均由专人独立完成。



参考文献

[1]雷勇刚.建筑施工项目的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J].中国新技术新产
品,2014 (12) :25.
[2]廖予.论建筑工程管理与施工质量控制[J].科技风,2019(19):97.
[3]朱双娜,董文斌,黄先明,张伟.工程质量监督标准化评价研究[J].工程质量,2018,36(07):11-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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