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镇综合执法队 542710
摘要:如今,我国社会对村镇建筑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当然人民对建筑的安全性要求也在不断的增长。本文探析我国村镇建筑安全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所提出的相关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村镇建筑,安全性能,城镇化进程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在逐渐的提高。近几年来,我国村镇建筑的总投资金额在不断的增长,各个区域的村镇的住宅中楼房的比重在不断增长,它的兴起推动了新农村的建设。同时,各个村镇的建设质量的安全问题也在一日日渐长,很多施工场地和工厂频频发生事故。尤其是这几年,部分地区的村镇建筑安全隐患较大,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各地政府应该对此方面加以重视、认真对待,积极采取措施应加以解决。
一、我国村镇建筑安全主要存在的问题
现如今,各地区的政府已经落实好了企业安全的主体责任,也在不断的整治和调整工作,让全国村镇建筑安全的生产形势趋于稳定的状态。但是,我们一定要有好的意识,在村镇建筑安全生产稳定的情况下,有许多新型的问题和突发状况在陆续发生。近期发现,多次事故的频发让村镇建筑的安全问题越来越严重了,这些状况表明村镇建筑安全管理及技术服务在各种制度上出现了很多的问题漏洞。
1.人们不了解村镇建筑安全,没有督察到位
我国的村镇建设由住宅建筑、公共设施建筑以及工厂生产性能建筑等多部分组成。如今,我国村镇建筑安全对农民劳动力没有基本的保障,施工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和明确,这些造成了有关部门对村镇建筑安全管理的认识性不足、分工不明确、责任感严重缺乏和管理制度不明确等问题。近期人民对村镇建筑安全施工安全问题的关注度很高,同时也引起了有关监管部门的重视。正因为忽视了对村镇建筑安全性的监管和指导,所以一旦有事故发生后,就会在责任监管上出现问题,因此形成了安全意识上的模糊。如今少部分的村镇现在还仍未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在管理和服务方面也不是很全面。这些现象在我们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并改变这一现状。
2.对村镇建筑安全的法律设立不全面,管理制度落后
现今我国城市的建筑的安全性是很高的,因为对于城镇的有关管法律的制定挺全面的,但是它的所实行的社会经济管理模式只是单纯的适用于城镇,对于村镇来说还是比较缺乏的。然而对于村镇来说,建筑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还没有进一步完善,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没有能涉及所有的村镇建设,尤其是在住宅区域的监管上。目前也有很多法律明确的规定除了村镇的建筑范围小于三百平方米的农房以及农民自建的住宅楼低于三层的安全管理之外,其他的均适用于此法律。其次,没有对有关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明确的分工,导致他们在各种事情上积极性不高、责任感不强。最后就是,如今在村镇建筑安全管理和技术的指导上法律法规的制定上有所欠缺。
3.有关部门在村镇建设的设计、施工及组织等方面服务不到位
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房屋的设计、施工、组织以及后续工作的进行中都起着关键的作用。在规划层面来说,人民群众对房屋的设计和规划方面的要求是很高的。但是对于村镇建筑来说,在规划和管理方面相对较弱,尤其是对农民的建房上对于规划和管理的能力缺乏。还有好多地区的村镇建设中,由于村镇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缺乏对地基安全条件的考虑和考察,导致很多地方一遇到雷雨天气,就会出现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难,对人民的安全存在很大的隐患。
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层面来说,村镇政府对建筑的质量安全管理不够全面,而且对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还不够。从技术服务层面来说,在农民的建筑造房上大家都各行其事,对自己的工作职责不是很清楚。
4.有关部门对农民建房没有进行规划,大多处于无序状态
目前很多农民在房屋设计、施工、设计等方面没有进行专业的指导,导致施工混乱、工艺不精、建筑不合格及施工资质较浅等。很多地区发生建筑事故就是由于房屋在设计时工序的错误使用或者结构不合理造成了很多伤亡,这些伤亡的力度都更加说明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其次就是,在设计时房屋架超负荷,屋内的支持系统不够完善,导致使用的材质和焊接的质量较差。最后,人民群众在建房时并没有向村镇政府上报审批,而且施工的队伍资质较浅,施工人员对于安全的知识和技能过度缺乏。因此,我国各个地方的政府应该注重这方面的问题,加以管理,争取减少事故的发生。
5.农民对建房的安全意识较差,施工队伍缺乏安全知识及专业能力
在所有的事故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专业能力以及安全知识的了解,在大多数村镇建设中,工匠一般都没有设计图纸,只是一味的按照自己的想法或者当地的建房传统习俗进行建设,导致有部分工匠的图纸不符合建设要求,而且也有些房屋的被建在地质结构复杂、山体不稳定的地方,会有很多事故的发生,比如:山体滑坡、坍塌以及泥石流等。目前,很多农民盖房都是由农民自己组成的建筑队和施工队进行建造,他们一般都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所以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安全意识较弱,也没有安全可行的防范措施。
二、我国村镇建筑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
对于农民建房中所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和政府应该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对村镇建筑安全的监管以及技术服务。因此,提出了如下对策建议:
1.加强工作意识,提出相应对策。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做好村镇建筑安全的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作为工作重点来对待,工作来抓,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把“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作为安全的基本准则,充分的认识村镇建筑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完善法律体系,做好监管责任。完善的法律体系可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的进行,同时也是做好村镇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治根知法。所以应该尽快的去完善和革新村镇建筑安全管理的法律,要不断的去适应新时代新形势。
3.制定村镇建设规则,实施完善的体系。要加强村镇建设的安全意识,科学有序的去编制村镇建设规则。
因此,各个部门要加强建筑安全意识,提高建筑安全水平,让村镇建设事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王力争.我国村镇建筑安全问题分析[J].建筑安全,2018,(05):25-36.
[2]毛汝宏.我国村镇建筑安全问题分析[J].建筑与装饰,2007,(11):33-42.
[3]荣建忠,张小翠.我国村镇建筑安全问题分析[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9,(07):18-21.
作者简介
聂恒(1976-),男,瑶族,广西富川,本科,工程师,主要从事工作:安全生产监督、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