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禹默 邹森 原博
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陕西省西安市 710001
摘要:在目前看来,很多地区都在着眼于建成规模较大的水利工程,因而将会涉及移民安置以及征地的难题。从本质上讲,水利工程本身带有公益性特征,那么针对现阶段的水利项目建设有必要妥善规划移民安置。各地如果能运用适当举措来进行全方位的征地移民安置,则有助避免尖锐的工程征地矛盾,并且还能保证实现顺利的水利项目建设。在此前提下,各地在现阶段尤其需要做好综合性的水利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同时也要紧密结合当地的水利建设现状来拟定移民安置与工程征地的基本规划。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问题
水利工程建设若要得以顺利推进,那么不能缺少征地环节。但是实质上,各地在开展移民安置与征地过程中通常都会引发多种冲突与矛盾。探究其中的根源,应当在于当前仍有较多的项目业主并未能真正关注移民安置,而是仅限于关注建设水利工程可得的效益与利润。因此可以得知,水利工程建设牵涉到较为复杂的征地移民安置以及其他工程问题,相关部门对此有必要引发更多关注。
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需要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状况,优化移民规划设计,制定切实可行性的实施方案,保证安置区调剂土地、资金平衡环节的协调,提升其整体应用方案,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要求。
2移民安置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过程中,由于出现人地矛盾突出、生产资料配置困难的问题,国家相关文件明确指出了“先移民后建设”水电开发方针的根本目的和基本要求,强调突出抓好移民安置规划工作,全面做好移民安置规划实施,落实省市县、项目法人责任并强化主体设计单位和行业技术归口单位技术责任。所谓“先移民后建设”就是在水电工程建设中,把移民安置工作作为水电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做好移民安置工作放在优先位置,统筹规划工程建设进度和移民安置进度,切实保障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现实工作中也存在以下问题:
?2.1移民政策不完善
?目前而言,中国对于移民工作的相关政策有诸多不完善之处,对于移民的补贴政策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统计大量实际工程可以发现,具体的补偿标准因工程而异,即使在同一个省市,其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而此情况下产生的差异化,容易激发不健康的情绪,甚至引发攀比心理,额外增加了工作难度。具体而言,移民为了追求心理平衡及公平性,会通过各种方法获取同等标准或者更高标准的补贴,包括与相关部门交涉以及不配合工作、当钉子户等,移民转移工作进行的不顺利,不仅不利于本工程项目,其影响面甚至可以达到整个社会,影响其稳定性。
?2.2移民实施组织管理不完善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各级政府、项目设计单位及项目业主分别承担了不同的角色,也肩负着不同的责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相关工作,管理体制缺乏科学性及规范性。由此引发了诸多不良现象,包括移民机构及相关方面不够健全,难以发挥其协调和管理作用,相关工作的权威性难以得到保障等方面,因此,在实际交涉过程中,关于移民安置的相关意见得不到统一,甚至存在讨价还价、朝令夕改的情况。
?2.3安置标准过低,与新形势下的要求不匹配
?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地区大多位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库区和移民群众希望可以借助此次工程建设,依靠水电开发的成果来实现本地经济更高层次的发展,走出贫困的局面,因此简单的异地重建与当地人民群众的需求不符。即目前制定的移民及相关搬迁政策,相较新形势下的需求并不匹配,然而对于项目法人而言,需要考虑成本控制以及综合现行电价机制,对于超出现行规定政策的诉求,难以给出确切的回应。
3水利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的相应解决措施
在我国,就目前的移民征地活动开展情况来看,其发展的理论亦或者实际的发展进程,都存在诸多的不足,同时,专门从事于相关方面研究的单位更是稀少,进而导致了水利工程的开展面临着发展的诸多昆季无法解决。就一个行业来说,想要推动其发展,离不开理论与实践的共同发展,但想要实现其发展又离不开投资的大力支持,水利行业亦是如此。可征地移民安置的情况绝然不同,按《国家土地管理法》公布的最新补偿标准,已足以使征地移民工作达到比较完善的程度。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在这已有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水利工程的征地和移民工作做好。
3.1对开展移民管理工作部门的职能明确
根据移民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来说,移民工作的开展需要按照老移民的移居需求,以此作为工作开展的宗旨所在,成立隶属于省政府或水利部门的,具有独立行政职能的移民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地区的水利工程新老移民工作。这是从根本上解决日益突出的水利工程老移民问题和防止不断产生新建工程移民问题的有效的政治和组织保证。根据一些省区成功的实践,建议由省政府统一理顺各级水利工程移民主管机构的设置和职能,赋予各级移民主管机构统一管理从规划设计到实施、验收的水利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从实质上提高移民机构和移民干部的政治和社会地位,真正把征地和移民工作放在与工程同等重要的位置。
3.2注重于对政策法规的制度与完善
在对征地移民的政策法规进行制定的时候,特别是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匹配的有关政策法规目前都还没有出台。为了避免以后的移民工作过于被动,实现开展政策的完善,减少由于相关政策之间的衔接处理问题,使征地和移民这项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工作不再滞后于主体工程,建议由有关部门牵头,专门成立征地移民政策研究机构,通过各方面专家、学者的指导和组织协调,以过去已经出台的政策为基础,通过对全省范围内的足够数量的典型案例进行调查和分析,集思广益,重新出台新的征地和移民政策、管理制度、规程规范,以使其真正达到理论和实践的高度统一。
3.3对征地部门职能的有效明确
水利部门将其征地活动进行具体化明确:①水利的征地补偿活动与安置需求,需要按照规划的设计方案来对其的进行审批与组织,通过各级政府部门的专职移民机构进行负责,统一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②前期淹没实物指标调查精度不够或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方案简单粗糙甚至没有的,不能审批设计文件、办理征地手续,不能施工。
3.4对征地补偿金的合理计算与有效实施
征地移民补偿金的计算需要按照移民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规划,进而提高移民活动开展的有效性。就其活动开展的阻碍因素来看,主要包括了:一是依旧存在着不少的工程主管部门把压缩或拖延移民经费作为降低工程造价或调节主体工程经费到位不及时的主要手段,不单列概算不利于移民经费的落实;二是征地移民的规划设计的审查和管理远不象主体工程那样科学、具体、完善,概算不分列,规划设计就无法专项委托,也就无法通过合同的条款来约束、保证征地和移民方案的精度和深度。
结束语
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坚持对国家、移民负责,实事求事的原则,做到移民安置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资源开发及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移民搬迁安置规划应与生产安置相结合,本着节约用地、有利生产及方便生活的原则,要充分征求移民意愿,充分考虑移民的合理利益,确保移民“搬得出、安得稳、能致富”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杨荣华,王迪友,王鄂豫.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问题探讨[J].科技经济导刊,2019(16):13.
[2]李磊,刀海娅,罗涛.云南省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概况和存在的问题[J].中国水利,2018(17):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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