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善彬
广西南宁市上林县明亮镇第二初级中学 530501
摘要:现如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的教育体制也在不断的进行改革和推进,在初中的整个教学过程中,道德品质的培养是同学们最为内在的一个培养基础,尤其是对于九年级的同学来说,想要让他们变得更加优秀,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是不可少的一个部分。本文就对初中教学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的模式进行了分析和研究,从而提高整体的教学效率。
关键词:互动式 教学模式 道德与法治 应用实践
引言
现如今我国新课标在不断的进行改革和完善,很多教育工作者也都秉承着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不断的对教学模式进行创新,从而让同学们快速的去吸收课本中的知识,然后引导同学们培养自主学习的习惯。传统的教学模式也已经被改变,互动式的教学模式更加适用于如今的教学环境。因此本文就互动式教学模式在初三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的应用进行了研究,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一、互动教学模式的重要性和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互动式教学模式的重要性
互动式的教学模式其实就是建立在师生平等的交流上的,在此基础上,师生之间的交流不需要有太多的拘泥性,使得教学的进程更加清晰自然。在互动式教学模式下,教师可以和同学之间进行辩论,从而去探讨整个课程的内容,在拓展同学们创造性思维的同时,调动他们学习道德与法治课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整体上提高整个教学课堂的效率。初三的道德与法治课程有着很强的综合性,他不仅仅是培养同学们的知识基础,还要培养同学们的社会价值,通过社会中的实例进行分析,从而让同学们掌握良好的思想态度,从整体上提高每一位同学的综合素质。在整个互动式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像朋友一样去亲近同学,让他们感受到真正的平等交流,这样也能够让同学们更加主动的进入到课堂的活动当中,激发同学们的自主性思维,在这样一个轻松愉悦的课堂氛围中,学生们也可以放松心情学习,从而达到高效率的教学效果。
(二)初三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初三的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互动式教学模式的应用是很有必要的,他是新课程改革环境下的一个必然之路。不过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很多教师没有转换互动式的教学模式,他们还是秉承着传统的教学模式,在整个课堂中教师为主体不能和同学们进行平等的交流,这样一来就会让师生之间存在一个隔阂,不能够做到真正的互动教学。
目前初三道德与法治课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一个就是课程的教材更换,让教师不能够很快的进行全方位的深入研究,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没有做到师生之间的平等交流,而且没有将同学们作为课堂上的主体,依旧秉承着传统的教学模式。
二、互动式教学模式在初三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应用
(一)将教材作为主体延伸互动式教学
在初三的整个道德与法治课堂的教学中,教师应该进行全方面的思考,将实时的社会新闻及时的变通,然后引入到教学过程中,再让同学们进行讨论和思考,并且指出其中的重点内容。这样的教学方法,还要求教师对整个教材有一个深刻的理解和认知,教师要以教材的内容为基础,然后加入这些实时新闻让同学们进行互动,只有这样才能够提高同学们的主动性,让他们更快的进入到学习氛围中。其实新的教材是目前最适合的一个基础材料,教材中的很多内容都可以供教师参考,让教师更加方便的利用教材的内容给同学们进行知识的传输在此基础上开展互动式的教学模式,和学生们进行互动交流。
(二)分组进行辩论,增加互动次数
互动式的教学模式需要教师不断的去引入一些新的论点,从而让同学们有一个辩论的意向,不能只是一味的陈述知识。初三的道德与法治课堂,它是偏文科的一类,而且他的学科特性和互动式的教学模式也更加符合,道德与法治课堂的主要内容是以文字为载体,这样也会对教师去引导同学进行课堂互动更加的方便,从而让同学们进行相关的问题辩论。教师可以给同学们进行分组,然后让他们辩论和研究,在辩论和研究的过程中去了解道德与法治课堂的基础知识并且解决问题,从而增加互动次数。
(三)增加实践次数,提升效率
在初三的道德与法治课堂中,教师也可以引导同学们开展一些社会实践性的活动,然后让同学们对书本中的知识灵活的应用到生活中,从而将互动模式发挥的淋漓尽致。知识它是来源于生活并且应用在生活当中的,所以说想让同学们更好的去掌握知识,教师就应该增加同学们的社会实践次数,从而提升教学的效率和质量。这样也可以提高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同学们可以在实践中进行相互的探讨和学习,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活当中,同时也增强了同学们的综合素质。
结语
总的来说,互动式的教学模式在初三的道德与法治课堂中是很重要的,所以每一位教师都应该对教学模式进行转换,利用互动式的教学模式去提高课堂的氛围,让同学们在交流中学习到新的知识,从整体上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参考文献:
[1]吴佳佳.互动式教学模式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的应用[J].西部素质教育,2017,(07):240.
[2]韦乂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模式探析[J].教育观察,2017,(04):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