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装备采购质量的现状分析与探索

发表时间:2021/5/21   来源:《课程-教材-教法》2021年4月   作者:李涛 王淑凯
[导读] 教育装备采购质量展现的问题比较一致,大部分是监管的难度,自主招标的实施也很难控制设备质量的验收,各环节层层叠加,造成了负担过重,耗时耗力。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凤鸣小学    李涛  王淑凯 

        一、中小学教育装备的采购方式发展动态
        政府强化集中采购能对预算资金进行优化配置,山东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刘东波等2015年在《注重教育装备采购流程管理》中指出:通过科学严谨的政府采购,学校能够在预算范围内,获得更加优惠的采购价格,从而降低资金成本,减少开支。有些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供货商也会产生教育装备产品性能落后,这些产品在教育条件落后的地方难以显示它的缺陷。有些供货商不在政府采购目录内,缺少政府部门的监管,因此对供货商的考察询价是至关重要的。贺州学院审计处从事审计和内控方面研究的张浩2015年在《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下中小学装备采购现状调查与分析》中通过调查研究得出,约67%的学校在采购前能对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另有约33%的学校,要么凭借以往的经验拿出产品性能参数和预算经费,要么委托一个比较熟悉的企业提出采购计划。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出现产品性能参数设置不合理、预算与实际采购相脱节等情况。江西省南昌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万亚军2018年在《以“不出线”的教育装备采购助力“学在南昌”上线》中指出,学校每采购一个设备,都要经过编制年度采购预算、下达采购计划、汇总合并采购清单、组织采购、确定合同、履约验收、支付货款、加强维保等20多项流程,流程太复杂,耗时多,采购部门根本忙不过来。最终面临着采购效率不高、货款支付周期长、采购质量不满意等问题。这些问题极大地困扰着学校、供应商、采购人。业内已经出现“现有的政府采购模式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教育技术装备的创新发展和质量提升”的声音。
        在教育装备采购方式上种类较多,大部分徘徊在是否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在自行采购的模式下体现了学校自主个性化的采购,但缺少了上级部门的监管。国外在早期就有了电子采购的模式,形式很超前,但还没有形成标准模式。国内的采购方式基本固定在了政府采购的监管要求下,相对手续繁琐,从预算到采购后期,流程太复杂,采购效率不高。因此,既要解决手续繁杂的问题,还要具有合理的有效监管。
        二、中小学教育装备的采购质量研究现状
        教育装备采购工作重要但困境较多,陕西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的赵宇慷在《中小学教育装备政府采购的质量控制》中提出了教育装备采购困难的原因,设备的安全,是否具有科学型,是否能在一定时间内不出质量问题,缺少详细的履约验收,质量把关也没有详细的评价体系。他在文章中提出了提高教育装备采购质量的策略,例如将采购纳入集中采购范围,把相关采购商列入学校会员信息库等合理的举措。对如何实施的问题还没有开展研究。



        教育装备采购的自主创新也是学校自主创新发展的重要体现,清华大学的刘伟等2009年在《国外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的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中提出,许多国家出台了积极的政策,推动了政府采购的自主创新建设,他指出在采购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自主采购的质量效率会明显下降。
        采购的设备验收至关重要,山东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刘东波等2015年在《注重教育装备采购流程管理》中指出:采购之初,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计财科、电教站及审计科等科室参加的教育装备验收工作小组,对各镇(街)、市直学校技术人员进行设备验收专题培训,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凡是与合同约定的设备和产品参数不一致的一律退回。对不按合同要求供货、以次充好的供货商,报请相关招投标监管部门列入采购黑名单并予以严厉制裁。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教学设备中心的方小丽2011年在《中小学教学设备政府采购管理初探》中提到,采购项目的管理程序复杂,涉及部门较多,有学校、采购中心、各学科教学研究部门、教委财务部门、审计监察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由于部门众多,比较容易造成预算重复、技术指标定位不准,采购执行时间后置等,影响招标采购的进行。
        采购的效率是保证采购高效完成很重要的方面,在预算上报,审批等环节如果不能给采购带来便利的话,实施过程就更是困难重重。双辽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刘凯波在《以问题为导向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中指出:政府采购从项目申报到货物验收,前后要经历公开招投标、落实采购资金、办理采购计划等几十个环节(仅招标环节就可以长达3个月),需要各个部门环环相扣、层层审批,过程繁琐复杂,最后形成叠加效应。
        采购行为关系着采购质量好坏,要严格把关才能保证政府采购制度落实到位,辽宁现代教育设备招标中心的侯永和2002年在《学习政府采购法为教育装备采购服务》中提到了要建立和完善教育设备采购的监督机制。把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供应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贯穿于教育设备的采购之中,不给欲搞腐败者留下可乘之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
        综上所述,教育装备采购质量展现的问题比较一致,大部分是监管的难度,自主招标的实施也很难控制设备质量的验收,各环节层层叠加,造成了负担过重,耗时耗力。采购的过程更加关注采购的完成,忽略了教育装备的性能验收。体系不统一,叠加效应无法跨领域融合,导致监督部门独立监管,给腐败带来了可乘之机。建立和完善教育装备的采购机制势在必行。
        该文为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立项的教育装备及学校后勤管理专项课题“中小学教育装备采购质量管控体系构建研究2020ZBYB012”的部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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